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气钥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电气钥匙的使用,明确钥匙保管、借用、交回、锁具更换等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了生产现场电气钥匙的使用、保管和借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电气钥匙使用的管理。第二章权限与职责 第四条 运行部经理 (一) 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 (二)督促贯彻落实本制度,检查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三)负责修订本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第五条 运行部电气主管 (一)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 (二)负责组织本制度的执行; (三)收集反馈意见,提出修改建议; 第六条 运行、检修人员 (一)严格执行生产现
2、场电气钥匙管理制度; (二)执行制度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条 安监部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人员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第三章执行程序与管理要求 第八条 电气钥匙及锁具由运行部负责配用、命名、维护、管理,钥匙名称按设备名称编写,实行“集中管理,分类编号存放”原则。运行部门应设立相应的钥匙柜,建立钥匙名称、及数量清册(附件1)。 第九条 现场钥匙应一式四套,每套需配齐钥匙。一套供运行人员操作时使用;一套供运行人员巡视设备时使用;一套供检修和其他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借用;一套供紧急事故处理时使用。 第十条 专供运行人员操作和巡视的钥匙应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 借用钥匙按
3、名称存放在外借钥匙柜内相应位置,要求柜门必须上锁,此钥匙专供借给检修人员和其他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使用。 第十二条 钥匙借用必须记入钥匙外借使用登记薄,所有钥匙除当班运行人员使用外其他按要求借出的钥匙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严禁随意借给无关人员使用。下班前运行当班人员应检查出借的钥匙是否归还并挂于钥匙柜相应名称位置,核查钥匙借出登记簿是否注销(附件2)。 第十三条 紧急事故处理钥匙按名称存放在紧急钥匙柜内相应位置,柜门应锁好并贴上封条。此柜内的钥匙须经专业负责人或值长许可方可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条取走钥匙。 第十四条 运行人员操作和巡视设备不得使用外借钥匙柜内及紧急钥匙柜内的钥匙。钥
4、匙柜中的所有钥匙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并纳入运行交接班检查项目。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检查柜内的钥匙是否齐全、钥匙名称是否清晰、是否对号放置,重点检查钥匙出借情况并核对钥匙借出登记是否正确。 第十五条 参观人员或上级领导检查现场,应由运行值班人员带领,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从事检修工作,由我司工作负责人或外委监护人借用钥匙并进行工作监护。 第十六条 钥匙借用人工作结束应及时归还钥匙,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将门锁好,如工作还未结束钥匙也应当日交回,第二日再履行钥匙借用手续。 第十七条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配电室门锁、钥匙损坏应在值班运行日志上交代清楚,及时汇报专业主管,以便
5、及时更换补齐钥匙。 第十八条 电气副值负责钥匙的交接班检查及管理,钥匙柜的柜门必须保持常锁状态,柜门钥匙放于盘前抽屉,不得挂在钥匙柜门上。 第十九条 所有钥匙严禁个人收执,私自带回家,不得擅自破坏钥匙锁具,擅自私配电气钥匙,如发现有以上情况者纳入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室外设备使用机械锁具每月20日白班由电气副值负责加注润滑油进行润滑防腐,确保机械锁具可靠使用。此项工作纳入电气定期工作管理。 第二十一条 防误操作装置解锁钥匙管理执行神华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电气防误闭锁管理制度规定。第四章检查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 运行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月一次。 第二十三条 安监部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与评价。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电气钥匙清单 2、电气钥匙外借登记表 附件1电气钥匙清单序号钥匙名称数量(把)操作专用巡检专用检修借用紧急钥匙其它钥匙合计合计审核: 制表: 制表时间:附件2电气钥匙外借登记表序号钥匙名称用途借用人借用时间值班员归还时间值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