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浦阳第一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010年1月15日教工大会通过)
为进一步做好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工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有利于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浦阳第一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二、考核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对象是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分配比例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分平时发放和年终考核(含年终奖),分别占60%和40%。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奖部分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学校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平时发放部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奖 主要体现对教师的日常考勤、考绩等情况
1、出勤奖每人每月100元。每学期满勤加记5分。病假每学期累计3天后每1天扣10元,事假每学期累计2天后每1天扣20元,扣完为止(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旷课一节扣50元,扣分不封顶。
2、能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每学期记10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代表学校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等迟到、早退、不认真被批评通知学校的每次扣5-20分,扣分不封顶。
3、学历、计算机、普通话达标(3分)。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视作达标.取得大专学历加记1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加记2分.
4、继续教育(3分)。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的记1分;学习1本教育专著并有学习笔记(或学习心得)记1分;专业知识扎实牢固,参加学科专业知识测评记1分,成绩合格的再加记1分.
5、备课(6分).以教导处备课检查等级记分。优6分,良5分,一般4分。
6、上课(8分)。按《浙江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建议》等有关规定,认真上课的记6分。本年度在联盟及以上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等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奖或获得教坛新秀、名师、学科带头人、教改之星等荣誉称号的加记2分。
7、作业批改(3分)。作业量适当记1。5分,批改认真、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记1.5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按规定布置作业扣0。5分,作业(含家庭作业)不改的一次扣0.5分,批改作业不认真的酌情扣分。以教导处平时检查为准,扣完为止。
8、辅导、考查(2分)
(1)重视对学困生的学业辅导,对病事假学生能做到及时补课;对学生的考查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达到以上要求的记1分。
(2)对学生素质发展水平,平时记载完整,评价符合学生实际记1分。
9、参加校内教研活动(5分)。能按时参加相关的校内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的记5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二)超课时(工作量)津贴
1、每学期临时代课5节的记基本分10分,超过的每节加记0.5分.
2、满工作量的记10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扣分。
3、每加班1天记5分。(以学校记载为准。)
4、根据《副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能认真协助班主任做好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合格的副班主任每人每月计发100元。(按10个月计算)
5、学校享受正校级待遇人员、在职副校级、中层干部、校务会成员、年级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员、语数兼职教研员完成分管工作,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合格的享受正校级待遇人员、在职副校级每人每月奖励200元;中层干部每人每月奖励150元;其他校务会成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年级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员、语数兼职教研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按10个月计算)
6、语数教师兼任英语科目、两个班数学和三个班以上英语的教师每学期加记15分。因学校工作需要设立的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完成情况和贡献大小,酬情加计5—20分。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1.教育效果(10分)
按学期考核,能胜任班主任,少先队工作,能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思想实际有计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所任班级达到良好班级.集体或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效果显著的班主任、副班主任计基本分10分。所任班级在校文明班级考核评比中合格的班主任记30分,副班主任记15分;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的班主任每次加记10分,副班主任每次加记5分。所任班级获县级集体荣誉的,班主任每次加记20分,副班主任每次加记10分,市级及以上,班主任每次加记30分,副班主任每次加记15分。
课堂秩序混乱,出现学生吵架等现象扣任课教师每次5分;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次扣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教学效果(100分)
以每学期所教班级成绩均量值为依据,同年级班级为比较范围,按全年级均量值为基准,均量值上下0。3分范围内记基本分50分,且以每0。3分为一档划档,每高一档加10分、每低一档减10分。最低分记20分。任教两个及以上班级记平均得分.教两个学科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先算出每门学科的均量值得分,再算出平均分)。同一学科不同层次考试,以层次高的为依据,同一层次考试,以期末为依据。接班后所任班级一个学期内成绩提高明显的,成绩每提高一个档次再加20分.接一个班只能记一次分.没有组织考试的学期以其他考试学期的平均得分记分。
音、体、美等课专职教师在完成上课、带队训练等工作量基础上,以考核时间内所指导的团体比赛获得县级及以上三等奖的记35分,二等奖的记50分,一等奖的记60分。无比赛的按基本分50分记分。最低记20分。
在县教学质量均量值考核中年级学科成绩获县前六名的,基本分最低记50分且整个年级学科组加分。其中获校年级组(以均量值计算)第一名的记40分、第二名的记35分,其余记30分。任教多个班的老师可累计记分。
后勤、管理人员按服务效益记分。以集体利益为重,能按有关制度和学校规定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努力为一线教师和学生提供优质服务.没有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做事有计划,办事不拖拉,能克服困难及时为师生的教育教学服务。每学期按测评结果记分,测评分A、B、C三级,A级记50分,B级记40分,C级记30分.教师反映好,工作认真的再酌情加分。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每次扣10分;后勤人员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因素造成学校财产流失、破损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作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财会等人员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查实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作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
3、指导奖系列
凡由教育系统、少工委等直属部门主办,经选拔后参赛获奖的发指导奖。
按以下标准发放。
级别
奖次及
奖金
类别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单
项
现场赛(分)
10
6
4
20
15
10
40
30
20
80
60
40
非现场赛(分)
5
3
2
10
8
5
20
15
10
40
30
20
其它
(分)
2
1.5
1
4
3
2
8
6
4
16
12
8
团体(分)
20
15
10
40
30
24
80
60
48
160
120
96
注:(1)其它类指经学校同意的非教育系统、少工委等直属部门组织的;
(2)大型比赛且训练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以比赛前一个月的训练考勤为准,以奖代补,获得一等奖的每天记5分;二等奖的每天记3分;三等奖的每天记2分;
(3)对于同一参加项目或作品在不同级别获奖,则取高一级发奖;
(4)在重大比赛中成绩优异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另行奖励;
(5) 指导奖直接发给指导师本人,多人指导则多人共享.
4、教育科研系列
(1)教师论文、教案、案例、优质课评比
校
县
市
省
国家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论文
教案
8分
6分
4分
15分
10分
5分
20分
15分
10分
30分
20分
15分
40分
30分
20分
交流
总结
2分
4分
7分
9分
注:优质课获奖的按论文同级加倍计。
(2)教师上观摩课、示范课、讲座的补贴:
校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5分
10分
20分
30分
(3)教师论文、经验材料等方面文章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的奖励如下: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15分
20分
30分
40分
(4)科研成果奖励(奖励课题组)
项目
校
县
市
省
国家
立项
4分
8分
16分
24分
30分
结
题
一等奖
10分
30分
60分
100分
200分
二等奖
8分
20分
50分
80分
160分
三等奖
6分
10分
30分
50分
100分
合格
4分
6分
10分
20分
30分
注:奖励按贡献大小分配,课题执笔人1/1,负责人1/3,其它课题组成员每人1/6.
同一内容不重复发奖。论文发表指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不含准印证刊物、类似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论文获奖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学会所属一级分会有效,一级会后无效)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5、教师通讯报道系列
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学期完成2篇县级及以上报道记基本分10分。达到基本分后再发表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级别
类型
报 刊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300字内
2分
4分
8分
16分
300字以上
4分
8分
16分
32分
注:1、每篇报道作者不超过2人。2、同一篇报道记高一级发一次奖。3、无标题或登载网络上的各减半计算.
6.为了更好地丰富建设学校网站,提升学校品位。学校对教师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作如下基本要求:校园新闻每月上传至少1则;教育科研栏目每学期发表不少于1篇;童话世界栏目中发表、推荐文章不少于1篇。达到要求的教师每人记10分.班主任老师负责班级博客更新,每周博客发布的文章数不少于两篇,家长学校栏目每学期推荐发表1篇家庭教育文章或家长学习心得的加记3分。
7。参加教育科研论著的编写并公开出版的,视编著地位加10─100分(专著加80分,合著主编加50分,副主编加30分,编委或专章编写加15分,承担编写任务加10分)。
8.在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团体第一的班主任每次加6分,第二的班主任加5分,第三的班主任加4分,副班主任减半记分。
9.指导学生在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中发表作品的(含作文、艺术作品、科技作品),指导老师每篇加1。5分。
10。所任教的学生基本素质达标考核抽测中生均80分及以上的加记20分,80分以下的扣10分。
(四)名优教师奖励
1、在考核时间内由党、政、工、团、妇联、关工委颁发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春蚕奖”、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校级记10分,县级记20分,市级记50分,省级及以上记80分;其它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
2、在考核时间以前获得荣誉加分。曾获省、市、县级名师、教坛新秀并能认真履行、完成与所获荣誉相对应的工作职责,考核合格的分别记40分、30分、20分;曾获全国、省级、市级综合荣誉称号的分别记30分、20分、10分。
3.教师个人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比赛获奖,按学生现场赛指导分加倍记分。经学校同意,参加非教育业务类比赛获奖的酌情加分。参加校级业务比赛获奖的按学生现场赛指导分记分。同一次比赛按最高级别记一次分.
(五)其它项目
节假日(春节 、 春季开学 、端午节 、秋季开学 、教师节 、中秋节、元旦)根据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慰问金。
(六)本考核时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累计扣分:(以书面记录为准)
1.使用教学忌语,在学生面前出现不文明行为的;两课两操、音体美课等私自移作他用。经查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一次扣2分,扣分不封项。
2.受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0分。 (情节严重的作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
3.闹不团结,有吵架、打架等损害教师形象行为的酌情扣5—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作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
4.歧视差生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
5.工作时间擅自外出办私事,每查到一次扣1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查到一次扣10分;
6.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
7.在备课抽查中不按局规定认真备课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每次扣1分;
8.无故不接受学校领导安排临时任务的每次扣2分。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每次扣4分,不按时上交各类材料每次扣2分;不服从学校分配、消极怠工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5—10分;
9.上课时将学生逐出教室的,每次扣5分;逐出校门的,每次扣10分;
10.社会及家长来电、来函、来人反映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并经核实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20分;
11.清校后继续留学生在校集体补课,每次扣2分;
12.值周未按规定到岗尽责的,每天扣2分;
13.上课迟到,提早下课或因私事擅自调课、代课的,当事双方每次扣2分;
14.未备课进教室的,每查处1次扣5分;课堂纪律混乱的,每查处1次扣2分;
15.监考及阅卷不遵守规则,考试弄虚作假的,每查处1次扣5分;
16.学生集会或升旗仪式未在场的,每查处1次扣2分;
17.班队活动未按计划执行而移作它用的(除学校工作安排所致),每查处1次扣2分;
18.学校安排的义务性、临时性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的,每次扣5分;
19.以泄私愤为目的,在工作场合发牢骚、进行人身攻击、挑拨离间的,每查处1次扣5分;
20.限制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余训练的,每查到1次扣2分;
21.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抽烟,在课堂上接听手机,穿拖鞋、背心进教室每次扣5分.
22.无故不上课,每堂课扣10分.
23.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索要礼品、礼金的每查处一次扣20分。
24.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的每次扣20分。
25.违反教育局规定从事家教的,每次扣20分。
26.校园内打牌、打麻将的每查处一次扣20分.
27.男教师在非公开场合找女生单独谈话或辅导的扣20分。
28.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的每次扣20分.
29.学生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2-10分,重大的扣20分。
30.中层以上分管领导及非教学人员工作拖拉、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20 分。
本考核办法由浦阳一小校委会负责解释.
浦阳第一小学
2010年1月15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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