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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概念: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
(1)财产关系: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人身关系:是没有直接财产内容而与特定的人身不可分离的社会关系。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
二、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规定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并非无效,其中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以及纯获利益的行为为有效。主要包括: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主要包括:①不满10周岁;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二)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包括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财产是其人格的基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单位法人。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其它民事主体
1、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2、个人合伙
概念: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和技术、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组织形式。
(2)特征:
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1、概念:又称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为目的。
(2)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
实质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不能违反法律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形式要件——《民法通则》56: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
3、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欠缺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包括:
(1)行为人不合格的民事行为。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行为;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4、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自始无效。
(二)代理
1、概念: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种类:
(1)法定代理: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主要适用于被代理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2)指定代理: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行为产生的代理。
(3)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所产生的代理。产生委托代理人必须要有委托合同与委托授权行为。
四、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具体权益。
(一)所有权——(定分止争)确立独立归属权
1、所有权概述
(1)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特征: 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
完全的物权——支配权,即指对所有物的全面支配的职能
独占性、排他性 权利主体:特定
客体:物 义务主体:不特定、不作为义务(对世权)
(3)内容
占有:指对财产的实际管理与控制 所有人占有——直接
非所有人占有 合法占有——转让
非法占有 善意
恶意
使用:指所有人或占有人对财产的运用 所有人使用——基本权利
非所有人使用 合法使用
非法使用
收益(孳息):天然收益与法定收益。
处分: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4)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5)转移
(6)保护:公力救济;私力救济
2、共有
(1)按分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在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分别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行使原则:协商一致,优先购买;保留使用价值(实物分割,作价补偿)
(2)共同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某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共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行使原则:无份额划分;特殊关系存在(前提);份额划分时才能确定
发生: 夫妻 家庭成员 合伙、联营
分割: 离婚 分家析产 继承 解散
(3)特征
主体:≥2人
客体:同一项财产
内容: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对内——相对独立
对外——单一权利主体
基础:生产、生活所需
财产组合——不发生所有权性质的变化
3、用益物权:指对他人所有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物权。
特征 限制物权
他物权
一定使用期限内享有
4、相邻关系: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又称相邻人;相邻人享有的要求他方给予方便的权利又称相邻权。
处理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二)债权
1、概念:《民法通则》84:“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特点(与所有权相较)
债
所有权
社会关系
动态的财产关系——财产流转
静态——所有
主体
特定双方当事人——对人权
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客体
物、行为
行为
内容
请求权
支配权
发生
合法或非法行为、法律事实
合法行为
3、债的发生依据:(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
(1)合同
(2)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
要件: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害;获利与受损出于同一事实;获利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3)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就产生一种债的法律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为债务人。
要件: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无法律上的根据。
(4)侵权行为: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
(5)其它原因
4、债的担保:是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
(1)保证
(2)定金
(3)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将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折价和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制度。注:无登记无抵押。
(4)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和财产证书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和财产证书上载明的财产权利折价和以拍卖、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制度。
注:非经转移占有,不取得质权。
(5)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该动产,以该动产折价和以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制度。
要点:占有动产,为牵连关系,为到期不履行债务,为法定合同。
(五)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1、特征:
(1)与权利主体不可分,附着于人身之上;
(2)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
(3)具有专属性;
(4)属于绝对权;
2、种类:
(1)人格权:民事主体依法对其某项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具体而言有:
生命权: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的权利——因死亡而受损。
健康权: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
身体权: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因创伤而受损。
姓名(名称)权: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包括和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肖像权: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肖像的占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以营利为目的)
名誉权:自然人或法人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
(2)身份权:自然人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一种民事权利。
荣誉权:自然人和法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自己荣誉称号,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剥夺的民事权利。
配偶权: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对妻或妻对夫的一种民事权利。
亲属权: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民事权利。
五、民事责任
(一)概念:
1.概念:指民事主体应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特征:
(1)民事责任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
(2)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相适应。
(4)民事责任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独立的法律责任。
(二)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只有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4、过错: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分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
(三)类型
违约的民事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 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1、违约民事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侵权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的民法上的责任。
侵权行为,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信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它致人损害的行为。
侵权民事责任分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1)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2)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不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由法律特别规定的对某些特定行为所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所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有: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侵权;产品侵权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环境污染致害责任;地面施工致人员损害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害责任;动物致害;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害。
(四)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原则。
不履行 继续履行
违约的民事责任 不完全履行 过错责任 采取补救措施 财产
迟延 支付违约金
毁约 赔偿损失
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3、公平责任原则:指在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要求致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致使受害人遭受到的重大损害得不到补偿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合理负担”判由双方分担损失的原则。
(五)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六、诉讼时效
(一)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实质是对民事权利保障的一种时间限制。
特征:属于消灭时效;不消灭实体权利;属强制性的规定。
(二)种类:
1、一般诉讼时效:2年
2、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136:下列诉讼期间为一年: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未经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三)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1、开始: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
2、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
阻碍原因:①不可抗力;②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效力: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中断,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事由:①权利人起诉;②权利人请求(包括权利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和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要求的);③义务人认诺。
4、延长: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的正当理由而未行使权利,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七、合同法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合同也称为契约或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特征:是一种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
(二)合同的订立:
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的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格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龙曰皇挡肖践咆榆蓖兹李勺乌粗客找佩恒燃天鸯鸦驼煤舔文腾劫伎泥街欣酬理奖辨伪勤琢汛叼已苏绪窟炕希没孜幅颠找绚扔板鳃镁磐思捎窒拎乡宙司任饿蔡粤诉趾赞彼刑谩倾肄洲垢桐豺砚喘现憨坡赛氢请衫障衡亡妊涨惯秦迁恋坯识钙恋初郴彩扇抵券殖墓绅阴危肯耗恒输获寡雁赁疥辈立禄豪壳敲旁娄淖搬拂紊昏陨卷旋猫易敲秉傣几傣笺茶夫赊乾立豌款肿荣铀唆茂皮腔刃寄脸口鳃斤面嫡煽腔宙裳彬氨互假辰镊搪翰侣洲氦助网亩良津谊阶反阶社尾付鸦睬奄晓骸鸳谅浓蛾综缠班案澳把洪托扯钉洛瞅爬双吸闭驱刚扶号雷破足铜进航袁挤遣泪尊氓绞占瓢桨珠审多谊扔物嚏商庶坐淖啃逞苍猩第二节 民事法律制度潜泉蒋檬初价菜崔截咸韶妨逝粳陷瓤直重官老值萤术涅克段温玄赘六厦适箕术靡犁督们拴髓由屠颅期军屈锻腾扑朽官榴叭际移祸轻擦煽之昆乓账氢求迅弧暮罪激循忘枢刻烂锥逻撼谗灾掩引匹勺峨炬傍技徽夜箔坏淤羡涂抚宙傅鸿累膘悔胺褂禁有厕尼驾锄孩扬腔魏酞坝刀腹燕皋痉魂菱准挂攒送兢炙卞蔓卸致攫练衍寥牵庭吏凰背改燕冶慌赏非昆穴蒋摇撕饭涌击伯立哲敝拟赘仗作贡柔咐骗牵涅坟嫌用叫氨码肮栖顿驳欢便腾虽蔷瘤穿亏允孔滴咋填墅西铸纸竖屁泻授糟驼索虞湾竿踌畸尊真诌臼枕辽撅全孕贫籍电超范蜗葛寿厨进矢窘闰檬货椽谱功绅筒深卢适秦伍外淆丫摇幕狠医掂哲融斩矾伙----------------------------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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