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优化教师职称管理体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加强岗位管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定标自我考核、教职工代表评议、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评议及学校行政会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脱颖而出。二、评定程序:(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中级职称
2、以上的教师、科组长组成,由校长提名,学校行政会议讨论产生,名额7人或9人,负责职称的考核评聘工作。(申报者是小组成员或与小组成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小组成员应回避,即不能参与考核打分)(二)资格审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由申报教师向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定,审定合格者才可进行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参照*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三)、荣誉称号加分(任现职以来)(1)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2)骨干教师(含教坛新秀,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记分)按学科带头人的相应级别折半记分。(3)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
3、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称号,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4) 获得师德师风标兵、德育先进个人、文明礼仪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按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记15分、10分、5分。(5)获得优秀团员、团干荣誉称号,按(4)项相应级别折半记分。(以上各项可累计记分,满分为15分)(6) 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
4、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
5、种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满分为10分)。(5)教学质量加分:职称评定当年度,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统考(中考、期考),以全县科任人数中间数为基数1,每前进一名加0.5分。(自评者必须按上述各项记分如实进行自评并计总分,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评表及自评依据原件送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五)、其他加分:(1)、任现职年限:每年记1分。(2)、教龄与学历:按不同学历的周年计算,不足部分按月计算,提高学历则分段计算。每周年:本科记1.2分、专科记1分、中师记0.8分。(3)
6、、职务加分:任现职以来。正校长每年记6分;副校长每年记5分;正主任每年记4分;副主任、班主任每年记3分;科组长、团支部书记每年记2分;科任每年记1.5分。(兼职者按最高一项记分)(六)、教职工民主测评:申请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后,全体教职工按*县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七)、学校行政会议考核学校行政会议对申请教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八)、申评中学高级、中学一级职称按以上四项的得分累加,经学校行政领导会议审定后,按上级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上送申评名单,并公示七天。(九)、被确定上送申评教师填表,准备材料上送评审。(十)、材料上送评审的教师,当年未被评选的,三年内,本校教师如有符合该职称评选条件的,该教师不得再参加本校该职称的评选。(十一)、2011年6月16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参照*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制订,如有与上级文件或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中学 2*年6月10日只供学习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