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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新工科研究教程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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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新工科研究 精品文档 关于启动第一批新工科专业建设和新工科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5 A+ A- 夜晚模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育主动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广东和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国际化的“三创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一批新工科专业建设和新工科研究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工科专业建设 1. 建设目标 认真研究分析国家新经济、新产业尤其是广东省、广州市战略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树立人才培养新理念、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新标准,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工程教育课程新体系,实施工程学习新模式,培养一批适应新经济、新产业需求的工科领军人才、研究型工程师、科技型创业人才。 2. 建设内容及要求 (1)新经济、新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分析。深入了解国家尤其是广东省和广州市新经济、新产业发展态势,认真分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与健康产业、新材料、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前沿产业等对高端人才的需求。要求信息及相关数据来源可靠,分析翔实。 (2)树立人才培养新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面向产业、面向工程、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扎实推进工科人才培养工作。 (3)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新标准。认真梳理本专业工程人才的核心素养,建立新工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现为“六个更加”):更加具备价值理性、更加具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更加具备创造力、更加具备领导力、更加具备国际视野及交往能力、更加具备终身学习能力。 (4)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深化产学研合作,实现“六个共同”:高校和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建设工程实践基地、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5)打造工程教育课程新体系。强化数理基础,加强通识教育,突出“基础性”;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突出“前沿性”;引导学生学习掌握并综合运用不同学科的知识,突出“交叉性”;加强全英课程、国际交流学习项目、国际联合设计等建设,突出“国际化”。 (6)实施工程学习新模式。强化工程实践,要将“工程实践”贯穿大学本科四年学习。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基于工程设计的学习、基于产学研项目的学习、基于工程科学研究的学习等等,让学生的学习更有深度。 3. 申报条件 (1)第一批新工科专业建设主要面向传统工科专业,由专业负责人(或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申报。凡在各级教研教改项目验收中未获通过(或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专业建设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前期已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同时具备现有工科专业的交叉复合,或工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的条件。 (3)重视本科教学,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相比其他同类型高校本专业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4)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二、新工科研究项目 1. 建设目标 “新工科”的提出为工程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也是中国对国际工程教育改革做出的本土化回应。通过对“新工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基本内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及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为国家或学校新工科建设和实践提供决策。 2. 研究内容及成果要求 新工科研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选题: (1)新工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研究; (2)面向新经济的工科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研究与实践; (3)面向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工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4)新工科时代的高等工程教育国际化发展研究; (5)新工科时代的校企合作机制创新及实践; (6)面向新工科的工程专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 (7)新工科人才成长的动态评价研究与实践; (8)基于交叉学科(跨学科)的工科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 对本次申报特别优秀的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3.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一定的工程教育研究基础,须对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有所研究,并参与过各级别的教育教学改革。 凡在各级教研教改项目验收中未获通过(或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建设周期、经费及验收要求 1. 新工科专业建设期限为2~3年,建设经费20万元,建设效果好的专业,将列入学校持续资助计划;新工科研究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建设经费5万元。 2. 检查验收以《华南理工大学新工科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华南理工大学新工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上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其中新工科专业重点检查人才培养的效果和示范性;新工科研究项目重点检查成果的可借鉴性、可应用性。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新工科专业建设专业负责人(或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需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新工科专业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1份);申报新工科研究项目需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新工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 2. 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新工科专业和新工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于2017年5月26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1号楼12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kclu@。 3.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联系人:卢开聪;联系电话:87110727;邮箱:kclu@。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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