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xx县xx水利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重庆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第一章 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 - - - - - - - - - - - - - 1
第二章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 14
第三章 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51
第四章 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57
第五章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65
第六章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71
第七章 石方洞挖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82
第八章 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94
第九章 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100
第十章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113
第十一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118
第十二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131
第十三章 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137
第十四章 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143
第十五章 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151
第十六章 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160
第一章 xx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一、目 的
为规范xx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明确xx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xx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范 围
本细则适用于xx县xx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国家机关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经审核的工程设计文件等。
四、 监理机构职责
4.1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
4.2项目监理部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签认、施工措施计划审批、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议调解、有效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职责与权限。
4.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部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
监理工作负责。
4.4 项目监理部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系处理等工作。
4.5 项目监理部应作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独立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
4.6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
各级监理人员应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职责。
五、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5.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现场施工监理;
4.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5.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告。
5.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按工程建设内容选聘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的人员;
2.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3.熟悉设计文件;备齐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有条件的,可做好检测设备和仪器的配备工作;
4.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表样;
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结合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大致分工,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交底(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审报要求)。
5.3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施工招标的组织工作;
2.根据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协助项目法人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3.参加施工投标的开标、评标工作;
4.参与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检查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权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5.如中标单位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时,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承建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项目法人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资质审查,并对中标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予以确认。
5.4 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1.项目监理部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进场材料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
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查验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3.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施工单位现场查勘、提出材质报告、并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
5.检查审核施工单位原有的检测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经过省(市)
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检验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
7.必要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对试验单位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落实。
5.5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1.施工质量控制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实行监督施工的制度;
4)严格坚持上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制度。
2.事前审批
1)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审签设计文件;
2)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3)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
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内容包括: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是否具有针对性等;
5)核查开工条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划分等已交底;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原材料、半成品报验合格;施工组织和人员组织安排完成;风、水、电等必需的辅助生产设备就绪;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和准备工作就绪;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
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包括内业资料、外业成果),签署查验意见;
7)检查需要定期鉴定的设备、仪器的鉴定证明;
8)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
9)审查生产性试验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
3.事中控制
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样(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工法或者工艺,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
2)依据设计文件和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及钢管进行检查,情况正常,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保持5 min,再下降至工作压力,保持30 min,并用0.5~1.0㎏小锤在焊缝两侧各15~20㎜处轻轻敲击,整个试验过程中应无渗水和其它异常情况;
2)岔管水压试验技术质量要求
(1)下列岔管应作水压试验:
a.首次使用新钢种制造的岔管;
b.新型结构的岔管;
c.高水头岔管;
d.高压钢制造的岔管。
(2)一般常用岔管需否作水压试验按设计规定执行。
3)明管水压试验技术质量要求:
(1)明管应作水压试验,可作整条或分段试验。公段长度和试验压力由设计单位提供;
(2)明管安装后,作整条或分段试验确有困难时,当采用的钢板性能优良、低温韧性高,施工时能严格按评定的焊接工艺施焊,纵、环缝按100%无损探伤,应焊后热处理的焊缝进行了热处理,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作水压试验;
(3)单节明管如符合《压力钢管制造及验收规范》9.3.2条规定也可能性不作水压试验;
(4)试压时水温应在5℃。
4.11保修期质量技术要求:
按合同规定,承建单位应承担全部安装设备的施工安装期维护保养和合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五、质量检验与评定
5.1水工金属结构安装检验按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9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以及DL5017-93《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为标准。
5.2单元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承建单位及时申请(阶段)验收,以利合同支付及下序工程的顺利进行。申请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竣工图;
2.设计修改通知单及有关会议纪要;
3.安装的最后测定记录和调试记录;
4.安装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记录;
5.安装的重大缺陷的处理记录;
6.试运行记录和报告;
7.按合同文件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8.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质量等级评定。
5.3金结工程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报告。包括:
1)工程概述;
2)合同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与实际开工、完工日期;
3)合同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
4)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未收尾工程项目清单及后续完工计划。
2.工程施工报告。包括:
1)工程简况;
2)合同工期目标;
3)施工条件的变更及处理方案;
4)分部 、分项工程实际施工时段、方法与过程;
5)合同履约中违规、违约情况。
3.设计技术要求及设计和工程的变更文件。
4.竣工合同支付结算报告。应包括:
1)分部工程的合同报价工程量与合同报价、支付结算工程量、支付单价与支付总价;
2)已结算的合同索赔支付;
5.质量检验文件。应包括:
1)工程开工文件;
2)按分部、分项工程整理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监理签证认证文件;
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现场指令和施工违规、违约文件。
6.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包括:
1)记录资料目录;
2)工程承建单位施工期质量检测和试验资料;
3)安装主要施工作业记录;
4)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记录;
5)其它重要活动与事项记录;
7.工程施工大事记;
8.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报送和提供的资料。
六、其它
6.1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并按合同规定应予以计量支付。
6.2其它增加工程量,应事先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为有效。
6.3工程支付计量与量测用价款结算申报,按合同文件规定和有关规程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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