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聘用合同书简单 甲方(法人名称):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 乙方(被聘方):_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签订本合同书作为上岗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条款。 二、在聘用期内,甲方聘任乙方为:_部门_岗位_专业技术职务:_ 聘任时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三、甲方提供乙方岗位工作条件,明确职责,按月支付乙方所在岗位的应得报酬。乙方应遵守岗位制度,履行职责。 四、聘用期间,聘任到期续聘或聘任时间内岗位发生变动,甲、乙双方仍应重新履行聘任签约鉴证手续。若双方未另行签约,则视为聘用期内原聘任岗位的延续。 五、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宜 1._ 2._ 3._ 六、甲乙双方因变更聘任岗
2、位,发生争议,应先在聘用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和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签章后生效。 甲方(章)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 (签章) 组织人事部门鉴证(章)_ 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甲方:_ 电话:_ 乙方:_ 身份证号码:_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列化产品及企业文化理念传播的正式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备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系法律允许从事销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员必须持
3、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3.乙方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实认真填写甲方的会员申请表,并办理甲方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业务人员,取得会员卡一张,并获得销售奖励编码。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的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详见会员市场消费计划书,并按其规定发放奖金,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6.如乙方直接开拓甲方区域管理中心或服务站,甲方均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按各联盟店在公司首次进货PV值给予_的奖励,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
4、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系列化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并配合乙方作好销售服务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种促销方案、促销品、招商政策及各项奖励政策,并接受甲方专业化市场培训,营销心态、技巧、理念等课程培训。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10.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部门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作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保护政策,严禁恶意降价、抬价、扰乱市场,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资格。 11.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2.如因
5、不可抗拒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时,甲方当尽力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 1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1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当地联盟店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公司签章/代表人签字:_ 乙方签字:_ 日期:_日期:_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 地址:_ 乙方:_ 地址:_ 身份证号:_ 联系方式: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任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
6、本合同生效日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聘任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任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纪律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履行书记员职责。 本条所指的书记员职责,是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书记员职责。 第四条 乙方受聘期间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遵守的各项工作纪律; (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遵守的各项工作纪律; (三)甲方单位所规定的工作纪律; (四)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纪律。 第五条 乙方在聘任期限届满之
7、后,仍应当严格保守审判秘密和国家秘密。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八条 乙方有休假的权利。具体办法按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工资、职级、保险和其他待遇 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的基本工资待遇、职务升降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医疗、养老、失
8、业等保险。保险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按比例负担。 第十一条 聘任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因公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
9、究刑事责任的; (四)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国家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聘任合同: (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因公负伤
10、,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人民法院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乙方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以国家核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曾接受甲方出资培训并未满双方达成的协议中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乙方应当偿付培训费。 七、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乙方对甲方做出的关于解除、终止、变更聘任合同或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提起仲裁。法律、法规、规章对人民法院的人事纠纷处理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