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办学申请教学内容.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791463 上传时间:2024-07-1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办学申请教学内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办学申请教学内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办学申请教学内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办学申请教学内容.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办学申请教学内容.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办学申请精品文档民办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的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今音文体艺术培训学校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新矸高潮村高潮头218号。邮编315800教学场所:宁波市北仑新矸高潮村高潮头218号第二条 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 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第四条 办学规模:以文体、艺术、智力开发和潜能开发为主,开设十个班,学生人数约每年500人次,其次是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第五条 学校自觉接受北仑教育局和登记管

2、理机关北仑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学校的举办者是贺总银。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 本学校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者:贺总银,金额:30万元。 第九条 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是举办文化、体育、艺术、日语等培训。学校经北仑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为: 。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条 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贺总银,贺雪斐、董杏珍(

3、教师代表)、贺新岳、贺群(职工代表)五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贺总银,副董事长贺雪斐。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

4、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

5、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四条 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其中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董天宁、柯友增等五名监事组成,并推选董天宁为召集人。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单位的财务;(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理事会议第十六条 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

6、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第十七条 学校校长董杏珍,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第十八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

7、定的副校长代其行使工作。第四章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贺总银,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消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

8、人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经费来源:(一)举办者贺总银个人出资30万元;(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三)利息;(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

9、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二十四条 举办者不要求合理回报。第二十五条 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七条 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第二十八条 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自向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

10、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七章 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九条 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三十条 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 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 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 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四)举办者自愿终止举办的;(五)突发事件无法继续办学的;第三十一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

11、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二条 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 偿还其他债务。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自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四条 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公告后,即为终止。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7年8月8日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