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目
为持续提高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加强人力成本预算管理,使人力成本管理体现营销系统整体经营战略,特制定本规定。
2.合用范围
本措施合用于
3.职责
人力成本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分开实行”管理体制。根据本规定内容组织本单位人力成本预算编制、实行及预算监控、考核,持续提高大区业务区域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效率。责任分工如下:
负责人
职责描述
人力行政部经理
人力成本管理进行监控和指导,下达企业人力成本考核指标并进行跟踪考核。
职位薪酬高级专业经理
负责统筹管理力成本管理体系建设,管理整个企业人力成本预算,制定预算管理措施,指导、监督各级业务区域人力成本预算编制和实行,并组织实行对各业务区域人力成本预算执行状况考核,持续提高企业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效率。
人力资源各模块负责人
根据本规定内容组织本单位人力成本预算编制、实行及预算监控、考核,持续提高大区业务区域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效率。
各级直线管理人员
协助人力行政部进行人力成本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实行。
4.有关术语及规则
4.1有关术语
人力成本定义:指在经营过程中所有给员工发放或为员工开支、归员工享用各类有关成本费用。
4.2总体原则
4.2.1 持续提高投入产出原则:通过加强对人力成本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考核等环节管理,持续提高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效率。
4.2.2一体化管理原则:企业人力成本项目分类、预算原则和有关管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行政总部统一规定统筹规划和制定。
4.2.3统一薪酬基表:每个大区业务区域都以统一薪酬基表为基础。
4.2.4控制合理编制:每年根据每个大区业务区域战略规划、业务模式调整,以及人均销量年度增幅等原因确定该大区业务区域编制规划。
4.2.5控制年度调薪比例:每年根据各职能部门、业务区域绩效排名及企业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比确定年度调薪比例。年度调薪措施参见青岛啤酒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5.管理内容
5.1 人力成本项目分类
企业人力成本包括职工薪酬费用、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和其他员工费用四个构成部分,每个构成部分二级项目明细见下表: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职工薪酬费用
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职工福利费用
尤其鼓励费用
招聘费用
招聘外部资源采购费用
招聘实行费用
招聘差旅费
管理培训生实习与集训费用
招聘工作餐餐费
培训费用
培训差旅费用
平常培训实行费用
培训课酬及奖励费用
培训工作餐餐费
外部培训资源采购费用
其他员工费用
解除劳动协议赔偿金
人才(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费
非在岗人员费用
与派遣企业间解散费/赔偿金等协议费用
5.2人力成本预算制定
5.2.1 人力行政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根据集团人力行政总部统一修订和公布年度人力成本预算编制指导和预算模板规定,制定本单位预算编制计划排期,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岗位进行预算编制规定与模板沟通、培训。
5.2.2人力行政部门应安排专人参与各职能部门、大区下一年度工作规划和营销规划沟通讨论,根据各职能部门发展规划及各区域市场发展方略,参照《集团编制管理规定》有关人员配置原则,分别核定各职能部门、大区办事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最终汇总形成本单位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5.2.3工资总额预算
5.2.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预算
5.2.4.1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
5.2.4.2 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预估:根据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预估本年缴费基数原则;
5.2.4.3 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缴纳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政策执行,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政策发生变化,需调整缴费比例或需补缴社保、公积金,报人力行政总部立案后执行。
5.2.5 职工福利预算
5.2.5.1 各业务区域职工福利费用预算核定以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中规定福利项目和原则为根据,按照年度人员编制计划确定。
5.2.6尤其鼓励费用预算
5.2.6.1各业务区域应与人力行政部、销售部进行充足沟通,结合下年度本区域重点销售产品、区域及促销方案制定对应尤其鼓励方案及预算,并提报人力行政部和销售管理部进行审批立案。
5.2.6.2特殊鼓励费用需以特殊鼓励方案形式进行预算,详细特殊鼓励项目类型、鼓励对象与鼓励方式有关规定按照企业《特殊鼓励方案》执行;
5.2.7其他员工费用预算
5.2.7.1 解除劳动协议赔偿金:劳动协议赔偿金应严格根据《劳动协议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经济赔偿措施》有关规定和估计需要赔偿人数进行预算
5.2.7.2 人才(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费/与派遣企业间解散费/赔偿金等协议费用:根据本单位与各人才(劳务)派遣机构间协议约定,除需考虑劳务派遣机构因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协议、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而产生费用外,还应在做预算时考虑到派遣企业代管档案、与派遣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参与诉讼仲裁等需收取费用;
5.2.8招聘费用预算
为了使招聘有效满足与支持业务需求,招聘费用预算编制应遵照“招聘成本低投入、招聘效果最大化”原则。
人力行政部根据本年度人员流失率、人员编制满足率及下年度人员编制调整计划等制定下一年度人员招聘计划,招聘费用项目和预算原则以人力行政总部年度公布《人力成本预算编制指导》有关规定为准,招聘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工资总额1% 。
5.2.9 培训费用预算
培训费用预算应以年度培训计划为基础,体现以业务为导向,聚焦基地市场、重点战役市场、重点大客户和关键人才原则,培训费用项目和预算原则以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年度公布《人力成本预算编制指导》有关规定为准,培训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工资总额1% 。
5.2.10 人力行政部完毕人力成本预算编制、汇总后,由人力行政职位薪酬管理经历负责对人力成本预算进行整顿、汇总及分析,并形成年度人力成本预算审核稿提报至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报批。
5.2.11 经审批通过年度人力成本预算由人力行政部反馈至各业务区域。
5.3 人力成本预算调整
5.3.1 人力成本预算经审批通过后,除下列原因外原则上年度内不容许进行调整:
5.3.1.1业务区域区域市场分立形成新业务区域;
5.3.1.2两个以上业务区域合并形成新业务区域;
5.3.1.3业务区域之间进行区域市场划转,波及组织及人员转移;
5.3.1.4业务区域内部进行组织机构重大调整,需增长或减少原有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5.3.1.5业务区域市场方略和销售目发生重大变化,需增长或减少原有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5.3.1.6业务区域销售团体向大客户进行转移;
5.3.1.7因国家或业务区域所在地社保、福利政策调整原因,确需调整有关人力成本预算;
5.3.1.8人力行政部根据企业统一规定所进行人力成本预算调整。
5.3.2 因5.3.1所述原因需调整人力成本预算,人力行政部将《人力成本预算调整申请》(附件1)及修订后人力成本预算提报至人力行政总部审批。
5.3.3 人力成本预算调整,原则上不容许调整利润指标, 确需调整大区业务区域年度利润指标,经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4人力成本预算执行、监控与考核
5.4.1各业务区域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本着“均衡安排,合理使用”原则,严格、规范地进行人力成本预提、管理和发放。
5.4.2人力行政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建立人力成本分项目预算执行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目数据汇总、分析;人力成本预算和实际数据应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并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保证数据完整和精确;人力行政部对各单位分项目预算月度执行状况进行监控并不定期进行台帐完备性和数据精确性。
5.4.3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指标监控与考核
5.4.4 有关考核规定:
5.4.4.1各业务区域为提高业绩、优化品类构造和鼓励团体尤其鼓励费用需通过销售部和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执行;
5.4.4.2各业务区域可以根据销售业务需要在销售旺季合适突破人员编制限制,但至年度末在岗人数和年度累积平均人数不得突破下达编制指标。
5.4.5人力行政部通过建立人力资源运行回忆机制实行对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区域人力成本预算执行状况及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效益监控,并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选择部分指标纳入对区域负责人考核机制。
5.5 本规定由企业人力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6.附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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