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交通厅机关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根据关于积极推进省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12号)精神及辽宁省交通厅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办法规定,厅党组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一批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全省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保证。二、基本原则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要
2、遵循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三、竞争职位1、厅安全生产监督处处长;2、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3、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4、厅监察室副主任;5、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四、报名范围和条件(一)范围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二)条件1、基本条件符合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具备报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2、资格条件(1)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应任机关调研员、副处长2年以上、副调研员4年以上,或任厅直单位相当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竞争副
3、处级领导职位的,应任机关副调研员、主任科员3年以上,或任厅直单位相当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8月底。厅直单位报名人员还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参与竞争上岗的。五、主要工作程序(一)制发实施方案9月9日,在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二)报名和资格审查9月13日符合条件人员到厅人事处报名,厅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13日下午公布每个竞争上岗职位的报名人数,报名者可自
4、主调剂报名职位;对经过自愿调剂后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职位予以取消,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三)笔试9月14日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题型为主观性试题,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不足3人的职位可全部进入面试阶段)。(四)面试公布笔试成绩同时确定面试时间。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立面试小组,由本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等7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人员不少于2名。面试实行百分制。(五)民主测评面试结束后,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按竞争
5、职位对进入面试阶段人选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测评对象中的厅直事业单位人员,须征求该单位全体机关干部是否同意其使用意见,同意票超过70%的方可参加厅机关的民主测评程序)。测评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结果折算成分数,实行百分制。(六)组织考察将每名参加民主测评人选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得分按3:3:4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每个职位总分第一名为考察对象,厅人事处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七)党组讨论决定厅人事处将考察情况及聘用意见报厅党组讨论决定,如有不适合任职人选,经厅党组同意后按本职位总分顺序递补考察。(八)任前公示党组讨论通过后,拟任职人选公
6、示7天,厅人事处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对反映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厅党组会议审议确定。(九)履行任职手续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并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六、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厅党组成立省交通厅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葛方副厅长任组长,王飞宇、赵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联系电话:23855567),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飞宇同志兼任。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
7、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8、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
9、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