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落实计生惠民政策 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近年来,我区在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工作中采取了“抓两头、促中间、推动全盘”的方法,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城镇无业居民、农牧民和国有企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入手,通过政策宣传,制定实施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有效监督等手段,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由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由行政管理向服务主导、由重在治标向标本兼治的转变,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受到了尊重,感到了温暖,得到了实惠,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综合落实率显著提高,较好地维护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切身利益。
一、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整体工作取得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做到重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和投入到位,进一步加强了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领导,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做到了四个抓好:一是抓好一把手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区委、区政府听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计划生育 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在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各级领导层层抓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抓好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和提高。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头屯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制定了《头屯河区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奖励金发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了奖励金发放工作程序,建立了“领证家庭基础信息”,严格按照“摸底登记、资料审核、资格确认、公开公示、集中发放”的程序,促进了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推进;三是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将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以及精神文明单位验收工作中,确保我区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抓好加大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经费的投入。区委、区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本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原则,优先保证了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发放。区委、区政府认真抓好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奖励优惠资金的落实,共投入61.587万元,(其中:发放保健费33720元,562人;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58.215万元,包括205户2000元、70户1000元,自治区少生快富配套资金10.2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牧民领证家庭和城镇无业居民领证家庭进行奖励,兑现率达100%,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二)狠抓落实、确保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为使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计生部门结合宣传贯彻中央《决定》,采取开通“爱心热线”电话、发放奖励政策宣传品和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大意义和《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各级各相关部门出台的具体规定以及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掌握了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各级领导进一步增强了落实计生奖励的责任感、紧迫感,有效促进了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为使奖励优惠政策惠及每个领证家庭,我区有些企业不仅落实了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了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同时还制定了许多计生福利制度,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实行“二报销、二不变”制度,即对晚婚女职工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50%、住院报销50%;对符合晚育条件、生育一孩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不变,享受福利待遇不变;铁路单位出台“一报销、一奖励、两照顾”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晚育条件、生育一孩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均统一参加独生子女保险,住院报销医疗费90%;对怀孕、分娩的女工给予照顾调换轻松、适宜工作岗位;对符合晚育条件、生育一孩后立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女职工照顾,允许休一年的产假;对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退休职工,在退休后一次性发放3600元的奖励金。乌鲁木齐铁路局材料厂工贸公司等非公有制企业领导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为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总结了好的经验。
二是建立奖励优待档案,实行规范管理。为使各项计生奖励政策落实实现规范管理,形成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我区建立了4类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档案。即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档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档案、计划生育“少生快富”项目户档案、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对象档案、农村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及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领证家庭奖励金档案等,并明确专人管理,长期保存。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已经落实的奖励优待情况在档案中详细记载,以后的落实情况随时记入档案。
三是强化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均建立了公开、公示制度和定期检查评估制度,加强对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过程的监督,并将其纳入各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精神文明的考核中,对完不成落实奖励责任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我们既有实践,又有收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必须强化和完善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和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把它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办法、投入资金、狠抓落实,保证了全区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搞好优质服务,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区认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受计生干部和各族群众的欢迎。
(三)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必须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我们加大了“依法管理、居(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调动驻区企业和齐抓共管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综合治理,有效地促进了我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新机制的尽早建立。
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辖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对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致使非公有制企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不力;
(二)辖区个体经营户由于缺乏相关措施保障,使得个体领证家庭无法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四规”,通过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与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的宣传活动,形成领导干部理解、关心、支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局面。
(二)勇于创新,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管理新机制,认真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探索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的新办法、新经验和新举措,抓好综合改革项目的落实,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制、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的不断发展。
头屯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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