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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教学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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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条件 五、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三届大赛总决赛获得名次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2015年6月15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2014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   1.创业团队、企业均可报名。   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是唯一注册参赛渠道。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6月15日   3.参赛项目确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对辖区内的报名项目进行确认,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方可参赛。   参赛项目确认时间:2015年5月25日-6月20日 (二)地区赛。   1.各地方大赛主管部门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统一冠名下的本地区赛事,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并根据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从优胜企业和团队中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名单。该名单需经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晋级企业需接受各地统一安排的尽职调查工作,顺利通过者晋级全国总决赛,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不设单独赛区的省区市的企业和团队,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到综合赛区进行比赛,优胜企业和团队推荐进入决赛。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数量和地区赛事开展情况,向各赛区分配晋级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名额。   比赛时间:2015年6月20日-8月20日   2.审核:大赛组委会对经过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进入行业总决赛的名单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加行业总决赛,晋级名单在大赛官网上公布,未通过审核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审核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31日 (三)行业总决赛。 通过审核的优胜企业和团队将进入大赛总决赛。总决赛按照新材料(淄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西安)、生物医药(北京)、文化创意(成都)、电子信息(苏州)、先进制造(武汉)、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杭州)7个领域进行。 1.每个领域按照200个团队和企业规模,从地区赛优胜项目中推荐进入总决赛。   2.每个领域按企业组、团队组进行比赛。由半决赛、决赛两个环节组成。   3.半决赛比赛后,每个领域企业组前50名获得大赛优秀企业,共计350家左右。每个行业团队组前10名获得优秀团队,共计70个左右。每个领域企业组前12名,团队组前6名晋级决赛。   4.总决赛每个领域产生企业组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可获得大赛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支持。总决赛每个领域团队组第一、二、三名各1名,在6个月内注册成立企业后,可获得大赛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比赛时间:2015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七、其它赛事 (一)在广东省设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大赛”。赛事独立举行。 (二)在四川省绵阳市设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军转民大赛”。赛事独立举行。 (三)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大赛”。赛事独立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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