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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采购招标模板&43寸
精品文档
货物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
一、货物采购清单:
序
产品
电视屏幕
数量
技术要求
号
名称
(英寸)
(台/套)
1
电视机
43
570
1、≧43寸
2、外观:标准窄边框,黑色高光;
3、硬件:A+级屏幕、立体显示变频
4、背光方式:LED;
5、对比度40000:1;
6、亮度800;
7、硬件:14核1.5G处理器;运行内存2G;存储内存8G;
8、网络:无线有线网络模式、无线模块双模块2.4/5G;
9、整机功率小于等于75W,待机功率小于等于0.5W;
10、接口: 2组音频输入;2组USB(H.265);2组HDMI;新国标射频输入RF;VGA接口1组,RS232接口1组,RI接口1组;
11、系统:主板内置安卓5.1以上系统;开放端口、支持TCP/IP协议
12、声音:杜比解码;DTS调节;声指标标准:B标;
13、视频支持:Xvid、MPEG2、MPEG4、H.264、H.265、RV30、RV40
14、信号规格;支持PAL(D/K、I、B/G)、NTSC(M)、DTMB、DVB-C(限清流)
15、植入医院病房功能APP,支持电视直播、视频点播、健康宣教、自办频道等功能
16、支持功能APP扩展接口,根据医院实际业务应用通过APP升级方式可扩展医护呼叫、提醒服务、满意度评价等功能模块
17、电视系统可以植入第三方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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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1、本项目电视机参考品牌为:
2、质量要求:清单中所列技术参数为基本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或高于清单技术中所列品牌的技术标准。
3、货物需求清单的“★”为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将会导致废标。
3、安装时,所产生的垃圾应随时清理,保持场地干净。
4、在安装过程中,对原有装修产生碰损,中标人除全部包赔外,还应罚款1000元/一次。
5、投标人/中标人责任
1)按照货物需求统计表、质量及技术参数表的要求负责所投标包全部货物的制作。
2)负责货物的包装、保险、运输至业主指定的交货地点。
3)负责货物卸车、就位、组装、调试等工作。
4)投标人必须保证交给招标人货物的完好性。
5)投标人对每一包内容的投标只允许按一个投标方案提出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6)在签约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采购货物的种类、规格和数量进行适当的调整。
6、验收: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按合同条款进行逐件验收。
7、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技术服务
1)自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之日始,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时间为一年。
2)中标人有义务在质保期提供免费调试服务。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方须对所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
三包期限为壹年:即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时,供方应按使用方的要求,负责对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免费服务期限:
供方所售出的产品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对所售出的主要硬件产品承诺硬件3年免费保修。主要硬件产品在3年 免费保修期内,供方应负责免费更换部件,负责产品的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维护保养按每月上门进行维护和维修;对此供应商必须对此进行承诺和说明。
(3)供方确保对使用方提出的保修等质量信息,做到20分钟内电话响应。
(4)供方确保对使用方提出的保修等质量信息,做到2小时内服务到位,组织维修和专业服务队伍到达现场,对产品进行保修服务。如果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 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在之后的8 小时内由供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设备,所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供方承担。
(5)企业应明示售后服务中心地址、电话、负责人和服务组织机构,应设置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电话:
(6)供方除提供所供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外,还须有完善的培训服务体系,保证使用方能掌握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
四、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包装由供方负责,零散及易损件须用木箱包装,确保防盗、防震、防潮、防破损、运输方式确定,并且由于运输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均由供方负责处理。
第六章 评审原则及办法
6.1 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和因素。
6.2 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中标人。
6.2.1 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检查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盖章、签字
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资格审查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15规定
实质性响应
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单项报价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合同条款偏离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技术规格偏离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带“★”号的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各章节规定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即有效投标)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6.2.2 详细评审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最高
得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20
20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
技术、质量
部分
40
40
一、基准分(40分):
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得40分。若有一项不满足,扣10分,直至扣完为止。
3
售后 服务
10
10
一、 售后服务机构(2 分):厂家在项目所在地拥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的,得2分。
二、售后服务内容(8分):
1、提供书面全方位技术支持及方案:其中至少包含:网络建设、售后服务管理机制、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程序、问题处理情况及反馈、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售后服务人员介绍等;
2、提出电话响应并出具实质性响应内容,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电话,实质性响应内容:上门服务时间、当地设备运行的提示性问题;设备的功能及配置、组网特点、设备结构问题提供(7*24)免费售后服务电话号码;
3、提出出现故障到达现场维修时限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和明确本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要求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 1 小时,8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违约责任承诺书文本、周转机备货比例、售后服务反馈表、具体响应时间划分等;
4、提出解决故障时间及方案并列明易发故障名称、技术解决方法及解决故障响应时间表和说明:提供常见故障问题名称及解决方式、解决时间;
5、提供相应售后服务技术文档:包括各项技术名称、问题名称、导致问题原因、所需更换的配件及配件成本、解决时限等;
4
商务
及服务
30
10
业绩:
根据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的电视机销售业绩;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以证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合同原件)的不算业绩。
5
信誉:依据企业的资质、财务报表、用户反馈意见、资信证明等,得1~5分。
2
提供产品制造商的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
获得国际质量管理奖、国家质量管理奖的得5分,少一个扣2.5分
3
制造商具有1项以上核心显示相关发明专利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
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协会和全国用户委员会颁布的“用户满意企业”荣誉称号、国际级荣誉证书的
2
制造商获得过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颁发的“售后服务先进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中标公司期内原件备查)
5
额外政策分
5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
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5 分。(投
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西藏、甘肃省、贵州省。
注:各投标人对应本评分办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3.2.4 评分统计汇总
6.3.2.4.1 评委评审分=报价分+商务分+技术分
6.3.2.4.2 所有评委评审分的算术平均值(即评分基准值)为投标人的总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2位)。
6.3.2.4.3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
6.4 其他事宜
6.4.1、以上评审及打分仅限于对本次招标的货物及服务。
6.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通知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6.4.4、本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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