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拍摄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一、拍摄技术要求1、 使用双机位拍摄,严禁出现“越轴”或“跳轴”现象,镜头要有起幅和落幅,保证拍摄过程中镜头的“平、稳、匀、准”;2、 保证录音质量,要求现场使用话筒与调音台,特别是教师要使用无线话筒,保证录音电平不能超过0DB;3、 计算机画面需直播采集VGA信号或截图画面,不能使用摄像机拍摄;4、 录制现场光照均匀,不能出现光斑;不要使用日光灯(三基色的除外)等明显偏色的光源;5、 教师衣着大方得体,颜色与现场环境要协调;6、 拍摄前,摄像人员要与教学人员(教师、教研员)充分交流,明确拍摄的重点,对一些重要的拍摄细节要彩排,并做好标记;7、 合理安排镜头切换的节奏,对于演示内容要保证其完整性,对于交互内容要加快镜头转换节奏,突出师生互动过程,着力表现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8、 被拍摄对象不要直视摄像机,教师仪表大方,语言标准,学生要放松心情,必要时拍摄前要做些放松活动。二、 视频技术要求1、 课堂实录要有片头,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2、 课堂实录的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3、 课堂实录原片分辨率在720576或以上;4、 视频码流为0.51Mb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