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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用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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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 1 输血科要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做好临床紧急用血的联系工作。 2 输血科要按照要求贮备各种血液制剂,保证常规用血3天的用血量。库存血液不足时,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最快捷的方式保证血液及时入库。 3 患者病情允许4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3.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3.2 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3.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3.4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30分钟内出血型结果,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3.5 对于常见血型(主要指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的A、B、O或AB型),输血科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进行交叉配血,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4 患者病情允许20min后输血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输血的患者,及时医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开《临床输血申请单》。 4.2 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4.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4.4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15分钟内报告ABO血型和RhD血型结果,并据此初步进行交叉配血,相合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并注明抗体筛检待查. 4.5 发血后,再及时进行抗体筛检,如果抗体筛检结果阳性,并微柱法复检交叉配血结果阳性时,应及时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停止输血。同时,及时筛选库存血液,找到相合的血液。没有相合血液时,应联系血液中心进行筛选,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5 患者病情特别紧急,需要立即输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慎用): 5.1 接诊医师及时、正确地判断病情,对于需要立即输血的患者,及时医嘱进行血型(ABO、RhD和不规则抗体筛查三项)检查,同时填写或打印《临床输血申请单》,明确要求实施非同型输注,报请行政值班签字同意,并经输血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护士根据医嘱抽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 5.2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型和交叉配血的血样送到输血科. 5.3 输血科工作人员自接到患者标本,首选申请O型RhD阴性血液,若无,按照下表原则进行。 受血者血型 红细胞 血浆及冷沉淀 首选 次选 三选 首选 次选 A B O AB A B O AB O O 无 A或B 无 无 无 O A B O AB AB AB B或AB 无 5.4 输血科发血时可不进行血型检验,只进行凝聚胺快速交叉配血,相合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发血后,再及时进行血型检验和抗体筛检,确定患者血型。 5.5 患者应在不同型输血停止15天以后方可输注与自身血型相同的血液。 5.6 特别紧急输血后,经治医师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医务部事后应对该紧急输血进行全面调查落实,排除人为差错事故。 6 对于RhD(—)患者,输血科虽然不能常备同型血液,但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血液中心尽快供应血液. 7 对于不规则抗体筛查(+)患者,应再次抽取血样由临床科室专门人员送到省血液中心血型参比室进一步筛查。确诊为稀有血型患者,由省血液中心筛选相合的血液. 8 紧急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0u时,应先保证临床用血,事后再由经治医师按照《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9 对于开放绿色通道的患者,凭医院行政值班签字先行输血检验并发放血液,保证临床紧急用血,事后由当事人负责补办手续。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填写《临床用血记录》。 10 临床用血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重大难题应当及时向科主任和医院行政值班同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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