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国贸案例及分析报告答案.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735547 上传时间:2024-07-16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1.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贸案例及分析报告答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国贸案例及分析报告答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国贸案例及分析报告答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国贸案例及分析报告答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国贸案例及分析报告答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品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品发生损失,该损失应当由何方负责?假如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品运送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给予补偿?并说明理由。要点评析:保险公司不需补偿。货品损失放生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此时买方对该批货品还不具有可保利益,由于本案采用CFR术语成交,CFR的风险点在装运港船舷,发生货损时卖方尚未完毕交货,所有权还属于卖方,所以虽然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品运送保险,但是保险公司不予补偿。2.某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并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导致货品部分

2、损失。该船行驶至邻近的一个港口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品,前后花费了10天时间,增长支出各项费用,涉及员工工资。当船修复后装上原货启航后不久,A舱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灌水灭火。A舱原载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所有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并指出在投保CIC(1981.1.1条款)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补偿?要点评析:(1)属于单独海损的有:搁浅导致的损失;A舱被焚毁的一部分文具用品。由于该损失是由于风险自身所导致的。属于共同海损的有:强行起浮导致的轮机受损以及船底划破而产生的修理费以及船员工资等费用属于;A舱被水浸湿的另

3、一部分文具用品和所有茶叶。由于该损失是由于为了大家的利益而采用的对抗风险的人为措施所导致的。(2)投保CIC(1981.1.1条款)的平安险,保险公司就负责补偿,由于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对于本案中的单独海损,是由于搁浅和失火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事过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承保范围。3.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所有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灌装。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品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

4、湿损。外贸公司逐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试予以评论。要点评析:保险公司不需补偿,由于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条款,保险责任在货品到达目的地进入指定仓库时终止,而本案中的货损发生在仓库内,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4.远洋运送公司的“东风”号轮在4月28日满载货品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一部分货品并组织人员抢修裂缝。船只修复以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船舱失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在火被扑灭后发现2023箱货品中一部分被火烧毁,一部分被水浸湿。在船到达目的港后清点共有以下损失:(1)抛入海中的2

5、00箱货品;(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人员工资;(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品;(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品。试问:(1)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说明因素。(2)投保什么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补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要点评析:1.(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品;(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人员工资;(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品,属于共同海损,由于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品;(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属于单独海损,由于该损失是风险自身所导致的后果。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补偿,

6、由于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5.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不久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导致的损失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长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问:(1)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损失?为什么?(2)根据CIC条款规定,在投保何种险别时(最小险别)保险公司应负责补偿上述损失?要点评析: 1.(2)600箱货被水浇湿

7、;(4)拖轮费用;(5)额外增长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属于共同海损,由于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1)1000箱货被火烧毁;(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于单独海损,由于该损失是风险自身所导致的后果。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补偿,由于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6.我某外贸公司按CIF条件进口一批货品,卖方向我国保险公司按CIC条款办理了货运保险。载货船舶经苏伊士运河曾一度搁浅,后经拖轮施救起浮继续航行,至马六甲海峡又遇暴风巨浪,卖方交运的2,000箱货品中有400箱货品遭不同限度的海水浸湿。试问:(1)拖轮费用和400箱货损属

8、于何种损失?(2)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承担补偿责任?为什么?(3)假如在苏伊士运河未发生搁浅,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对马六甲海峡发生的损失负责补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要点评析:(1)拖轮费用,属于共同海损,由于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400箱货损,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由于该损失是风险自身所导致的后果。(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补偿,由于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运送工具如发生搁浅、触礁、淹没、焚毁四种意外事故,在此前后,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3)假如在苏伊士运河未发生搁浅,在投保水渍险时,保险公司才对

9、马六甲海峡发生的损失负责补偿。由于水渍险承保自然灾害的部分损失。7.我国G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引进一套英国产检测仪器,因协议金额不大,协议采用简式标准格式,保险条款一项只简朴规定“保险由卖方负责”。一起到货后,G公司发现其中一个部件变形影响其正常使用。G公司向外商反映规定索赔,外商答复仪器出厂经严格检查,有质量合格证书,非他们责任。后经商检局检查认为是运送途中部件受到振动、挤压导致的。G公司于是向保险代理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此情况属“碰损、破碎险”承保范围,但G公司提供的保单上只保了“协会货品条款”(C),没保“碰损、破碎险”,所以无法赔付。G公司无奈只好重新购买此部件。即浪费了金钱,又耽误了时

10、间。试分析导致G公司损失的因素是什么?订立保险条款时应考虑哪些因素?要点评析:导致G公司损失的因素是投保险别不妥当。订立保险条款时应考虑的因素有:(1)根据货品的性质、特点选择相应的险别。例如对价值不高的货品可投保平安险,假如此货属易碎物品,可再加保破碎险。(2)根据运途中也许遭受的风险和损失而定。(3)根据船舶所走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不同而定。(4)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定。对于政局不稳定,有发生战争也许的,就要考虑加保战争险。(5)根据以往的经验而定。商人以自己的从商经验和根据保险公司每年总结的货损资料可以拟定应选择何种险别投保。总之,选择投保险别的原则是:既要使货品的运送风险有保障,又要使保

11、险费用的支出减少。8.新加A公司与中国C公司订立CIF(上海)协议,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保一切险。2023年7月21日,货到上海港,C公司检查出10%的脏包,遂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留承运人的船舶并规定追究其签发不清洁提单的责任。当天货品被卸下,港口管理部门将货品存放在其所属的仓库中,C公司开始委托别人办理报关和提货的手续,7月24日晚,港口遭遇特大海潮,共计200吨白糖受到浸泡,所有损失。C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被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C公司已将提单转让,且港口仓库就是C公司在目的港的最后仓库,故保险责任已终止。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是否在货品进入港口仓库或C公司委托别人提货时终止?要

12、点评析:根据CIC保险条款,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起讫条款是“仓至仓”,因此保险公司的责任在货品运抵保单载明的收货人的仓库时终止。9.我国A公司以CIF汉堡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品装运后,A公司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a)该批货品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食品细菌含量超过进口国标准;(b)收货人只实收995箱,短少5箱;(c)有10箱货品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品共短少60公斤。试分析上述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要点评析:(1)第一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由于原装货品有内在缺陷

13、。(2)第二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目的港应如数交足。(3)第三种情况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责任范围以内,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局限性,也可向卖方索赔。10.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定出口协议一份,贸易术语CFR NEWYORK,A公司按协议规定在2023年5月20日将货品运至码头装船,在运送过程中车辆遇险翻覆,货品受损,A公司电告B公司事故,由于CFR系买方投保,A提出按保险惯例,承包范围为仓至仓,所以规定B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应做出补偿呢?要点评析:保险公司无需补偿。由于CFR的交货点在装运港船舷,货品损失发生运至装运港码头之前,此时卖方尚未完毕交货,也就

14、是买方对该批货品还不具有可保利益,因此,即使买方A公司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也无需补偿。11.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品,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 110%投保平安险, 6月初货品装受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碰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品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忽然触礁,致使该批货品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品的损失是否补偿?为什么?要点评析:应当补偿。由于在海上碰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品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属于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该轮触礁,致使8000美元货品损失属于意外事故引起的部分损失。本案投保的平安险

15、承保范围中涉及:运送工具如发生搁浅、触礁、淹没、焚毁四种意外事故,在此前后,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对该批货品的损失应当补偿。12.我某外贸公司以CFR条件进口4000吨钢管,我方为此批货品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我国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钢管在上海港卸下时发现有500吨生锈,经查其中200吨钢管在装船时就已生锈,但由于钢管外表有包装,装船时没有被船方检查出来。尚有200吨钢管因船舶在途中搁浅,船底出现裂缝,海水浸湿而致生锈,另有100吨钢管由于航行途中曾遇雨天,通风窗没有及时关闭而被淋湿致生锈。分析导致上述损失的因素,保险人是否应予补偿,为什么?要点评析:该批钢管以CFR条件进口,投保

16、的是我国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200吨钢管在装船时就已生锈的钢管,其损失发生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属于保险除外责任,因而保险公司不予补偿。因船舶在途中搁浅,船底出现裂缝,海水浸湿而致生锈的200吨钢管的损失是意外事故所致,属于水渍险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予补偿。由于航行途中曾遇雨天,通风窗没有及时关闭而被淋湿致生锈的100吨钢管,损失因外来风险所致,不属于水渍险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补偿。13.某外贸公司出口货品一批,目的地为美国纽约,双方批准保险加成率为10%,保险险别为我国保险条款的海运一切险,该批货运抵美国纽约卸下时,发现部分货品发生损失,损毁率达成30%,经检查确认的因素是途中货品受潮受热导致

17、。问保险公司对损失是否应予补偿?要点评析:损失因素为受潮受热,这属于海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对此损失应予补偿。14.我某外贸公司以CFR条件进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为此批货品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我国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货品在上海港卸下时发现部分工艺品损坏,经查200件工艺品在装船时就已破损,但由于外表有包装,装船时没有被船方检查出来。尚有300件工艺品因船舶在途中搁浅,船底出现裂缝,被海水浸湿,另有100工艺品由于航行途中曾遇雨天,通风窗没有及时关闭而被淋湿致生锈。分析导致上述损失的因素,保险人是否应予补偿,为什么?要点评析:该批钢管以CFR条件进口,投保的是我国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1)200件

18、工艺品在装船时就已破损,其损失发生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属于保险除外责任,因而保险公司不予补偿。因船舶在途中搁浅,船底出现裂缝,海水浸湿的300件工艺品损失是意外事故所致,属于水渍险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予补偿。由于航行途中曾遇雨天,通风窗没有及时关闭而被淋湿致生锈的100件工艺品,损失因外来风险所致,不属于水渍险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补偿。15.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品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品损失的风险与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补偿?并简述理由。要

19、点评析:与日本商人的交易: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与英国商人的交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予补偿, 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协议在货品启运地启运后生效;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给予补偿, 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协议在货品越过船舷后生效。16.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送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协议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品的运送投保了平安险单。2月20日,该批货品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品的轮船在海上

20、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淹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品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品由自然灾害导致损失为由拒绝补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规定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问题: 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补偿责任要点评析:保险公司应负补偿责任。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送货品保险条款的规定,海运货品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重要承保海上风险导致的货品损失,涉及平安险、水溃险与一般险。平安险对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除非运送途中曾发生搁浅,触礁、淹没及焚毁等意外事故。平安险虽然对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不负补偿责任

21、,但对自然灾害导致的所有损失应负补偿责任,本案中,进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所保的货品在船因风暴淹没时所有灭失,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补偿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17.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成交货品一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品在转船过程中碰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品有明显的雨水浸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问题: 我方能接受吗?要点评析:不能接受。货品被雨水浸湿属淡水雨淋险范围;保险公司和卖方对货损都不负责,由买方承担损失。18.中国某外贸公司以F0B价格条件出口棉纱2023包,每包净重200公斤。装船时已经双方认可的检查机构检查,货品符合协议

22、规定的品质条件。该外贸公司装船后因疏忽未及时告知买方,直至3天后才给予装船告知。但在启航18小时后,船只遇风浪致使棉纱所有浸湿,买方因接到装船告知晚,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规定卖方补偿损失,卖方拒绝,双方发生争议。问题:该协议中,货品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应当如何解决?要点评析:根据国际商会的解释,F0B协议中风险转移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货品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但假如卖方未及时履行发出装船告知这一义务,则货品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本案FOB协议中方虽已完毕货品装船义务,使货品越过船舷.但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将装船情况告知买方,耽误了买方投保。根据

23、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风险未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因此,本案中应由卖方承担补偿货品损失的所有责任。19.有一份CIF协议,卖方甲投保了一切险,自法国内陆仓库起,直到美国纽约的买方仓库为止。协议中规定,投保金额是“按发票金额点值另加百分之十。卖方甲在货品装船后,已凭提单、保险单、发票、品质检查证书等单证向买方银行收取了货款。后来,货品在运到纽约港前遇险而所有损失。当买方凭保险单规定保值的百分之十部分,应当属于他,但卖方保险公司的拒绝。问题:卖方甲有无权利规定保险公发票总值10%的这部分金额?为什么?要点评析:根据本案情况,卖方无权规定这部分赔款,保险公司只能将所有损失补偿支付给

24、买方。1.在国际货品运送保险中,投保加成是一种习惯作法。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按发票总值加成投保,习惯上是加成百分之十,当然,加成多少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不限于百分之十。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关于CIF卖方的责任有如下规定?“自费向信誉卓著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投保有投保有关货品运送中的海洋险,并取得保险单,这项保险,应投保平安险,保险金额涉及CIF价另加百分之十,。2.在CIF协议中,虽然由卖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负责支付保险费并领取保险单,但在卖方提供符合协议规定的单据(涉及提单、保险单、发单等)换取买方支付货款时,这些单据涉及保险单已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买方。买方作为保险单的合

25、法受让人和持有人,也就享有根据保险单所产生的所有利益。涉及超过发票总值的保险价值的各项权益都应属买方享有。因此,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向卖方赔付任何金额,也有义务向买方赔付涉及加成在内的所有保险金额。20.在80年代,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协议规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战争期间,装有出口货品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导弹误中淹没,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保险公司不补偿。问题: 买卖双方应由哪方负责?为什么?要点评析:注意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买方自己负责;根据202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买方没有提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卖方投保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是合理的。21.“明

26、西奥”轮装载着散装亚麻子,驶向美国的纽约港。不幸,在南美飓风的冷风区内搁浅被迫抛锚。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子受膨胀有也许把船板胀裂,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于是,该船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开车后退,终于脱浅成功。到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检修,发现主机和舵机受损严重,通过理算,规定货方承担6451英镑的费用。货主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试分析本案?要点评析:根据共同海损的含义,货主无权拒付。从案例陈述的过程中可得共同海损成立;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用的合理措施而引起的损失,应用获救的各方和船方共同承担。22.上海某造纸厂以CIF条件向非洲出口一批纸张,

27、因上海与非洲的湿度不同,货到目的地后因水分过度蒸发而使纸张无法使用,买方能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要点评析:买方不能向我方索赔。由于,虽然CIF表白由卖方承担保险费,但是风险划分仍然以船舷为界,因此风险由买方承担。再者,卖方承担保险费一般只投保最低险别,除非买方规定加保附加险(受潮受热险)。23.国内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CIF条件向法国采购奶酪3公吨,价值3万美元,提单已经收到,但货轮到达目的港后却无货可提。经查,该轮在航行中因遇暴风雨袭击,奶酪被水浸泡,船方将其弃于海中。于是我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请问: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我方应向何方索赔?要点评析:不一定。假如法国

28、方面保的是一切险或者加保了淡水雨淋险,那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假如保的只是最低险别,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4.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协议。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碰到飓风,结果装至2023年1月20日才完毕。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品投保了水渍险。2023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导致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导致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

29、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导致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导致的损失?为什么?要点评析: (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补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品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

30、安全,故意又合理地导致了化肥的湿毁。(3)可以。由于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25.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司。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品运送保险。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品为精茶,致使茶叶受精茶污染。请问:(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补偿责任?要点评析:(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由于根据保险协议,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由于根据运送协议,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COC(carriers own container船公司箱),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补偿责任。(2) 由于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载”的COC,而货代在提空箱时没有履行其义务,即检查箱子的义务,并且在目的港拆箱时异味还很浓重,因此,承运人和货代应按各自过失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如承运人承担60%,货代承担40%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