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 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县水利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一、工程概况云阳梅峰水利工程是以城市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农村人饮、发电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坝高,蓄水1053m3,渠道总长,集雨面积,其中借水工程。工程实施后,将新增灌溉面积32395亩,改善灌溉面积22350亩,解决云阳新县城24万人的生活用水和灌区内场镇、农村的人畜饮水问题。其附属工程青龙咀电站装机容量为31250kw,年发电量1313万;余水电站为季节性发电,电站装机容量为23600kw,年发电量1088万。梅峰水利工程概算总投资为万元,计划分
2、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万元。一期工程含梅峰水库大坝一期工程、青龙咀电站一期工程、青龙咀渠首取水枢纽、灌区一期工程、余水电站工程和供水厂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完工后,供水厂一期日供水能力达到4万吨,可向新县城供水,能满足建成时云阳新县城水量需要。青龙咀电站第一台1250kw机组可同时发电。二、工程前期工作情况梅峰水利工程由云阳县水利局于开始可研工作,6月下达了关于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确定业主单位为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月开展梅峰水利工程的初设工作,6月,市发改委和市水利局以关于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梅峰水利工程,整个工程的
3、前期工作基本结束。目前,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着手开展技施设计工作,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及城市供水企业移交方案已按要求制定,即将报领导小组审定。移民、征地工作已完成淹没及占地实物调查,土地调规报告的图件已出待审,县水利局代县政府拟定了封库通告。按照县委、政府提出的年内开工目标要求,初步定于11月底完成建设用地预审工作,12月中旬工程正式动工,进场开展“四通一平”建设。梅峰水利工程按初设批复一期工程工期为41个月,开工后一期工程将于2011年5月完工并同时向云阳新县城供水。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梅峰水利工程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金筹集问题。按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在开展招标设计、技施
4、设计工作之前,应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到位,有切实可行的资金筹集方案。为落实项目筹资方案,10月18日,市水利局召集市水投集团、云阳县水利局、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就云阳县梅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召开专题会。会上,市水利局、市水投集团提出了梅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存在的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土地储备协议至今未签订通过土地储备途径筹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是市政府赋予给市水利投资集团的职能,云阳县的土地储备是筹集梅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已多次与市水利局、市水投集团就云阳梅峰水利工程涉及的土地储备工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但在协议形成过程中,因发生
5、多次修改,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两个协议的协商及签订程序较多,至今一直未完成该协议签订。土地储备征用、拆迁经费未落实云阳县采用的土地储备模式简称“借壳模式”,即以市水投集团土地储备公司名义储备,云阳县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征、转、用及招、拍、挂。土地储备地块落实后,需要进行征用、拆迁后才能有效出让及增值变现。梅峰水利工程土地储备1520亩计划分三期征用、拆迁、出让,每期500亩,约需先期投入征用、拆迁资金4000万元。这部分投资应由实施主体即云阳县负责解决。梅峰水利工程建设与土地储备变现时间不同步梅峰水利工程计划底开工建设,土地储备按现有储备土地现状,约需35年后才能增值变现,变现时间与建设时间不能完
6、全同步。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资金筹集比例拨付,根据市水投集团投资计划,梅峰水利工程在国家开发银行的市级财政性贷款为14010万元,有偿贷款为8100万元,下差资金由云阳县自筹。工程总投资为万元,云阳县自筹为万元,自筹比例为41%,计划通过土地地储备筹集11530万元,自来水资产整合贷款3900万元。工程开工后,国家开发银行对工程的拨款只按进度的59%支付。市水利局要求云阳县必须要对土地储备不能变现的35年建设期间的资金来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后,才能同意开工建设。四、请求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尽快签订土地储备协议市水投集团是市级重点水利工程的出资人,县政府管理县级水利国有资
7、产,不论是土地储备,还是城市供水资产都是国有资产,现双方已就大的原则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应尽快签订协议,不必对协议条款措词作过多、过细的磋商修改。为加快工作进度,保证项目不被调整及项目资金的争取,建议下一步按市水投集团确认并已经签字的协议内容先予签订土地储备协议,补充协议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再另行协商签订。尽快实施城市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完成资产移交云阳新城供水资产移交整合后,尚有7500万元净资产,可以考虑通过资产抵押贷款方式筹集资金3000万元,解决部份因土地储备地块变现滞后造成的资金问题。并通过储备土地增值变现后的资金偿还。现移交方案已经制定,建议分步实施,先将县建委管理的市政水务公司
8、移交到县水利局管理,然后由县水利局将所属城市供水企业移交给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保证供水企业的平稳过渡,所有供水资产作为县级股份进入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并在1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多渠道筹资解决工程资金缺口问题根据未来新城居民饮用水需要,梅峰水利工程可考虑先开工建设一期,二期缓建。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要求,一期工程云阳县需要配套的资金为8200万元,城市供水资产抵押贷款3000万元后,仍有5200万元的差口。因土地储备变现时间滞后、工程建设时间超前,建议采取多渠道解决工程资金缺口问题。一是梅峰水利工程主要解决新城居民的饮水问题,作为移民县城,积极争取移民资金投入解决县级配套资金问题;二是可采用“秀山模式”,由县财政出面贷款5200万元,解决梅峰水利工程一期建设中县级配套资金问题,如银行要求提供担保,可商请市水投集团担保,用储备土地增值变现资金偿还;三是由工程业主单位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云阳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多途径贷款融资,解决工程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