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公民规则意识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分析精品资料我国公民规则意识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分析所谓“规则”,就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一些通则。公民规则意识是公民意识中最基本或核心的要素 ,是法治秩序建构的客观要求和前提条件。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有赖于规则的遵守,规则意识的确立。现代法治社会就是一个需要靠良好的规则系统来维系的社会。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各行业各领域规则也相对完善,但由于规则意识缺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仍然突出。一、公民规则意识缺失的表现当前我国公民规则意识缺失的主要表现:缺乏诚信意识、正当程序意识、合法利益保护意识、积极守法精神及权利滥用和公德意识等。譬如,
2、日常生活中:过马路闯红灯、乘车不排队、公共场所高声喧哗、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等。虽然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折射出国人规则意识的淡薄。经济领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本应遵循市场规律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却屡禁不止出现了危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和问题胶囊等等问题,这不仅表现出经营者的利益熏心、道德沦丧,更反映出他们的法律和规则意识的淡薄。政治领域:主要体现在一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犯法,甚至贪赃枉法、滥用职权亵渎法律,近年来被揭露出来的“老虎们”各种无法无天、无视规则的行径,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社会生活领域:有些公民不懂得依规则维护自己的权益,动辄
3、纠集众人集中闹事、破坏他人和公共财产甚至随意伤害他人;不管遇到何种维权的事,都一味“上访”,导致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即便在“明规则”很好办的情况下,很多人也愿走“潜规则”这条路;考公务员、找工作、孩子上学、医院看病、购买房子一遇到事,很多人第一反应不是走正规渠道,而是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请客吃饭、送钱送礼。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一种共识: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上述种种行为究其本质,折射出一些民众行为方式只考虑个人便利,而罔顾法律规定,规则意识缺失。由此可见,失去规则社会将陷入无序的混乱状态。二、公民规则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规则意识是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国家的法治成
4、熟度的重要指标。规则意识的缺乏,直接导致的就是社会运行成本的居高不下,效率的停滞降低。现实中,为什么国人的规则意识如此淡漠?一是社会原因导致公民主体意识被严重扭曲。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给民众灌输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臣民意识,在这种严厉的礼教秩序控制之下,中国人的主体意识被严重扭曲,许多人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体,从而缺乏主人翁的责任意识,也就很自然地逃避社会义务。将社会的发展和个人分离开来看待,以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扫门前雪的心态处事。二是传统人治社会导致公民普遍崇尚权力而漠视法律。公民是国家的主体,而主体对法律了解的越多, 理解的越深,与法律的情结也就越密,同样对法律的认知
5、也就会更理性,对法律的认同、遵守和信仰的自觉性就会提高,这样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就相伴而生了。然而,由于我国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 公民对法律敬畏观念不足,普遍崇尚权力而漠视法律,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怕 “人” 而不畏“法” 。国人对规则的理解是“别人管”,一个或多个有权对自己处罚的管制者,盯着自己要遵守规则。当一个人感觉不被盯着的时候,他就会不讲规则。这种“服从命令”与“尊重契约”之间的规则认同差异,就是中国人何以缺乏规则意识,而许多国家的人尊重规则的根本原因。三是立法不具体,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司法公信力和政府公信力下降。以行政许可为例,由于相当部分的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等方面设定得非常粗
6、放,行政机关可以以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为由,刁难行政相对人,滥用职权。对社会而言,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章法不统一不明确,这样对外易授人以柄,对内则难以服众,损坏了社会公正形象。对执法者而言,权利失去制约,可能产生腐败,自由裁量权过大,是诱其腐败执法,对其不负责任。对民众而言,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也给被管理的民众带来易受执法者“合法伤害权”的潜在威胁。就长远而言,致使司法公信力和政府公信力下降。四是法律法规制订的公共参与度不高。许多部门制定规则时,总是想把法律或规则当做一种控制社会、管制百姓的工具,在规则中留给管制者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想着通过管制让人守规矩,通过权力的威慑让人臣服,而
7、不是诸诉于公民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和对公共秩序共同的利益感觉。独断地制定规则“塞给”公众去遵守和服从,而不是尊重社会自治的理念,让公众参与自主订立规则。公民由于没有参与社会规则的制定,权利意识自然难以觉醒,对法律和规则就不是尊重而是漠视。另外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细则等宣传不到位。公民知晓度差,也就谈不上自觉遵守。五是规则教育的缺失。研究表明,大多数成年人的问题行为都源于童年时期。如果一个人在幼年时没有形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将会给其未来的发展造成许多坏习惯与障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现在的孩子学校不敢管、家长舍不得管、社会疏于管。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会教育中规则养成教育成了一个“盲区”。 六是现实生活中不良现象的误导。普遍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当然特征,严厉制裁违法行为是保障法治权威和发挥法治威慑力的必要条件。但是现实中,在一些方面,由于责任设置过低,特别是查处率不高,导致违法成本极低、守法成本相对畸高,不仅诱使当事人违法,更重要的是客观上造成“逆向选择”、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赚便宜,进而劣胜优汰,并导致普遍违法。作者:陕西省眉县县委党校 张科侠邮编:722300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