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废旧物资建筑物拆除工程承 包 合同卖方(甲方):买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的规范JGJ147-2004、J376-2004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工程拆除建(构)筑物的修建年代:_年。4、工程拆除面积:工程范围内容:围墙内的全部废旧物资(包括地下水管、电缆含围墙外供水设施和管道)。第二条:工程期限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100天。2、本工程开工日期:2013年6月 日,竣工日期:2013年 月 日。3、如遇特殊情况,由双
2、方共同协商,工期作相应顺延,制定期限。第三条:工程合同价款1、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_整。2、如在施工中增加工程项目,合同总价应作相调整。第四条:材料及物资1、所拆机械设备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2、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渣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第五条:工程拆除安全1、甲方承担危险品清除,并承担清除进程中的安全责任。2、乙方在进行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作业.凡因乙方拆除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由乙方按实际损失额赔偿给甲方。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的 的整体确定价款人民币 元。2、拆除工程第二次付款时间:第一套设备拆除后进入第二套设备前,乙方付清合同总款,方可进行拆除。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如任何一方违约,按本合同价款的10%作违约金赔偿支付给守约方。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条款如有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定议定。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章,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公司帐号:帐 号:电话:电话: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