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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679535 上传时间:2024-07-13 格式:DOC 页数:36 大小:37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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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010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有效期【3年】。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多专业注册的,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工程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 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

2、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201020 法律体系:宪、民、商、经、政、劳、环、刑、讼。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包括:【合同】【担保】【专利】【商标】【著作权】【婚姻】商法:【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破产】【海商】经济法:【建筑】【招投标】【反不正当竞争】【税】行政法:【处罚】【复议】【监察】【治安管理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自然资源:【土地管理】【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噪

3、声污染防治】法的形式:宪、律、规(行政、地方)、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按照效力的顺序)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法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间不一致的处理:【同一机关】的【新旧】不一,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规】与【部门章】同一事项不一,不能确定如何使用,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部门章】之间、【部门章与地方章】之间同一事项不一,由【国务院】裁决。2

4、01030 宪宪法平等表现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法权利受到【平等保护】,违法行为一律予以追究;不允许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不得强制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社会经济权:【财产】【劳动】【休息权(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监督权: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包括:【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 获得赔偿权:公民合法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驶职权】而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偿。公民基本【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201040 民民法【法律关系】:由

5、民法规范调整的【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财产】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人的分级机构)】自然人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行为类型完全限制无特征18岁以上或16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0岁以上未成年或【不能完全】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10岁或【不能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可进行的活动与其年龄智力向适应的,其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代理人【同意】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

6、民事责任。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其行为能力是【有限的】,由其【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关系客体:【财】【物】【行为(物化、非物化行为过程)】【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包括约定和法定)关系变更:主体改变(合同转让):由另一个新主体代替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增减】【转让】客体:【范围(规模和数量)】【性质】内容:权利增加和减少关系终止: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约束力。自然:履行协议:即时终止(事后);约定终止条件(事先)违约终止: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

7、式】法律行为。要式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合法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内容合法;形式合法。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代理: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种类:【委托】【法定】【指定】。代理关系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事项违法】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委托人签章

8、】法定代理(全权代理):代理有关【财产】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允许代理的行为。无、超、止后代理只有经被代人【追认】,被代人承担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人承担。注:本人知道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转代理责任:经被代理人同意的,由【被代】承担;不经被代同意的,由【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人的利益由被代人承担)委托代理【终止】:期满或任务完成;取消或辞去;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法定或指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承包由请求发包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发包有支付工程价款的义

9、务。是【债】的关系。债的发生【根据】:【合同(最主要、最普遍)】【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他人而取得利益)】【无因管理(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自觉为他人管理事物)】【其他(遗赠、抚养、发现埋葬物)】债的【消灭】:【履行】【抵销】【提存(逾期不提归国有)】【混同(如:企业合并)】【免除】【当事人死亡(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法定抵销条件:【对等债务】【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知识产权特征:【人身权和财产权】【专有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使用其专利)】【地域性】【时间性】著作权保护【对象】:【文字】【美术】【建筑】【图形】【模型】。

10、内容:【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财产权(使用发行权、许可使用、转让)】著作权侵权: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或情节严重】,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专利权客体(保护对象):【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侵权:未经许可实施;假冒;冒充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11、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律消灭了当事人的【胜诉权】,但【实体权利】不消灭。普通时效:2年。主管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短期时效: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产品责任除外)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特殊时效:【涉外合同】:4年;海外货物运输【1年】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时效中止: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断:提起诉讼;提出要求(债权人表达出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停止方式发生时间事由诉讼时效计算中止诉讼时效最

12、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客观原因)继续计算中断提起诉讼、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重新计算201050 物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建设用地】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确定时间: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影响。(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放弃】与【顺位变更

13、】:不得对其他抵押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其他担保人除承诺依然提供担保的以外,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只能法院进行)】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撤销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在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建设用地抵押:【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的时间:主债权诉讼时间内。质权特点:转移占有质权(动产作为债权)人:在【质权

14、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权利:放弃质权。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不能转质。行使质权【不需】经过法院。出质人权利: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留置动产条件:与债务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例外:企业之间留置)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利益冲突规则:同一动产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且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期:不少于【2个月】(鲜活易腐动产除外)。实现:折价、拍卖国变卖(不需要经过法院)不动产行为生效需【登

15、记】。注:【国家所有权】不登记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预告登记失效: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能进行不动产登记起【3个月】未申请登记。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无权生效的特殊情况: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依法占有(简单交付);设立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有交付义务的人可通过转让请求第三方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转让时,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占有改定)。建筑用地使用权设立范围:【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201060 建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16、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拆迁工程申领要求:拆迁进度满足后续施工要求。有【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在城区规划区的已取得【规划许可证】资金已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落实合同价的50%;超过1年的30%)未领或避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停止施工(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以罚款】。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停工和处罚。不需申领:投资额30万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抢险救灾;临时性;军用;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

17、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在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1年】的复工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许可证。重办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时开工超过【6个月】建设工程企业经济组织:【施工】【勘查】【设计】【监理】单位。注:建设单位不属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依据:【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历史业绩】建筑企业资质:【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勘查企业资质:【综合】【专业】【劳务】监理企业资质:【综合】【专业】【

18、事务所】发包方式:【招标】【直接】。制度:实行总承包的,禁止肢解发包(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承包单位);禁止违法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由【承包单位】采购,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生产厂、供应商】)。小规模采购:【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商】负责,【双方约定供应商】承包制度:资质:越级(未获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借用;必须进行招标的未进行或中标无效的。以上三种为无效合同。处理办法:合同无效,验收合格的支持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合同无效,【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支持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合同无效,经修复后验收【不合格】,不支持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19、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负有连带责任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不同资质联合承包,按资质【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禁止):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和义务,将承包全部转给他人或将全部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已取得的违法所得【扣除成本后的获利部分(管理费)】转让、出借资质:【连带赔偿】责任分包:【总承包】单位可将【部分工程(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可将【劳务作业】分包。分包单位除

20、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筑单位】的【认可(有否决权)】。但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指定分包商在国内是违法的违法分包:不具资质;【未约定】且【未经认可】;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分包单位【再分包】。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强制监理范围:国家重点项目;大中型(投资额3000万)公共事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住宅;利用国际资金援助;投资额3000万,关系社会公

21、共利益、公众安全;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监理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推荐合同中明确约定、强制必须执行)】【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如要求采用【推荐性】标准,应与设计或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经合同约定的推荐性标准,对合同当事人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监理单位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监理内容:三控、三管、一协调。监理单位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其权限取决于【建设单位】的授权(监理合同)。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监理【单位】【内容】【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权利:施工不符合

22、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施工企业改正;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监理任务承接: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不得【转让(转包和分包)】监理单位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查或不按规定查而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独立监理:与被监理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转让监理业务: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201070 招投标招投标【原则】:【公开(信息、过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必须招标范围: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全部

23、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使用国际贷款援助资金。注:私人投资如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也需招标。必须招标规模:单项合同股价:施工200万RMB;采购100万RMB;勘查、设计、监理50万RMB。总投资额3000万RMB。可不招标: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以工代赈;专利;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或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有承包能力规避招标(依法必须招标而不招的,将必招项目化整为零):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金额510罚款。影响公平竞争: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招标人处1万5万罚款;向他人透露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情况或泄漏

24、标底给予警告,处1万10万罚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相应】。招标项目属【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内容应拟出派出【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项目的设备没收保证金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有效期:施工: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货物: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投标文

25、件被拒,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拒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可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投不得补、改、替、撤投标文件。投补、替、替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撤的,保证金没收。联合体投标:由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招标人与中标后的联合体【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资质条件: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6、;【资格条件(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同一专业】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确定等级。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约定成员所承担的【工作范围】,为可能引发的纠纷解决提供依据。无【共同投标协议】的联合体投标为【废标】。联合体各方责任: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责任,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不得重复投标(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后参加其他联合体);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通过的,其组成发生任何变化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同意

27、】);有牵头人(必须指定,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以牵头人名义提交的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约束力。投标人相互串通: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再参加投标。招投串通: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投标人以【行贿】谋取中标的法律后果:【中标无效】。有关责任人和单位承担相应【行政】或【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根据投标人企业定额测定)】的报价竞标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主持:招标人 参与者:【所有

28、】投标人开标: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正机构检查】并公正;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不受理: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评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2/3)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成员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评标专家选取:一般【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随机抽取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

29、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招标人应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比较。废标:无单位盖章并无法人代表签章;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一份投标文件同一项目有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情况【不符】且无法证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未附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范围不【超过投标文件范围】或不【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数字与文字表示

30、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经评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中标候选人限定在【一至三人】。满足条件: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指标或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5天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工作日前】确定;【不得】在评

31、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影响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订立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拒交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不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签订合同【5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同时提供【工程款

32、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垫资处理:有约依约;垫资无约算【工程欠款】;利息无约【不需支付】招标条件:招标人依法成立;初设及概算履行【审批】手续,已批准;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履行【核准】手续,已核准;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资金、审批手续)招标方式:【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应在国家指定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发布)】【邀请(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供选;不宜公开招标。向三个以上发邀请)】资格审查:【预审】【后审】预审: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条件】【标准】【方法】。招标人不得

33、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预审后,向不合格的投标人告知预审结果。一般预审则【不再】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后审:在【招标文件】预先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后审不合格的作【废标】处理。自招标文件出售至停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标底:【不强制】编制;有标底的要【保密】;一个工程职能编制【一个】标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34、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收受人。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0日】。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有效期结束有特殊情况的,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拒绝延长的,投标失效,有权【收回保证金】。因延长造成损失的,【招标人】给予补偿,除因不可抗力延长的。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执行办理

35、招标事宜的,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代理是【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及观念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或其他【利益】关系,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格条件】。与招标人之间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可承担的招标事宜:【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标底】【组织开、评标】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乙级:总投资1亿元;暂定级:总投资6000万。招标代理行为限制规定:与招投标人有隶属、合作经营及其他利益关系;从事同一工程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有关的情况、资料;非法转让资格证书201080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组织(安全体系、岗位责任)】【管理(人力、物力)】【经

36、济】【技术】【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或【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300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国家规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

37、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特种设备、危险品容器、运输工具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明】或【安全报纸】方可使用。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一般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全设施与肢体工程“三同

38、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用品的建设项目】,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出口。不满足资金投入(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主要负责人【撤职】。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责任人责令限

39、期改正;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撤职】或【罚款2万20万】。【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配备合格人员(罚款【2万】以下):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罚款【5万】以下):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当(罚款2万10万):未登记或未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非法转让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导致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非法设置员工宿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

40、【未设】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准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封闭】【堵塞】出口的从业人员权利:【知情(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避险(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请求赔偿(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从业人员义务:【自律遵规】【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危险报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小

41、的,可不建立组织,但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1小时内】【如实报告】当地【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于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自事故发生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事故等级损失程度法律责任(罚款)死亡重伤经济损失单位负责人(上一年收入)特别重大301001亿元200500万80%重大103050100

42、5000万1亿元50200万60%较大310105010005000万2050万40%一般3101000万1020万30%监管部门上报部门(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事故调查管辖(事故发生60日内上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时限特别重大国务院安监部国务院或授权部门30日重大国务院安监部省级政府15较大省一级安监部市级政府15一般市一级案件部县级政府15地域管辖:特别重大以下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单位【不在同一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部门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管理范围综合监管监管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

43、程安全监督机构没有安全施工措施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进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安监部门职权:可决定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对有安全问题的设施器材【查封或扣留】201090 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是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基本法律依据。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条例。建设工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最基本)】【群防群治(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检查(预防为主)】【伤亡事故处理报告:三不放过(原因不清、

44、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没有防范措施)】【责任追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依法履行合同(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提供安全生产费用(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工程安全作业华宁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未提供责令【限期改正】);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开工报告批准日起15日内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送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责

45、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拆除工程【备案】(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15日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未备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监理安全责任: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46、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由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建造师)人员担任。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单位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所属较大分支机构(分公司、区域公司)应【独立】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47、全管理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编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和分包单位【一起】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应服从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导致事故的由【分包】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档案;新岗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可上岗。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危险性较大】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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