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规则(通用)精品文档编号:3-2拍 卖 规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1、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将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2、 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拍卖特别规定的资格要求,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3、 竞买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联合竞买时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 拍卖标的权属、质量、外观、结构状况均以展示看样为准,即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提供的介绍资料及所作的说明仅供参
2、考,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事先阅读拍卖文件,认真咨询、看样,实地尽职调查,审查拍卖标的瑕疵。5、 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表示其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状况,认可本公司拍卖会规则和业务流程,拍卖成交后,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6、 拍卖会设有保留底价的,竞买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方为有效报价;全部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时,拍卖师宣布流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另行处置。7、 竞价时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较低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3、最高报价等于或超过保留价,且经拍卖师三声报价提示无更高报价时,拍卖师击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确认最高报价竞买人为买受人。8、 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各种价款(含拍卖佣金);逾期支付、未支付、超过约定期限未付清相关款项或有反悔行为,均视作违约,按违约处理。违约处理方式:逾期付款五日以内,按总成交价款的5%按日计算违约金;超过交款期限五日未付清,委托方及拍卖人可单方解除本次拍卖成交确认,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有权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时,本次买受人除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佣金外,再行拍卖的成交价若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其差额。9、 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竞买人无违规行为,凭保证金凭据退回保证金(不计息)。10、 竞买人应遵守场内秩序,不得恶意串通,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其他竞买人举牌应价,不得有其他违规、违约行为;否则,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拍卖法原则处理。12、 本规则由拍卖人负责解释。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