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验收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2、性质:行政许可二、实行主体和实行权限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设定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措施;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原则。四、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五验收范围1、建筑总面积不小于0平方米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影剧院,
2、公共图书馆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门诊楼,大学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托儿所、幼稚园小朋友用房,小朋友游乐厅等室内小朋友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餐馆、茶馆、咖啡厅;7、设有以上第(1)至(6)条所列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
3、、除以上规定外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公共建筑;10、国标规定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1、都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2、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六、办理流程七、申请材料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加盖公章);2、工程竣工验收汇报(加盖公章);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献(国家型式承认证书和检查汇报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查汇报);4、具有防火性能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标或者行业原则证明文献、出厂合格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查和抽样
4、检查汇报(原件);5、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汇报(原件);6、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献及其有关执业人员身份证明文献、有关执业证明文献(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设(装修)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加盖设计章、竣工章(含总平面图、建施/装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8、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或设计立案合格证明文献及有关修改批复文献;9、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10、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委托书,同步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献,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八、收费项目、标注和根据不收费九、征询、投诉电话征询电话: 投
5、诉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5:00-18:30(夏季)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冬季)地址及办事窗口: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附件1、申请书示范文本注:一、不合格意见申报复验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1、申请复验汇报(注明根据不合格意见已逐条整改完毕、整改措施,申请复验);2、不合格消防验收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献,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提供其身份证明文献复印件);4、提交需要补充材料。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程序相似。二、提交材料请使用国际原则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6、A4型纸规格装。其中“证明文献”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查对复印件与原件与否一致。三、可登陆广西消防网“消防办事直通车”(网址:http:/61.235.163.195/)理解有关事宜,下载有关表格,在“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成果公开”(网址:http:/61.235.163.199/)栏目查询业务办理状况。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5:00-18:30(夏季)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冬季)地址及办事窗口: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附件1、申请
7、书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印章)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立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联络电话工程名称联络人联络电话工程地址竣工验收完毕日期类 别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变化用途)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消防设计立案凭证文号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联络人联络电话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体建筑名称构造类型耐火等级层 数建筑高度(m)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地上地下储罐设置位置总容量(m3)设置型式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
8、罐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储存形式地上 半地下 地下储存物质名称堆场储 量储存物质名称建筑保温材料类别A B1 B2保温层数使用性质原有用途装修工程装修部位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俱 装饰织物 其他装修面积(m2)装修层数使用性质原有用途验收内容验收状况验收内容验收状况验收内容验收状况建筑类别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总平面布局室外消火栓系统防烟分区平面布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梯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系统防爆消防电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装修防火其他灭火设施其他:建筑保温防烟排烟系统其他需要阐明状况:说 明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由其负责人签名。
9、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对应法律后果。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可以长期保持字迹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4.表格设定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应划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联络人姓名和联络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不填写对应栏目。表格中“”,表达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内画。申报局部验收,在“其他需要阐明状况”中注明。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立案,应同步提交下列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汇报和有关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纸;(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献;(3)具有防火性能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标或者行业原则证明文献、出厂合格证;(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献;(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献;(6)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献;(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材料。提交材料请使用国际原则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献”、“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查对复印件与原件与否一致。6.通过网上申报立案,应按规定提交所有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立案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