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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合作协议word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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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合作协议 精品文档 煤炭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贵州五禾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棵恩矿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利用各自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煤炭贸易项目进行友好合作,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协商达成一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甲、乙资源,力争将本范围内煤炭贸易量达到年30万吨,以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初步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整合各自优势,形成一个贸易整体,即以甲方为贸易终端,与贵州中建材旗下的水泥厂签订贸易合同,乙方负责下游业务,组织煤炭进厂。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业务 1甲方的权利: 1.1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本费用以视为本合同项目下的利润分成。 1.2收取管理服务费的标准 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 元/吨(以水泥厂结算数量为准)。 1.3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并就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作出赔偿。 2.2甲方的业务: 2.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必需的手续证照印信等。 2.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本账户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接相关业务。 2.3甲方负责各个水泥厂的终端合同的签订,及后期业务的维护; 2.4乙方组织煤炭进厂后,甲方负责定期催收水泥厂结算、银行授信业务及银行结款(暂定在甲方向水泥厂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由其授信银行,暂结款70%,滚动支付); 2.5甲方委派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到乙方,负责配合乙方完成贸易任务;所有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力 1.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查看甲方征信情况,且甲方须保证其无任何负债和抵押; 1.2本协议签订后,本项目下的所有资金,须由甲乙双方共管,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本资金; 1.3乙方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企业资质及其它必须的函件印信等服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在煤炭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2乙方自主负责解决煤炭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煤炭解决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2.3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2.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财务工作,做好相关联的票据处理,合法处理税务等相关事项。 2.5乙方须按时将甲方费用结算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项目合同签订,银行税务等相关事项的对接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五条 管理费用及国税增值税税费支付办法 1、甲方在收到水泥厂的结算单后,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到水泥厂。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进项票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根据进销差额,乙方支付相应税费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开具销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2、甲方在本合同业务范围之外的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充分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 年(以项目有效进行为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贵州五禾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棵恩矿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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