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食堂(北泉校区)经营权
招标公告
为深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公布北泉校区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及学校基本状况
学校北泉校区食堂经营权,食堂面积为1100M2。学校在校生人数1200人。
二、招标原则
1、遵守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经营时间
本次招标承包经营期限为 叁 年(8月至8月)。
四、投标人条件及资料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年审合格餐饮企业《营业执照》。
2. 持有重庆市教委颁发学校学生食堂经营准入证优先。
3. 具有学校食堂承包经营5年及以上经验(提供证明材料),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记录。
4. 非重庆当地企业需在重庆当地设有代办机构(提供有关证明)。
5. 熟悉学校食堂原则化建设规定,能保证在承包经营期间积极配合学校创立原则化学生食堂活动。
6、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缴纳多种税费。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5年经营证明材料。近5年经营证明材料。食堂经营方案(重点论述平常管理、技术力量、食品安全及饭菜质量、稳定价格保障措施等)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7月11日至7月16日上午10:00时止。
2.报名方式:在四川仪表工业学校总务科处报名,以书面登记为准。
3.联络人:谭老师
4.联络电话:
六、投标规定
招标文献购置费:招标文献购置费为300元/包(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7月16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学校泉苑会议室
七、服务内容
(一).运行模式
1.1投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聘任专业设计企业按照学校规定对北泉校区食堂进行重新设计、装修;负责添置学生餐厅及操作间所使用设施设备。
1.2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企业平常监管。
2.保障原则
满足学生餐一般大锅菜套餐、特色菜、面食等有关需求。
3.保障规定
投标人按照学校规定设置不一样功能售餐区域,保证教师、学生平常餐饮服务;投标人应合理考虑经营利润,不应以谋取学生利益为重要经营目。
(二)监督管理
1.食材量监管
成交供应商本着约原则采购和使用食材,成交供应商每次采购和使用食材数量需通过采购人确认记录。
2.价格监管
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格作为根据。
3.质量监管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采购食材原材料进行监管,成交供应商采购食材原材料应当是市场中上品质,不得使用转基因原材料及其成品和半成品。
(四)考核管理及有关责任
1.投标人经营范围重要为一般大锅菜套餐、特色菜、面食等,投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规定范围内经营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各项原则,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每次1000-10000原则扣除违约金。
2.投标人经营管理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对应规章制度。投标人如有违反,因此产生罚款等费用所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还可以在此基础上扣除对应违约金。
3.投标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同步承担经营过程中食品卫生安全等所有责任。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规定和规定,保证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按照学校规定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把好饮食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留样”。四关,即进货关、拣洗关、烹饪关和消毒关;三白,即窗口和加工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帽子、口罩和工作服;二消毒,即洗手消毒和抹布消毒;一留样,即熟食留样记录。食品和环境卫生,必须到达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和学校检查原则和规定。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食堂所有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其他任何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每次伍万元原则扣除投标人违约金。
5.投标人必须使用采购人提供消费刷卡系统,投标人任何一种售卖窗口都不能使用非消费刷卡系统结算,否则经查实后采购人有权按照每次贰仟元原则扣除违约金。
6. 投标人应当制定较为完善员工管理措施和制度并在食堂内醒目位置张贴,接受采购人及师生监督。如有违反,采购人可按照每次贰仟元原则视其情形扣除违约金。
7. 投标人应当保持经营菜品价格稳定。食品物价控制:按投标报价执行,如有价风格整在每学期期末时提出,报学校立案,每学期开学初制定食品价格,教学期间不再变更食品价格。
8. 投标人必须从重庆市教委、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准入供货企业中选择供货商采购经营所需米、面、油、肉等食材,并且坚持索证制度并建立进消存台账。否则,采购人可以按照投标人每违规采购一次则扣除壹万元违约金。
9. 投标人可以对食堂进行装修,不过投标人装修方案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采购人有权规定投标人立即恢复原貌,并且扣除伍万元违约金。投标人因装修产生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经营期满后,食堂内所有设施设备需由招标人同意确认后才能搬离,装修改造部分不能拆除。
10. 协议期满或经营期内解除协议步,投标人应立即停止经营,返还采购人设施、设备,并在协议期满之日(或解除协议之日)起七天(自然天数)内撤场(内容包括将投标人所属物品、设施等所有搬离食堂,完毕食堂内清洁工作、保持场内原有设施设备原状等),投标人逾期未撤场,视为投标人同意采购人代其清除有关物品和设施,因此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在清除物品、设施时产生毁损、丢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步,投标人假如在协议期满或解除协议之日起七天(自然天数)内不按照约定撤场,应当按照每天壹万元原则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直至撤场工作完毕为止。
11. 无论是在经营期之内或经营期之外,投标人均不得以采购人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形式借贷等经济往来活动和其他性质活动。如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问题时,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对外赔偿,如因投标人原因产生法律纠纷而第三方祈求采购人赔偿时,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投标人追偿。
12. 投标人不得以采购人名义聘任人员,投标人因经营需要自行聘任人员应符合从事饮食业人员健康原则,并接受采购人监督。投标人用于本项目从业人员必须“两证”(即身份证、健康证)齐全,并到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立案。投标人聘任人员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工资福利等所有由投标人负责。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及协议解除后,采购人均不承担投标人聘任员工一切事宜。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厨师长等重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投标承诺且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容许变动。
13. 投标人应当对使用并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各类资产(见资产清单),投标人应保证资产不流失,并做好对应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在经营过程中,食堂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对应费用。
八、中标原则:
以投标人资质证明、承包费报价和服务承诺等指标综合评分,分数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
九、重要招标承包条款
1、在招标决定承包人基础上按食堂服务承包协议经营和管理。
2、投标人与承包人应为同一主体,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应手续(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
3、投标实行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5000元。
户 名: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开户行:工行重庆朝阳支行
账 号:318860
汇款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明:“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北泉校区食堂经营权招标”,未注明者导致一切后果自负。
在招投标过程中,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投标者其所交纳招标保证金学校不予退还;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间内向招标方交清承包费和承包保证金并签订食堂服务承包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其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学校)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所缴纳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后5日内退还。
4、为保证食品安全,保证用餐质量,中标单位须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5万元整(经营过程中发生违规或食品安全问题,视情节轻重进行惩罚)后方可签订经营协议。
5、食堂所有设备由中标方自行组织和购置,费用自理。
十、有关事项和有关费用
1. 水、电、气费:按照实际使用量与学校据实结算,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 垃圾处置费:300元/月
3. 中标者需自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主体为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学校提供有关资料。评标原则:
序号
评分原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原则
阐明
1
经济标(40%)
40
报价(40%)
所有应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为满分,每低于元(局限性元按元计算)减1分,每高4000元(局限性4000元按4000元计)减1分。
投标人结合自身条件自主报价。
2
技术部分
(30 %)
30
经营方案(30%)
有经验、讲诚信、薄利为原则。经营管理理念、管理措施、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状况等
3
商务部分(30 %)
15
1.提供自以来经营同类学校食堂、高校食堂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及以上)且目前正在经营,并按照经营食堂面积计分:经营面积不不小于500平方米得0分;经营面积500-(含)平方米,不一样项目协议每份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经营面积平方米以上每份协议得3分,最高不超过6分。
2.目前正在经营高校食堂者得5分。
提供协议复印件,原件带现场备查。
15
符合学校实际、保证师生利益。
4
加分项
10
所经营管理食堂获得“原则化食堂”称号2分;
具有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社会企业经营高校学生食堂准入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按规定年审)得3分。
获重庆教育后勤协会颁发奖项(近四年内,每项加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现场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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