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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健康管理制度(A版)doc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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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健康管理制度(A版)精品文档湖南华电常德一期2660MW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制度(A版)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1月目 录1总则32 工程建设安全总体目标43 安全责任制64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155 安全教育培训186 安全检查评价197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218 安全工作例会239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2410 分承包商与临时工3411 文明施工3512 防火防爆4013 交通运输4114 施工安全监理4215 供电、供水4616 人员、机械进出现场4817 较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4918 事故调查处理与统计报告5119 奖惩与考核5320 附 则55附件土石

2、方开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56附表1土石方开挖审批表59 附件2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实施办法60附表1施工用电申请表62附表2电费缴费通知单64附表3恢复送电通知单65附表4施工用水申请表66附表5水费缴费通知单67附表6施工期间停电、停水申请表68附表7竣工停止供电、供水通知单69附表8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70附表9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71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制度1总则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投资者的财产安全,规范湖南华电常德发电厂

3、一期2660MW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依据国家、行业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本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1.3本制度适用于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以及参加本工程建设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承包商(以下统称承包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1.4本工程建设实行项目公司,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共同控制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模式,并以项目公司为核心,以施工承包商为主体,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

4、一协调,统一监督(简称四统一)”。坚持做到“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监督”。1.5承包商应树立“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的施工,只要有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危险因素存在,就必须为员工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的指导思想,实行人性化管理,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规范员工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工作。1.6 承包商应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实施逐层签订安全责任

5、书以及安全目标管理,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7 承包商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制定适合本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1.8项目公司和承包商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以下统称安全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2 工程建设安全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改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2.1不发生重伤、

6、人身群伤及人身死亡事故;2.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2.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2.4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2.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垮(坍)塌事故;2.6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病事故;2.7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8轻伤负伤率2;2.9努力杜绝“管理性、指挥性、装置性违章”,控制“一般事故”和“作业性违章”,争创“无违章作业区”和“无违章项目部”;2.10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3 安全责任制 3.1 项目公司职责3.1.1项目公司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3.1.2组织招投标工作,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工

7、程承包合同,并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3.1.3按照设计规划程序组织工程建设,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1.4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条例为施工承包商提供必备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保障施工承包商按基建程序施工,并协调解决施工承包商之间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3.1.5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合理分配给施工承包商。其分配原则(以一台机组为一个单元):(1)承担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商90;BOP承包商10。(2)承担主体建筑工程承包商10;安装工程承包商80。3.1.6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8、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3.1.7负责组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60MW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常德公司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德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工程项目设计总工程师(以下简称设总)担任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项目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第一承建方项目经理共同组成。3.1.8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3.1.9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范围,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承包商的安

9、全管理。施工承包商采用工程分包形式分包的工程项目必须报项目公司同意后方可分包;采用劳务分包形式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报项目公司备案。3.1.10对在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组织现场施工承包商之间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经验。3.1.11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1.12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3.1.13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按照规定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终止承包合同

10、的执行。3.2工程安委会职责:3.2.1贯彻国家、行业和上级(含华电、地方政府,下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工作的重大措施。3.2.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统一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或办法。3.2.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3.2.4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3.2.5安委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一季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进行考核与奖惩,对下一季度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3.2.6安委会工作例会应保留会议原始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3.3 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1、3.3.1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3.3.2负责监督对施工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并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及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3.3.3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3.3.4 参加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3.3.5 负责监督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3.3.6 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施工问题,提出整改和控制意见,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3.3.7对监督检

12、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3.4 总经理(分管工程副总经理)职责:3.4.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3.4.2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3.4.4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3.4.4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委会。3.4.5总经理负责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分管工程副总经理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召开安委会的当月可不召开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布置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

13、重大问题。3.4.6总经理直接领导安监部门的工作;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领导安监部门的工作。3.4.7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3.4.8审定工程项目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3.4.9确保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安全奖金的提取与使用的提取和使用,审批重要安全奖惩事项。3.4.10组织并参加工程项目安全大检查。3.4.11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应急资源和应急指挥系统。3.5综合管理部职责:3.5.1 对公司领导做出的各项安全生产决策,要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3.5.2 及时

14、收集、传递安全工作的信息,对重大事故快报、传真应及时呈报公司领导批阅。对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文件、法令、命令应迅速呈报公司领导,转发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 3.5.3 参与研究、拟订工程项目的重要安全生产文件。 3.5.4 参加安全工作调研及重要的安全活动。 3.5.5认真学习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通报,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3.5.6 负责项目公司小车班的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华电集团公司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5.7 对所管理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行驶、反违章教育,并按车辆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年审和

15、安全检查。3.5. 8 负责配合有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3.5.9 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参与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3.5.10组织配合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和厂区治安保卫、电力生产设施的保护工作。3.5.11 参加或协助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5.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重大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3.6工程物资部职责:3.6.1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3.6.2在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3.6.4审查工程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督促监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

16、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3.6.4在参加工程招投标时,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3.6.5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3.6.6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3.6.7负责物资采购保管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6.8负责仓储设备材料、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7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3.7.1工程物资部是工程安委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和项目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委会决议的情况。3.7.2负责组织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3.7.4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

17、体措施策划工作。3.7.4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决定。3.7.5负责工程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的审查工作和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及单位工程安全策划的审定工作。3.7.6组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易燃易爆物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7.7建立现场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和专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指导、监督安全监理工作。3.7.8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18、。3.7.9提出对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委会或项目公司领导决定。3.7.10负责组织工程安全培训工作。3.7.11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7.12负责建立工程安全数据库,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3.7.13完成安委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3.8财务部职责:3.8.1负责工程安全奖罚资金的管理。3.8.2及时承付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做到专款专用。3.8.3负责有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3.9计划合同部职责:3.9.1在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的审查。3.9.2在审核施工计划的同时,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9.3确保

19、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3.9.4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帐面管理,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意见,合理支付保证金,做到专款专用。3.10设计承包商职责:3.10.1工程设计承包商应履行技术设计有关安全责任,根据项目公司、合同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的服务和支持。3.10.2设计的文件应确保建筑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3.10.3应为工程开工准备阶段即能构筑厂区主要施工道路砼路面(施工层),提前进行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3.10.4应为工程开工准备阶段即能建成厂区围墙及时提供设计图纸。3.10.5应为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能做到地下设施一次施工

20、完,零米地面毛地坪已浇筑好的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提供地下设施设计图纸。3.10.6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它“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3.10.7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充分应用安全卫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要求。3.11 监理承包商职责:3.11.1监理承包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责任。3.11.2总监是本工程安全监

21、理效能以及控制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效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3.11.4设立安全副总监,同时配备两名(不限于)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其中一名侧重于大型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理)。3.11.4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3.11.5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公司批准后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11.6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3.11.7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

22、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3.11.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3.11.9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协调解决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3.11.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运行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3.11.11监理承包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商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公司。施工承包商拒不

23、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11.12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11.13审查设计承包商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3.11.14负责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3.11.15协助项目公司组织现场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3.11.16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工作。3.12安全副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3.12.1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

24、程序。3.12.2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3.12.3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3.12.4协助审查施工承包商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3.12.5参加有关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监督实施。3.12.6负责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运行应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监理签证工作。3.12.7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12.8协助项目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3.12.9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安

25、全监督管理网络活动;组织或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组织或参加专业安全例会;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单位工程安全策划。3.12.10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施工承包商进行应急演练。3.12.11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的调查工作,审查和监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的执行。3.11.12建立监理安全数据库和安全监理台帐。3.13监理人员的权力:3.13.1在施工现场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3.13.2有权仲裁施工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3.13.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3.

26、13.4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后作研究处理,并补发停工指令。3.13.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3.14施工承包商职责:3.14.1必须服从项目公司和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项目公司在发包合同中及现场规定的各项条款。3.14.2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工作以及本制度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领导责任。3.14.3必须制订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提出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3.14.4必须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报项目

27、公司和监理承包商备案。3.14.5向项目公司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护措施。3.14.6向项目公司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二次策划”和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单位工程安全策划,策划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3.14.7分包工程必须经过项目公司审查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14.8按项目公司规定的现场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程序经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3.14.9对项目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

28、用,严禁挪作他用。3.14.10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百分之百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执业资格,其证件应保证有效。3.14.11必须建立现场应急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3.14.12必须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4.1本制度所称环境保护,是指工程建设所征施工用地以外的环境及工程区域内正常的施工、生活环境;所称职业健康,是指防止职业危害,包括化学、危险品和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生活安全卫生的管理。4.2施工承包商是实施环境保护和防止职业危害的主体责任单位,项目公司是监督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定期进

29、行监督检查,实行“谁施工、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违规、谁受罚”的原则,并在安全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4.3施工承包商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4.3.1项目施工前必须了解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掌握环境保护控制和监测的内容和相关标准,并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级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4.3.2应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废水、废气、废料、噪声等日常监测与管理。4.3.3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施工项目,如喷砂除锈、打桩、建筑及保温扬尘、防腐、衬胶、保温、油漆、酸碱装卸和使用等,应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4.3.4对施工征用地以外的水土、树木、自然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30、胜区等不得随意破坏。4.3.5对施工和生活污水、废渣及垃圾应进行合理的排放及规划处理,废气、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噪声应进行合理地控制。4.3.6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由专人清扫,保持环境卫生。4.3.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4.4 废水处理措施:4.4.1应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试验产生的废水应根据特性进行化学处理;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沉淀等方式处理。4.4.2应设立污水检测口,对经过处理待排出厂区的废水进行水质监控。

31、4.4.3为防止各类油料及化学水剂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应设立存量1.1倍容积的防渗池作为预防处理设施。4.4.5对废油料等废液在移交社会专业部门处理以前应设立专门回收存放设施。4.5废气、粉尘控制措施:4.5.1废气、粉尘排放包括汽车尾气、施工道路与存土场所扬尘、高层建筑扬尘、保温扬尘、水泥尘和电焊尘、喷砂除锈、生活锅炉排气等。4.5.2施工承包商必须承担消除粉尘、灰尘飘洒的义务,同时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4.5.3产生粉尘的作业项目,应采取密闭、半封闭、隔离尘源等措施,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粉尘扩散。4.5.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经常喷水保护道路湿润,防止车辆行驶时尘土飞扬污染环境。4

32、.5.5对受粉尘侵害的作业人员应配备劳动保护用品。4.5.6各种车辆应经年检合格,进入现场限速行驶,尾气达标排放。4.6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4.6.1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废料头、废油漆桶、机械修理废棉丝(纱)等。4.6.2应规划废弃物存放点,设明显标志,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4.6.3废弃物应加以遮护,明确清除时间,处理危险废品必须合法并保持记录。4.6.4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4.7施工、生活、办公垃圾控制措施:4.7.1生活、办公垃圾包括废弃灯管、复印纸、废弃墨盒、废旧电池等。4.7.2施工区、生活区、办公

33、区应设置垃圾存放点,实行定点、分类存放、及时处理。4.8 噪声控制措施4.8.1施工承包商必须承担消除噪声的义务。所有在正当工作时间以外,包括节假日施工或有可能影响周围环境的工作,必须事先征得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4.8.2设立噪声监测点配置声级计对施工产生的声量进行监测。4.8.3对于喷砂除锈、打桩等作业项目,应编制实施控制噪声的措施。4.8.4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的噪声标准要求。4.8.5当噪声超标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和给受噪声伤害的人员提供专用防护用品。4.9施工承包商职业健康工作的内容与要求:4.9.1在施工前应和地方防疫部门取得联系,获取相关防止职业病危

34、害的要求,用以制订防范措施。4.9.2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4.9.3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有毒有害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以及紧急救护方法。4.9.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有醒目标识和良好的通风除尘、换气及防止中毒措施。夏季露天作业,施工承包商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人员中暑。4.9.5尘毒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机械操作室要密闭良好,避免尘毒的直接接触,粉尘作业应尽量采取湿式作业方法。4.9.6项目公司和监理应重点监督施工承包商现场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急预案演练措施的落实。4.9.7严禁未成年人

35、从事现场施工作业。4.9.8施工承包商必须承担消除粉尘、灰尘飘洒的义务,同时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4.9.9除警卫人员可能使用的狗以外,现场禁止一切牲畜进入。4.10承包商生活安全卫生管理的内容与要求:4.10.1员工食堂应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储物柜、餐桌、餐椅,使之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并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4.10.2施工承包商应为员工提供较好的沐浴、盥洗设施。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条件,保持通风与整洁,并有专项管理措施。4.10.3员工生活区应有消灭蚊、蝇、老鼠的措施,并定期消毒,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4.10.4员工生活区应

36、配备有一定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4.10.5员工生活区和办公区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始终保持环境清洁。4.10.6施工承包商必须制定措施,保障各种形式外包工与临时工住宿、餐饮等生活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条件。实行一人一床、一被褥(蚊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控制。5.安全教育培训5.1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外聘人员),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5.2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内容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考试成绩应登记造册,考试不及格

37、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5.3项目公司、监理承包商应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每月由项监理公司编发一期安全简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通报。5.4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制订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全体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教育。5.5各参建单位及分包单位全部员工必须经过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佩卡上岗(抽查考试卷和体检表),并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5.6施工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试考核合格证件,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38、。5.7各参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经过地方安监、技术监督部门专门的特殊工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作业,并定期参加学习、培训、换证等工作。5.8施工承包商施工班组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每天进行“三交”“三查”站班会(“三交”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5.9各参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进入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至少进行三天的入场教育,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及体检合格方能正式上岗。5.10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必须

39、由项目公司或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后,并安排监护人员后,方可进入现场。5.11 对新任命的各级生产(施工)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5.12 凡有权担任作业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必经安规考试合格,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能生效,并以正式文件公布。7 安全检查评价7.1项目公司、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7.1.1每周专业安全检查(每周四下午):由项目公司工程物资部负责人或安全主管工程师主持、安全副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

40、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使用“火电专业安全检查表”或编制其它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安全大检查。7.1.2每月检查评价(每月30日之前):由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副总监组织、项目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7.1.3每季度末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项目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照华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火电篇),使用项目公司制定的“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价表”等,对被检查的单位和工程项目给予定性定量评价

41、,并作为对施工承包商考核和评比的依据进行奖惩。7.1.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项目公司工程物资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特殊的专项安全检查。7.1.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项目公司和监理承包商。7.2项目公司、施工承包商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7.3安全检查的内容7.3.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 “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

42、制的落实情况。7.3.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7.3.3查现场-工程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建筑与安装交叉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7.3.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7.3.5查措施-查

43、是否按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应急演练。7.4 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整改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实行闭环管理。7.5“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涉及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执行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原则,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安全施工问题整改反馈单由原检查单位复查销案。7.6项目公司安全主管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

44、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和安全处罚通知单,形成闭环,并定期填写巡检日志。 7.7对每次检查结果均要做详细记录,凡违反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的,均纳入月度考核;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考核评分表进行评比时,必须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每周专业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定期安全检查结果和考核情况均应形成检查情况汇总,下发现场各单位。8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8.1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送项目公司和监理承包商备查。8.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

45、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行业管理规定,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8.3安全措施费用的计列、提取与管理:8.3.

46、1项目公司应按照火力发电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8年版),在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费,建筑工程按直接工程费0.30%提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装工程按照人工费的4.60%提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3.2工程概算中计列的安全措施费,项目公司应按照本制度4.1.5条款规定的原则拨付给施工承包商,专门用于完善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8.3.3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投入,确保实现安全设施标准化,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设施。8.3.4项目公司和监理承包商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有权实施监督管理。施工承包商应每季度向项目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送一次安全措施费的使

47、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措施费的施工承包商,项目公司有权收回未使用的安全措施费。8.4施工承包商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有合格证件,现场经过抽检试验,并有可追溯的抽检试验记录,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现场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5施工承包商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按程序对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签证、执行;确保一切施工活动都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8.6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工程项目(注:在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中明确具体项目)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承包商审核、批准,报送监理承包商审查同意后方可交底执行。8.7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注:在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中明确具体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技术方案须经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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