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领导审批、证件制作
(自受理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完毕)
整改告知
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需要
补正
材料
证件送达
不予同意
告知申请人整改
审核成果
整改后
仍不合格
整改
合格
审核申请材料
发出《劳务派遣
行政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单》
受理(申请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完毕)
材料补正后
符合规定
审核材料及现场检查,
提出科室意见
不
合
格
合
格
劳务派遣经营流程示意图
BSZN-300060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玉
玉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2 10月26日
一、受理范围
本服务事项合用于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二、办事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行措施》第七条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七号
办事窗口: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13、18路公交至保安大厦站。
四、 申请材料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
(三)企业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汇报或者财务审计汇报;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协议、劳动酬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有关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五、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提交复印件在提交时须审核原件,原件审核机关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证明复印人、复印时间、复印地点。
六、办事时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办事收费
本管理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办事成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成果:核发劳务派遣许可证正、副本
方式:直接领取
玉溪市秀山西路七号保安大厦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征询及监督渠道
窗口征询:玉溪市秀山西路七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电话号码:(0877)2613901
网站与邮箱:玉溪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征询及投诉地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与劳动关系科,玉溪市南祥路10号312室
九、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十、本办事指南已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办事指南调整、修改必须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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