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政人员聘用合同甲方: 电话:住址: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址: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可于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就本合同续签事宜进行协定。如到期未续签,本合同自动延续半年。二、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家政住家保姆工作内容与要求1、看护婴幼儿(为主)2、日常家务(为辅)三、劳务报酬: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度劳务报酬元(大写:元整).乙方收到劳务费后应向甲方提供收据。四、休息
2、休假:甲方保证乙方每月休息四天,具体休息时间与休息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甲方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酌情给予乙方休假,并根据乙方工作表现,酌情发放节假日物质福利或现金福利.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 甲方应全面、仔细的告知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并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2. 甲方每月需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费。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4. 乙方由于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传染病系列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体检如不合格,甲方
3、有权及时解除本合同。6. 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不良习惯不适合甲方要求时(不良习惯包括但不限于酗酒、吸烟、个人不卫生或有其他疾病),甲方有权及时解除本合同。7. 甲方如发现乙方多次违反附件1中的工作要求,经提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 甲方在上班期间时,婴幼儿在白天全权委托乙方看护。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过程中未能善待婴幼儿,如喂养不科学、卫生不能及时处理、使用语言暴力、打骂小孩等显著问题,甲方一经发现,首次警告,二次时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罚款1000元。9.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朋友带入家中。10. 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习惯,如让小孩玩平板电脑、看电视等,乙方应听从。1
4、1. 甲方除本条款中第6、7、8条内容外的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本合同解除时,甲方应将乙方劳务费结算至解除合同当日,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 乙方应牢记自己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尽心尽责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甲方指导与安排,保持较强的责任心与爱心.2. 乙方最主要、最核心的工作是按甲方要求看护好婴幼儿,不允许有任何的意外发生,如因乙方照顾不当,导致小孩意外受伤,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乙方在看护婴幼儿期间,如发现婴幼儿有身体不适,如发烧、感冒、腹泻、呕吐等一切异常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报告.4. 乙方应有一定的看护婴幼儿的经验,并积极向甲方传授.5. 乙方提供劳
5、务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及甲方的财产安全,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及各类家用电器。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酌情赔偿.6. 乙方自愿将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交由甲方保管.7. 乙方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报酬的权利.如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务费,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追要应得的劳务费。8. 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家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事务处理完毕后应立即销假,回到甲方家中继续履行本合同内容,请假期间不计发劳务费.9.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10. 乙方不得擅自将朋友
6、或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违法行为,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11. 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12. 乙方如需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待甲方找到新的家政人员后,做好移交工作,领取结算的劳务费后方可离去。如擅自离去,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七、其他1. 乙方自愿自行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甲方所支付乙方劳务费中,以足额包括乙方社会保险或其他养老、工伤、医疗费用,无需支付其他费用。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