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 忘 录发包人: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和 (分包单位)于 2017 年 月 日签订了 施工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约定以上合同仅作为 工程的工程资料归口、验收、城建档案归档对接作用。工程款的支付、收取、结算;工程质量、进度、保修等以 (发包人)与分包单位于2017年 月 日签订的 施工合同为准。发包人:总包单位:分包单位: 年 月 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