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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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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CS 备案号: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11-12-01 实施 2011-12-01 发布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ower system protection of CSG Q/CSG 110010-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3 5 装置通用原则 3 6 直流电源配置技术原则 18 7 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技术要求 19 前 言 本规范为10~500kV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行波测距装置及相关回路设计的通用技术要求,是各电压等级继电保护、故障录波及行波测距技术规范的补充,与相应技术规范一起构成完整的技术规范。 凡南方电网内从事继电保护的运行维护、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范。新建厂站的继电保护应执行本规范。因保护回路受原设计接线的限制,运行厂站的继电保护改造工程,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运行维护方便的基础上,可参照执行,并做好与现场运行规程的衔接,避免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瑞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丁晓兵、邓小玉、刘千宽、伦振坚、舒双焰、李一泉、周红阳、王斌、赵武智、黄晓胜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南方电网10kV~500kV线路及辅助保护、断路器保护、T区(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低压补偿装置保护、发电机保护等装置以及故障录波、行波测距装置的通用技术要求、直流电源配置要求、二次回路及抗干扰等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IEC 60255-24:2001 电力系统瞬态数据交换的通用格式(COMTRADE) GB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2900.17-1994 电工术语 电气继电器 GB/T 2900.49-2004 电工术语 电力系统保护 GB/T 2900.63-2003 电工术语 基础继电器 GB/T 7261-200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7268-2005 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控制、保护装置用插箱及插件面板基本尺寸系列 GB/T 9361-1988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T 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 振动试验(正弦) GB/T 14047-19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GB/T 14537-19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GB/T 14598.3-2006 电气继电器 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T 14598.4-1993 电气继电器 第十四部分: 电气继电器触点的寿命试验 触点负载的优先值 GB/T 14598.5-1993 电气继电器 第十五部分: 电气继电器触点的寿命试验 试验设备的特性规范 GB/T 14598.6-1993 电气继电器 第十八部分: 有或无通用继电器的尺寸 GB/T 14598.8-2008 电气继电器 第20部分: 保护系统 GB/T 14598.9-2002 电气继电器 第22-3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 GB/T 14598.10-2007 电气继电器 第22-4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3-2008 电气继电器 第2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1 MHz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4-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2部分: 静电放电试验 GB/T 14598.16-2002 电气继电器 第25部分: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磁发射试验 GB/T 14598.17-2005 电气继电器 第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一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 GB/T 14598.18-2007 电气继电器 第2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9-2007 电气继电器 第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20-2007 电气继电器 第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磁兼容要求 GB/T 14598.27-200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27部分:产品安全要求 GB/T 14598.300-2008 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GB/T 15145-2008 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149.1-2002 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及试验方法 第1部分: 命令系统 DL/T 478-2010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 DL/T 624-1997 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 DL/Z 713-2000 500kV变电所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 DL/T 770-2001 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871-200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产品动模试验 DL/T 5218-2005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独立直流电源 独立直流电源指由独立的整流设备、蓄电池、开关柜组成的一整套电源系统;两套独立直流电源指有两套完整的直流电源系统,任何一套直流电源的整流设备、蓄电池或开关故障均不应造成另一套直流电源失效。配有两套独立直流电源的保护或保护通道,任意一套直流电源故障均不应造成同一设备的所有保护同时退出或同一线路保护的所有保护通道同时中断。 3.2 继保小室 布置于高压配电装置场地,安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变送器、电能计算及记录仪表、辅助继电器屏等的场所。 3.3 反措 由上级或同级部门制定的反事故措施。 3.4 光纤通道 指以光纤为传输介质的保护通道,包括专用光纤芯、复用2M等各种形式的光纤通道。 3.5 传输延时 指本端设备发出信号至对端设备收到信号之间的信号传输时间。 3.6 保护通道接口装置 信号传输装置、数字接口装置等保护通道接口装置的总称。 3.7 信号传输装置(命令接口装置) 将电力系统保护装置发出的允许(闭锁)、远方跳闸等接点信号变换成适合于光纤通信传输形式的信号及进行反变换的设备。 3.8 数字接口装置 继电保护与光纤通信终端设备连接时,对保护信号实现规定的码型变换,连接保护或信号传输装置与光纤通信终端设备之间的接口装置。 3.9 保护通信通道 传输跳闸命令或被保护设备电气量等保护信息的通道,通常包括电力线载波、微波、光纤或专用导引线等。 3.10 独立通信通道 由独立的通信设备和独立的物理路由组成、发生任何单一故障不会造成同时中断的通信通道。租用电信光纤、数字数据网(DDN)电路等作为备用通信通道可视为一个独立的通信通道。 3.11 独立光纤通道 两个独立的同步数字体系(SDH)设备分别采用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视为两条独立光纤通道。同一个SDH设备采用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不能视为两条独立光纤通道;进入通信机房的光缆采用一个通路(如共用一条通信管、共用一个电缆竖井等),不能视为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同一光缆的不同光纤芯,不能视为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 3.12 数值型定值 表征功能动作门槛和延时的定值。 3.13 控制字定值 表征功能投退或方式选择的定值。 4 总则 4.1 本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南方电网10kV~500kV线路及线路辅助保护、断路器保护、T区(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低压补偿装置保护、发电机保护、故障录波、行波测距等装置的通用技术条件、基本要求,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标准化水平,为继电保护的制造、设计、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有利条件,提升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水平。 4.2 除满足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外,在南方电网内各电压等级系统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4.2.1 经国家级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动态模拟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绝缘试验、机械性能试验以及型式试验等,确认其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4.2.2 继电保护装置的验收应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供货合同的规定,并满足反措等技术要求。凡在出厂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在厂内处理,并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该产品保证期。 4.2.3 凡经有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明令禁止使用的,或根据运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不正确动作率高且无改进措施的,或在质量评议中发现重大缺陷的,或拒绝质量评议的,禁止继续入网运行。 4.2.4 设计应满足继电保护有关规程、反措要求,并符合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相关技术规范中关于典型保护配置、端子排布置、二次回路设计及组屏的原则标准。 4.2.5 设备供货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电压等级微机保护装置的设计、制造经验,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国家电力行业鉴定证书,并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良好的记录。 4.2.6 设备供货供应商应提供保护装置安装调试大纲和装置检验作业模块、正式完整的与现场装置软件版本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包含保护逻辑、定值清单、整定原则、异常告警说明等内容)、软件版本及其发展过程;提供现场安装调试规范和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及技术交流培训。 5 装置通用原则 5.1 装置技术要求 5.1.1 环境条件 5.1.1.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10℃~+55℃; b) 相对湿度:5%~95%(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5.1.1.2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5.1.1.3 基准试验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20℃±2℃;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5.1.1.4 贮存、运输环境条件 a) 装置在运输中允许的环境温度-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b) 在贮存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5℃~+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出现不可逆变化。 5.1.1.5 周围环境 a) 电磁环境不允许有超过5.4.8的电磁干扰存在; b) 场地应符合GB/T 9361-1988中B类安全要求; c) 使用地点不应出现超过GB/T 1128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不发生GB/T 17742-1999规定的烈度为Ⅶ 度的地震; d) 使用地点应无爆炸危险的物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敷层的介质及导电介质,不应有严重的霉菌存在; e) 应有防雨、雪、风、沙、尘埃的措施; f) 接地电阻应符合GB/T 2887-2000中4.4的要求; g) 工作位置应垂直安装于与地面垂直的立面。 5.1.1.6 特殊环境 当要求环境条件超出上述规定时,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5.1.2 额定电气参数 5.1.2.1 直流电源 a) 额定电压:220V、110V、48V(放在通信机房的保护相关设备); b) 允许偏差:-20%~+15%; c) 纹波系数:不大于5% d) 开入电压: 弱电开入24V,强电开入220V或110V; 5.1.2.2 交流回路 a) 交流电流(In):1A或5A; b) 交流电压Un:100/V;线路抽取电压Ux:100/V或100V ; c) 频率:50Hz。 5.1.3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准值 影响量或影响因素 基准条件 试验允差 环境温度 +20℃ ±2℃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 相对湿度 45%~75% 在试验期间当温度适当变化时,只要不出现凝露,此湿度范围可以超过。 工作位置 垂直安装与与地面垂直的立面 任一方向2° 外磁场感应强度 0 任一方向不大于0.5mT 频率 额定值 ±0.5% 交流电源波形 正弦 畸变因素2% 直流中的交流分量 0 量度继电器6% 交流中的直流分量 0 暂态为峰值5%;稳态为峰值2% 平衡多相电流 各线(相)电压值 相等 平均值的1% 各相(对中性点)电压之间的相角 相等 2°电角 各相电流 相等 平均值的1% 各相电流与其对应的相(对中性点)电压之间的相角 相等 2°电角 注:直流中的交流分量=((最大瞬时电压-最小瞬时电压)/直流分量电压)×100% 5.1.4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 影响量或影响因素 标称范围 环境温度 0℃~45℃,-5℃~40℃,-10℃~55℃ 大气压力 80kPa~110kPa 相对湿度 最湿月的月平均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平均最低温度为25℃,并且在产品上不应出现凝露 工作位置 任一方向偏离基准不大于5° 外磁场 不大于1.5mT或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输入激励电压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输入激励电流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输入激励量之间的相位角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输入激励量的变化范围 直流:额定值的80%~115% 交流:额定值的85%~115% 交流电源波形 畸变因素不大于5% 频率 不超过额定值的±2% 交流中的直流分量 暂态为不大于峰值的10%;稳态为不大于峰值的5% 直流中的交流分量 不大于直流额定值的12% 辅助激励量的变化范围 直流电源额定电压110V和220V时为额定值的80%~115%,48V及以下时为额定值的90%~115%,交流电源额定电压为额定值的85%~115% 注:直流中的交流分量=((最大瞬时电压-最小瞬时电压)/直流分量电压)×100% 5.1.5 技术性能要求 5.1.5.1 交流回路精确工作范围 a) 相电压:(0.01~1.1)Un; b) 检同期电压:(0.01~1.8)Un; c) 电流:交流电流在(0.05~20)In范围内,相对误差不大于2.5%或绝对误差不大于0.01 In,实际故障电流超过电流上限20In时,保护装置不误动不拒动;或者,在(0.1~40)In范围内,相对误差不大于2.5%或绝对误差不大于0.02 In。 5.1.5.2 测量元件特性准确度 a) 整定误差:不大于±2.5%; b) 温度变差:在正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相对于+20℃±2℃时,不超过±2.5%。 5.1.5.3 故障测距精度 a) 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装置 1) 允许偏差:不大于±2.5%; 2) 测试条件:单侧电源、金属性三相短路。 b) 行波测距装置 线路长度在300km以下,双端测距误差不大于500m;线路长度在300km以上,双端测距误差不大于1000m。 5.1.5.4 装置采样 保护装置的采样回路应使用双A/D结构(公用一个电压或电流源),应有防止单一A/D损坏导致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措施,采样频率不应低于1000 Hz。 5.1.5.5 输出继电器触点性能 a) 机械寿命:>10000次; b) 最大接通能力:当L/R=40ms时,触点电压为直流220V时,不小于1000W; c) 触点电流: —连续:不小于5A; —短时:持续200ms,不小于30A; d) 最大断开能力:当L/R=40ms时,不小于30W; e) 触点电压:直流220V或110V; f) 介质强度:同一组触点断开时,能承受工频1000V电压,时间1min;触点与线圈之间,能承受工频2000V电压,时间1min。 5.1.5.6 光纤接口 a) 光纤接口衰耗裕度:按直连光纤60kM考虑; b) 光纤类型:单模; c) 光纤连接器类型:FC型 ; d) 复用通信接口协议满足G.703标准。 5.1.5.7 功率消耗 a) 直流电源回路:正常工作时,不大于50 W;当保护动作时,不大于80 W; b) 交流电流回路:当In=5A时,不大于1VA/相;当In=1A时,不大于0.5VA/相; c) 交流电压回路:在额定电压下不大于1VA/相。 5.1.5.8 过载能力 a) 交流电流回路:2倍In时连续工作,50倍In时允许1s; b) 交流电压回路:1.2倍Un时连续工作,1.4倍Un允许10s; c) 装置经受电流电压过载后应无绝缘损坏。 5.1.5.9 逆变电源 装置所使用的逆变电源应满足DL/T 527-2002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此外,同一厂家同一系列保护装置的电源模块应能互换,逆变电源故障不应导致保护误动,具有失电闭锁功能。逆变电源装置的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100000小时(11.4年)。 5.1.6 装置功能要求 5.1.6.1 基本要求 a) 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成套性,应具有能反映被保护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的保护功能; b) 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c) 装置中不同保护功能应具备投退功能; d) 装置所有外接电路不应与装置的弱电电路有直接电气上的联系。针对不同电路,应采用隔离措施; e) 装置应提供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 f) 装置中单一电子元件(出口继电器除外)损坏时,不应造成装置误动作; g) 保护装置直流电源电压在(0.8~1.15)UN的范围变化时, 设备应能正常运行; h) 在直流电源开合过程中、直流回路一点接地情况下、在直流电源电压缓慢或突然变化过程中,保护不应误动作;直流消失时,应有输出触点启动告警信号;当直流电源电压恢复正常时,保护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i) 每套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DC/DC 变换器,当直流电源电压突然消失然后恢复正常时,保护DC/DC变换器应有自恢复功能。保护装置对24V、12V和5V电源应设置监视回路,以上电源异常时应闭锁保护并发出告警信号; j) 直流电源在纹波系数不大于5%时,不应对保护正确动作有所影响; k) 装置动作信号在直流电源断开和恢复后仍然可以保持; l) 保护装置应设有当地汉字信息显示功能和信息输出接口; m) 保护装置的校验码应由保护装置根据软、硬件实际情况自动生成,与软件版本号一一对应。 5.1.6.2 开入开出要求 a) 保护装置开关量输入定义采用正逻辑,即接点闭合为“1”,接点断开为“0”。开关量输入“1”和“0”的定义统一规范为: 1) “1”肯定所表述的功能; 2) “0”否定所表述的功能。 b) 保护装置功能控制字“1”和“0”的定义统一规范为: 1) “1”肯定所表述的功能; 2) “0”否定所表述的功能;或根据需要另行定义; 3) 不应改变定值清单和装置液晶屏显示的“功能表述”。 c) 压板开入量采用正逻辑,即压板合上为“1”,表示投入该压板所对应的功能,压板打开为“0”,表示退出该压板所对应的功能。 d) 继电保护功能投退具备硬压板功能和软压板功能。保护检修(检修状态下闭锁后台通信)和母联检修状态开入仅设置硬压板,不设软压板。220kV及以上保护设置重合闸转换开关和停用重合闸软压板。110kV及以下保护设置停用重合闸硬压板和软压板。除以下三种情况,其余软硬压板逻辑关系均采用 “与”门关系: 1) 220kV及以上保护装置重合闸转换开关的“停用重合闸”与停用重合闸软压板逻辑关系采用“或”门关系; 2) 110kV及以下保护装置停用重合闸硬压板和软压板逻辑关系采用“或”门关系; 3) 母线互联软硬压板采用“或”门关系。 e) 保护装置需从高压开关场取开关量的开入应采用110V(或220V)强电平。 f) 保护装置应输出足够的接点,分别用于跳合闸、录波、遥信及与其他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合,并留有备用接点。 5.1.6.3 自动恢复 装置应设有自复位电路,在正常情况下,装置不应出现程序死循环的情况,在因干扰而造成程序走死时,应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作。复位后仍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能发出异常信号或信息,而装置不应误动作。 5.1.6.4 自动检测 a) 装置应具有在线自动检测功能,包括保护硬件损坏、功能失效和二次回路异常运行状态的自动检测。 b) 自动检测必须是在线自动检测,不应由外部手段起动;并应实现完善的检测,做到只要不告警,装置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但应防止误告警。 c) 除出口继电器外,装置内的任一元件损坏时,自动检测回路应能发出告警或装置异常信号,并给出有关信息指明损坏元件的所在部位,在最不利情况下应能将故障定位至模块(插件)。 5.1.6.5 定值要求 a) 定值应便于管理和整定。具备定值切换功能。可以通过调试软件或装置面板进行定值整定,并具备远方修改定值功能。正常运行状态下,定值切换过程中保护不应误动。定值清单应能打印,并能通过通信口输出。 b) 定值形式及内容 1) 保护装置定值采用二次值; 2) 保护功能投退软压板; 3) 保护装置定值名称不应随控制字或压板的投退而改变; 4) 保护装置的定值清单应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 参数(系统参数、装置参数、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一、二次额定值); ② 保护装置数值型定值部分; ③ 保护装置控制字定值部分。 c) 保护装置电流定值下限应不大于0.05In,线路距离保护定值下限应不大于0.05/In。 d) 220kV及以上保护装置应有不少于八组可切换的定值区,220kV旁路保护应有不少于十六组可切换的定值区,110kV线路保护、旁路保护装置应有不少于三十组可切换的定值区,110kV以下线路保护装置应有不少于十组可切换的定值区,110kV及以下元件保护装置应有不少于四组可切换的定值区。定值区号从1开始。 5.1.6.6 事件记录 保护装置应具有事件记录功能,应以时间顺序记录的方式记录正常运行的操作信息,如保护动作元件、开关变位、开入量输入变位、压板切换、定值修改、定值区切换、装置复位、装置告警、装置异常等,事件记录时间分辨率不大于1ms。 5.1.6.7 装置控制字要求 控制字设置遵循功能投退灵活的原则,每种功能的每个分项功能宜设置一个控制字。 5.1.6.8 装置显示要求 a) 采用液晶显示,采用全部汉字菜单,便于操作。 b) 装置在正常运行时显示必要的参数、运行及异常信息,默认状态下,相关的数值显示为二次值。 c) 装置应能分类显示保护动作报告。 d) 应设有断路器合闸位置指示灯、跳闸位置指示灯、运行指示灯、动作信号灯、告警信号灯和电压切换指示灯(可选)。各信号灯的显示颜色如下: 1) 动作信号灯采用红色; 2) 合闸位置灯采用红色; 3) 跳闸位置灯采用绿色; 4) 运行指示灯采用绿色; 5) 电压切换指示灯采用绿色。 注:适用于操作箱和带操作插件的保护装置(含电压切换)。 5.1.6.9 故障录波 a) 保护装置应具有故障记录功能,记录保护动作全过程的所有信息,存储8次以上最新动作报告,为分析保护动作行为提供详细、全面的数据信息: 1) 故障简报:故障相别、最大故障相电流、最大故障零序电流、差电流、测距结果、调整后电流,母差动作时大小差流、动作元件、动作时间、压板位置。 2) 保护启动、跳闸、重合闸出口等全过程录波,录波中应记录电流、电压等模拟量和断路器位置信息、外部保护动作输入信息、各保护内部动作信息等开关量。故障录波应详细记录保护启动、跳闸或重合闸出口前2个周波及后5个周波。 3) 具有数字和图形打印输出功能。 4) 记录时间分辨率不小于20点/周波。 5) 记录的所有数据应能转换为IEEE Std C37.111-1999(COMTRADE99)格式输出,并上送给站内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以下简称“保信子站”)。 6) 装置发生故障时不应丢失故障记录信息。 7) 在装置直流电源消失时不应丢失已记录信息。 8) 保护打印的故障录波文件,模拟量的标尺应与故障电流的大小相适应,通常标尺的大小不应超过故障量的2倍。 b) 故障录波装置应能记录因系统故障、振荡等扰动引起的电流电压、高频检波信号及各输入开关量的变化波形;并在不依赖后台管理机的情况下采用循环存储方式完成100次以上的录波起动记录。 5.1.6.10 通信规约 a) 应采用符合DL/T 860标准工程实施技术规范(IEC 61850)或《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主站-子站通信与接口规范》(以下简称“南网103规范”)的规约与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信子站设备通信,并应具有完善的自我描述功能。 b) 保护、录波等功能版本的升级不应涉及通信规约的变化。 c) 装置与保信子站通信发生了异常或中断,在重新建立连接后保护装置应能接受保信子站的召唤,将全部历史波形列表上送。 d) 保护装置与保信子站通信规约中应具备上送定值、开关量、模拟量、事件、告警、波形文件功能。 e) 当采用DL/T 860标准工程实施技术规范(IEC 61850)的规约时,继电保护装置还应按IEC 61850标准建模,设备供货供应商应提供ICD文件,完整的装置说明文档,包括模型一致性说明文档、协议一致性说明文档、协议补充信息说明文档等。 f) 当继电保护装置采用南网103规范与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保信子站设备通信时,应具有完全自描述功能,应上送包含全部打印报告内容的信息。 1) 上送全部组标题,标题的组号和条目号的值不作统一规定,描述应包含:保护定值、保护模拟量、保护开关量、动作事件、告警事件、扰动数据等字串。 2) 保护定值:属性必须包含描述、最大值、最小值、精度、步长、单位、数据类型(整型、浮点型)控制字的位描述(按南网103规范附录B.8图表76要求执行);应将装置参数(系统量)和软压板定义成定值组,其中装置参数定值应包括铭牌信息含厂站名称、母线名称、生产厂家、装置类型、版本信息、装置型号、装置所属屏柜编号等,其中生产厂家、装置类型、版本信息、装置型号自动生成;运行信息含运行定值区、装置功能码等。 3) 保护模拟量:属性必须包含描述、一二次变比系数、最大值、最小值及单位、电流电压值的相位。 4) 保护开关量:属性必须包含描述。 5) 动作事件:属性必须包含描述、动作类型、绝对时间与相对时间。 6) 告警事件:属性必须包含描述、绝对时间与相对时间。 7) 扰动数据:属性必须包含描述、绝对时间与相对时间。 5.1.6.11 通讯接口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含110kV)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应具备的通信接口包括3个以太网接口、调试接口、打印机接口;110kV以下电压等级保护装置、行波测距装置应具备的通信接口包括2个以太网接口、调试接口、打印机接口。通过通信口上传给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和保信子站的信号数据应带有时标。 5.1.6.12 时钟与时钟同步 保护装置应具备对时接口:使用RS-485串行数据通信接口接收IRIG-B时码,误差应不大于1毫秒,当对时通信口的B码发生中断应接受网络对时,误差应不大于1毫秒。如全部对时信号消失则采用微机保护装置自身时钟,24小时误差不大于±5秒。 5.1.7 电磁兼容性能 5.1.7.1 辐射电磁场干扰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9(idt IEC60255-22-3)规定的III级(10V/m)的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5.1.7.2 快速瞬变干扰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10(idt IEC60255-22-4)规定的严酷等级为A级(通信端口2 kV,其他端口4kV)的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5.1.7.3 脉冲群干扰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13(eqv IEC60255-22-1)规定的Ⅲ级1MHz和100kHz脉冲群干扰试验(第一半波电压幅值共模为2.5kV,差模为1kV)。 5.1.7.4 静电放电干扰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14(idt IEC60255-22-2)规定的Ⅲ级(接触放电6kV)静电放电干扰试验。 5.1.7.5 电磁发射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16规定的传导发射限值和辐射发射限值的电磁发射试验。 5.1.7.6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17规定的调制前电压电平为140 dBV或10 V的射频传导骚扰试验。 5.1.7.7 浪涌抗扰度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18规定的浪涌抗扰度试验。 5.1.7.8 工频抗扰度 装置能承受GB/T 14598.19规定的严酷等级为A级的工频抗扰度试验。 5.1.7.9 装置的电磁辐射满足国标相关要求规定。 5.1.8 绝缘性能 5.1.8.1 绝缘电阻 在5.1.1.2规定的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装置各独立电路与外露的可导电部分之间,以及电气上无联系的各独立电路之间,用电压为直流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装置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MΩ。 5.1.8.2 介质强度 在5.1.1.2规定的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装置能承受GB/T14598.3规定的交流电压为2kV(强电回路)或500V(弱电回路)、频率为50Hz历时1min的介质强度试验,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5.1.8.3 冲击电压 在5.1.1.2规定的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装置的交直流输入回路、输入输出触点等各电路对地,以及电气上无联系的各独立电路之间,应能承受GB/T14598.3规定的峰值为5kV(强电回路)或1kV(弱电回路)的1.2/50μs标准雷电波的冲击电压试验。试验后,装置应无绝缘损坏,性能应符合本规范中的各项规定。 5.1.9 耐湿热性能 根据试验条件和使用环境,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中一种。 5.1.9.1 恒定湿热 装置应能承受GB/T 2423.3规定的恒定湿热试验。试验温度+40℃±2℃,相对湿度(93±3)%,试验持续时间48h。在试验结束前2h内,用开路电压为直流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装置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Ω,介质强度不应低于本规范5.1.8.2规定的介质强度试验电压值的75%。 5.1.9.2 交变湿热 装置应能承受GB/T 7261-2008规定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温度+40℃±2℃,相对湿度(93±3)%,试验时间为48h,每一周期历时24h。用开路电压为直流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装置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Ω,介质强度不应低于本规范5.1.8.2规定的介质强度试验电压值的75%。 5.1.10 热性能 5.1.10.1 最高允许温度 当周围环境温度为40℃时,装置各发热零部件的最高允许温度见下表: 材料及零、部件名称 最高允许温度/℃ 绝缘导线、绕制的线圈及包有绝缘材料的金属导体 Y级绝缘 90 A级绝缘 105 E级绝缘 120 B级绝缘 130 F级绝缘 155 H级绝缘 180 C级绝缘 >180 触点 由企业标准规定 与线圈相接触的零件 与所接触的线圈相同 不与线圈相接触的零件 不损伤绝缘材料或其他相邻材料 产品内部的其他元件(如电阻器)或材料 应符合有关元件或材料标准并不得损伤其相邻部件 5.1.10.2 输入激励量的连续耐热极限值 连续工作制装置的所有输入激励电路激励量的连续耐热极限值,对于电压输入激励电路及交流电流输入激励电路应为1.1倍额定值或由企业标准规定,对于直流电流输入激励电路由企业标准规定。对于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激励量的装置,一个输入激励量的连续耐热极限值应当在其他激励量为额定值时给出。特殊要求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 5.1.10.3 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 a) 短时工作制装置的极限值 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规定每个输入电路相应的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及激励的持续时间。对于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激励量的装置,一个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应当在其他激励量为额定值时给出。特殊要求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 b) 连续工作制装置的极限值 对于连续工作制装置,每个输入电路应当耐受单独施加的响应的输入激励量的极限短时耐受值,其他输入激励量(如果有)应为各自额定值。特殊要求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 c) 短时耐热极限评价 经短时耐热极限值试验后,装置应无绝缘损坏,线圈及结构零件无永久性机械形变,有关性能和绝缘要求仍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5.1.11 激励量的动稳定极限值 5.1.11.1 装置应耐受其标准规定的激励量的动稳定极限值的输入激励电流,其峰值至少应为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的2.5倍,持续时间至少为额定频率的半个周波。 5.1.11.2 装置经受动稳定极限值试验后,应无绝缘损坏、线圈及结构零件无永久变形和损坏,装置的绝缘及有关性能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5.1.12 连续通电 装置完成调试后,出厂前应进行40℃、72h(或室温100h)连续通电试验。试验期间,装置工作应正常,信号指示应正确,不应有元器件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出现。试验结束后,性能应符合本规范中的各项规定。 5.1.13 机械性能 5.1.13.1 振动 装置能承受GB/T 11287规定的I级振动响应和振动耐受试验。 5.1.13.2 冲击和碰撞 装置能承受GB/T 14537规定的I级冲击响应和冲击耐受试验,以及I级碰撞试验。 5.1.14 结构和外观要求 a) 装置的机箱尺寸应符合GB/T 19520.3的规定; b) 装置应采取必要的抗电气干扰措施,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设置可靠的接地点。 5.1.15 安全要求 a) 装置应有安全标志,并应符合GB 16836-2003中5.7的规定; b) 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应为GB 16836-2003中规定 的 IP30级,并达到I类电击防护要求; c) 装置的着火危险防护不应低于GB 16836-2003中规定的V2级; d) 金属结构应有防锈蚀措施。所有紧固件应拧紧,不松动。 5.2 保护装置继电器设计要求 5.2.1 直流电压为220V的直流继电器线圈的线径不宜小于0.09mm,如用线圈线径小于0.09mm的继电器时,其线圈须经密封处理,以防止线圈断线;如果用低额定电压规格(如220V电源用于110V的继电器)的直流继电器串联电阻的方式时,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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