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卫生指征精品文档手卫生指征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2、摘手套后(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3、进行侵袭性操作前,不论是否戴手套;4、接触体液或排泄物、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敷料之后; 5、护理患者从污染部位移到清洁部位时;6、接触患者周围的物品(包括医疗设备)之后;特别注明:如果手部皮肤无可见污染,建议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做为手卫生方法。当手上有血迹或分泌物等明显污染时,必须洗手。有耐药菌流行或暴发时,洗手时建议使用抗菌皂液。卫生手消毒方法1、取液:取不少于3ml或可打湿双手所有表面的足量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2、揉搓:步骤同“六步洗手法”。3、干燥:揉搓时确保速干消毒剂完全覆盖双手所有皮肤表面,直至彻底干燥。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