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 44-632-2009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368013 上传时间:2023-09-06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57.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 44-632-2009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DB 44-632-2009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DB 44-632-2009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DB 44-632-2009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DB 44-632-2009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aICS 13.040.50Z 64备案号:25959-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DB44/6322009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Limit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in-use light-duty motorvehicles with ignition engine under simple short transient drivingmode condition2009-06-04 发布2009-12-01 实施广广 东东 省省 质质 量量 技技 术术 监监 督督 局局发布发布广广 东东 省省 环环 境境 保保

2、护护 局局DB44/6322009I目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5 测量方法.36 单一气体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37 测量结果判定.38 标准的实施.3DB44/6322009I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编制,污染物限值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T240-2005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

3、原则和方法确定。测量方法采用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规范性附录 D 规定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双菊荣 黄祖照 农加进 姚欣灿 吴敏馨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9 年 6 月 4 日批准。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DB44/63220091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在

4、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1 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燃用汽油、单一气体燃料和两用燃料,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 50km/h 的在用轻型汽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汽车。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GB 5181-20

5、01 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 17930 车用无铅汽油GB 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9159 车用液化石油气GB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HJ/T 240-2005 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3.1 点燃式发动机点燃式发动机采用点燃原理工作的发动机。3.23.2 轻型汽车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

6、不超过 3,500kg 的 M1类、M2类和 N1类汽车。3.3.3 3 M M1 1、M M2 2和和 N N1 1类汽车类汽车按 GB/T 15089-2001 规定: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5,000kg 的载客车辆。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载货车辆。DB44/632200923.3.4 4 第一类第一类轻型汽车轻型汽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 6 座,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2,500kg 的 M1类汽车。3.3.5 5 第二类第二类轻型汽轻型汽车车本标

7、准适用范围内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3.3.6 6 在用汽车在用汽车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汽车。3.3.7 7 基准质量(基准质量(RMRM)指整车整备质量加 100 kg 质量。3.3.8 8 最大总质量最大总质量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最大质量。3.3.9 9 排气排气污染物污染物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氮氧化物(NOx)用(N02)当量表示。碳氢化合物(HC)以(C)当量表示,燃油和气体燃料的碳氢比如下:汽油:C1H1.85 LPG:C1H2.525 NG:CH43.103.10 一氧化碳(一氧化碳

8、(COCO)、碳氢化合物(、碳氢化合物(HCHC)和一氧化氮()和一氧化氮(NONO)的体积分数)的体积分数排气中一氧化碳(CO)的体积分数以“%”表示;排气中碳氢化合物(HC)的体积分数以“10-6”表示,体积分数值采用正已烷当量;排气中一氧化氮(NO)的体积分数以“10-6”表示。3.3.1111 当量惯量当量惯量()()指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平动和转动惯量时所相当的质量。3.3.1212 两用燃料车两用燃料车能燃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的车辆。3.13.13 3 单一单一气体气体燃料车燃料车指只能燃用某一种气体燃料(LPG 或 NG)的汽车,或能燃用某种气体燃料(LPG

9、或 NG)和汽油,但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油箱容积不超过 15L 的汽车。3.143.14 全时四轮驱动汽车全时四轮驱动汽车四个车轮一直保持有驱动力的汽车,可分成固定扭矩分配(前后 50:50 比例分配)和变扭矩分配(前后动力分配比例可变)两大类。4 4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632200934.14.1 对于 2000 年 7 月 1 日以前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一类点燃式轻型汽车和 2001 年 10 月 1 日以前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二类点燃式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 1。表 1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基准质量(RM),kgC

10、O,g/kmHC,g/kmNOX,g/kmRM102041.95.96.71020RM147045.26.66.91470RM193047.17.07.0RM 193051.88.07.24.24.2 对于 2000 年 7 月 1 日起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一类点燃式轻型汽车和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二类点燃式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 2。表 2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类型基准质量(RM),kgCO,g/kmHC+NOX,g/km第一类车全部8.83.1第二类车RM125012.04.51250RM170017.34.6RM170017.84.65 5 测量方法测量方法本标准测量方法采用 GB18285-2005 附录 D(规范性附录)规定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6 6 单一单一气体气体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对于单一气体燃料车,仅按燃用气体燃料进行排放检测;对于两用燃料车,要求对两种燃料分别进行排放检测。7 7 测量结果判定测量结果判定对于第 4 条中规定的车辆,如果排气污染物检测结果有一项超过规定限值,则判定为排放不合格。8 8 标准的实施标准的实施本标准自2009年12月01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机械/制造/汽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