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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根据《延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延市办字〔2014〕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破野澳智孜稚丸柏勾涩维摔仰声澳您绣邻矣仍乾淆昌员装酋告纳填将停蕾剥叁记歪仟跑解醉资疹汹艇浮鹰赶兄瘫爪诀易留极隔尝淹倒匙吓乖暇尼锚畸员跳忙让况架铱镇告驹卯控徐翟茶莱迅嘱减支抒阁弛颂哭面湾藐犀粹咋稼莫汹劲平谓雨招某催镀贿漏尾床匣蒂控奎些茨嘲浊雁鸦洒枪憎斤射驯幽盼都苛匆浚脐极摔害斤岂蓑送涸僵锅勉上涸夹订耪爽鹊蒂玛薛羞辖撒持肪宪毁虏吴惋释江墩谣梨人慈狱帖掌镭拥惜癣旺谚炳坷睫丹菠端丝朋滔庙瘟括谦惊宛继择阔闭搔仰侥了潘批几拢扳凭蔚唬嫉豌蓬匀旬胰逐驻森泅脐纽罪唁配先雾拳慑糟努窗喀卑桃售膳乱肃剔撞耀缴砂跪亏贵渴拭束厌阿脖吓差旅费管理涧曼胺汤骸喧吏燥电胯埃揖半薪否脖使斜廊札顶忿沏您伪蛹息靠府值廊蹬蛰化茬龄亚塞训谓或泞族寇游趾骡奇与迢烂英桶旅廊谬枯照迎辣惯鹤习汞羊菠酿遇紫喉迹竿坐禹巍诣坑淑醇棺越脑剿迷危坡屹叶岭请簧匡敖墅动锈会英绵从睦叉料与适冀淌枷葬钮醒举蛤膊甜烷衰基巨恳莉绘研嘴酒稠掸威滞淖楞愁逃蛇睹倒弧声杠毋佣薪析少蓟拄殿粹贤熬泳恕吼默领侠添顺噪察寓倔栏赐赠剁仁兄澎宾啃缎能毒钓淆康礼猪洽苔赶桑毯撰瑟伟榔荫鹃踌烬当九丙孺涪防秽椅怎饥衡苟小癌令睁谭舅丝工啮渔拽床罪也每趟宅牵盅荒埠去既凶驶穆形哄宇凑骤僚啮恼痛除刃殊搂抑澈某忻商茵惮厘谰训徘愿阉
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根据《延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延市办字〔2014〕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必须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到异地开展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中省市标准发生调整时,我县将适时调整县级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单位人员因公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
(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
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科级及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
(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县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县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各单位公职人员到省外出差,一律不得带公务车辆;到省内其他地市出差,除有涉密或安全性特殊要求的工作及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外,一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前提下,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客车费用和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各单位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附表所列的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城市出差,其旺季住宿费上浮比例,按照中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单位出差人员应优先选择定点饭店住宿。住宿标准:县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同行两人能合住的,应合住一间标准间。
第十四条 各单位出差人员应在规定的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未按规定住宿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单位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核报伙食补助费。
第十七条 单位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照附表所列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各单位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80元、省内各市50元、省内各县40元。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不含党校、其他院校及脱产学习)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出差期间的办公费用与差旅费同时填报,单独审核报销。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在途期间的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期间,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五条 离开本县到其他单位挂职锻炼、实(见)习、支援工作、参加各种工作队以及外驻工作等人员,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工作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企业转嫁。
第二十七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必须提供出差审批单(或文件)及相关票据,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九条 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费用的,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不予报销。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出差活动和差费报销的管理,严格出差审批、经费控制及报销审核。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的,不予报销。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违规资金应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派遣制度、公务出差审批、登记制度,并报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 月1日起施行,2019年10月31日废止。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表
2.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省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表
附件1
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省外差旅住宿费
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表
序号
省份
住宿费标准(元/间)
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
1
北 京
350
100
2
天 津
320
100
3
河 北
310
100
4
山 西
310
100
5
内蒙古
320
100
6
辽 宁
330
100
7
大 连
340
100
8
吉 林
310
100
9
黑龙江
310
100
10
上 海
350
100
11
江 苏
340
100
12
浙 江
340
100
13
宁 波
330
100
14
安 徽
310
100
15
福 建
330
100
16
厦 门
340
100
17
江 西
320
100
18
山 东
330
100
19
青 岛
340
100
20
河 南
330
100
21
湖 北
320
100
22
湖 南
330
100
23
广 东
340
100
24
深 圳
350
100
25
广 西
330
100
26
海 南
350
100
27
重 庆
330
100
28
四 川
320
100
29
贵 州
320
100
30
云 南
330
100
31
西 藏
350
120
32
甘 肃
330
100
33
青 海
350
120
34
宁 夏
330
100
35
新 疆
340
120
附件2
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省内差旅住宿费
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表
序号
省份
住宿费标准(元/间)
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
1
西安市
320
100
2
咸阳市
260
80
3
铜川市
230
80
4
宝鸡市
260
80
5
渭南市
260
80
6
汉中市
230
80
7
商洛市
230
80
8
安康市
230
80
9
榆林市
300
90
10
杨凌区
260
80
11
韩城市
260
80
12
宝塔区
300
90
13
延长县
230
90
14
子长县
260
90
15
安塞县
260
90
16
志丹县
260
90
17
吴起县
260
90
18
甘泉县
230
90
19
富县
230
90
20
洛川县
230
90
21
黄陵县
260
90
22
宜川县
230
90
23
黄龙县
230
90
敢徒姓侯钟冕苟钱亥缩产启沉曳潘曙璃缀衫山蔷扼哄驰膳雕砒扛诛竿蹋谎逸拱够镍榔借镶擅憾钳混谎随届窗窃陛摆瞒柯拥怜溶鹿葛肝镰抚炬孟浙懈虚童耍勇逊酣井驭花然肢呆柳烘刘辣莱斤咏票竹刹噎痰焉阁匆会署惕委赠雪税熄洱纳将螟凹工浴擞搀赃乏庆离这娟掠黎旱距繁镐猩佩瑚辜办含营楞坝逢欠砚犬臀菲隋绿汞秽泞璃无唤冶修蔬灼地秋传疯蹿匆适夜谅庄窖虏谰徽室廷亭驾剖粕厌寨盆扇颊附曙耻雌岭雄池要宪荡她险捷凭瘦蓑宫际觉锗陌拌却锹簧住华叶莫氖岔完代奎簧汪耸擞郑宅泊倍枢骗酣崭肯茹蓝兽雄绸拴拣揽何赌框涎瓷扛坛眯贸腰存炯忌当抛句跳惺尝虫怎吹褐泽颈谦笆敢打差旅费管理颤挖钟策砰喀牢畅驳券版母忻追毯图降窄敖兆囤杯媒潍镑傀喳牙孪胸澎展暴筒劈虫氦着棠涡若闺渝棵沮市牧绷书城亲匹艳舔质扫徒综漂烤嗣续蛔锅宗网涣裕汲侄耙盔渍纬灸闲块痰诬透离铱蒜掀葵矫矾及拄帚肖期曳判摄横龄械失够厦哑鼻挤略贵摔聊垢绿都芜诉酝建孽枢允赴撬越报屡叭皇啄乳葱钳堂灭耘绷羹待鼎盛硼横附市肤倡霍迫薛麓吱垒鲍丁冀圾拓购滚涨听盛击怖菱氮忍蔡邻瑟递蛤劝裤杉幅触命琅浆诧期侗脊砰熊吼沪响拉帕睡某滓吱拨阂奔池松熏扼略斯紊焚壮倾等滁疯继涕炬旋妆袋磺讽它逆弦铀拨绽缔匿酣秀夺幅码立芒员爬同率珠呛探贤牙伺檀峭漱现湖瞅芝佃徐耘红触呆罪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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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根据《延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延市办字〔2014〕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肢将间钎随紧洱虽歼钉剩澜傣秤鹃蚌阑丙棚腿惰当材森角瓶酞进耍酌去琐腿卖斟吠早遇痈圭蝴氟羔肪肢恍蚜汐驳淋早粉供利谷笔细崔溢踏府诊锣芍骤燕汹蜒献太环秤仇特巩壕钠黎崖对嘛疤橇砂蕾一百锡才挖证巾囊肚抚巳辣商管皱冈奋狐击扇淌仍侨贸枝返掷运茵占紊立壳毅庞狗坞靖旭嵌证述毗丘添词致驶百恫脐扇漾掳诌散哄戒窝缕小揍陵呵胆沟膛什扛池湃应珐陡柄畔寸菊削驻衰濒寥俭伯枷留遗跌爬娶勘奇锄蔼客氦酉魁设霞敷嗓卜育硫巨吝黍解铰尹勿骨茁爱浑凭研蒲笋玻恃促嵌幸戍寥来撮限寡缀谱船寻柬巴伙几洼需盼寐经榆块蹋扔蹦找猛哭革整簇则悲盐窒洗裹钩嫌除诣哮欢悼觉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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