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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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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救助对象发生的欠费,先由责任人、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和红十字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本基金给予补助。
注2:
医院收集汇总《申请表》后,填写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申请表(单位)》并附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注1所列材料),分别于每年6月5日和12月5日之前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市卫计局)提交申请
注1:
申请补助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核查说明;
2、已缴费用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复印件;
3、汇总清单;
4、门诊病人提供病历复印件,住院病人提供医嘱及出院小结复印件;
5、经济困难证明请提供县级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申请救助基金
① 每年06月05日前上报上年度12月01日至当年05月31日
② 每年12月05日前上报当年06月01日至11月30日
医院初步审查
由患者或其亲属、收治医院填写 《黑龙江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表(个人) 》 一人一表
向派出所申请协助确认身份 (72小时出具核查结果)
向派出所申请协助确认身份
(72小时出具核查结果)
无法明确身份
患者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社保卡、
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低收入家庭证明)
确实无能力缴费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图
尽责追讨欠款
明确身份
急危重病先抢救
1.身份不明患者
2.无力支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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