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全省水上CCTV、GPS、AIS等监控系统的作用,利用计算机网络、广播、VHF音频系统等信息传递手段,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搜集与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值班时间及人员安排监控中心值班实行值班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负责的轮班值守模式。凡有直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任务的一线监控中心,一律实行24小时值(待)班。值班人员分为三班,具体值班时段分为:第一班当日早上08:00当日下午14:00,第二班当日下午14:00当日晚上20:00,第三班当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08:00。监控值班在当日辖区内监控的第一班客(渡)船开航前15分钟至最后一班客(渡)船靠泊后时段内,值班
2、人员必须在监控室开机值守;在当日辖区监控的最后一班客(渡)船靠泊后至次日第一班客(渡)船开航前15分钟时段内可进入电话值守状态。 除一线监控中心以外的其他二线监控中心,每日(包括周六、周日和所有的节假日)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省监控中心每班值班人员必须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各单位根据劳保法规自行制定。二、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领导须为海事(交通)正式在编人员,带班时间不得离开工作本地,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2、负责检查视频监控值班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填写相关记录。3、负责协调处理监控巡查违章行为和设备故障。4、负责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5、负责当
3、班次VHF、音频广播等水上交通安全信息播报、内容审查核准。三、值班人员守则1、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系统)操作、监控处置等工作技能。2、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工作时间上、下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3、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按要求完成交接手续认真填写好监控中心交接班登记表(附件六)。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须报带班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代班人员应负当班责任。4、值班人员须着装整齐,注意行为举止端庄。严禁值班人员在监控室内进行聊天、娱乐、会客、抽烟、喝酒、嚼槟榔、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5、严禁随意拆装、变动设备的部件,严禁擅自
4、修改、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程序和软件。6、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监控中心的安全保卫和卫生清洁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和保持监控室清洁。三、值班人员岗位责任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相关监控记录表。2、负责辖区内监控记录数据的归类统计、整理、存档、通报、上报等工作。3、负责应用CCTV、GPS、AIS等监控系统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监控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及水上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置。4、负责接受或收集辖区内航道、水文、气象、水上交通管制等信息,对于水情变化情况、重大天气、气候、航行通告等情况,按相关要求及时报告或告知各相关单位或人员;保证监控相关责任单位、人员通
5、讯录的及时更新。5、负责监督下级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的值守情况。6、对监控中心软硬件设备及辖区内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维护责任单位申报运行故障;规范操作,保持监控对象处于有效监控画面内。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四、工作重点及处置程序1、省监控中心值班工作重点a、保持与各市州监控中心联络,保证监控对象信息表(附件一)的及时更新。b、根据市级监控中心上报的重点监控任务表(附件二)安排监控抽查工作重点。c、每日对所有市级监控中心进行2次监控巡查(上下午各1次);对县级监控中心进行1次抽查,数量须达到总量的10%;对全省监控点进行重点抽查监控,重点抽查的数量不少于全省监控点总
6、量的10%(不少于80个),每个县级监控中心和监控点每月至少需抽查三次,监控情况记录入监控情况记录表(附件四)。d、下班前整理好当日的监控情况记录表(附件四),并于次日上午九点前汇总市(州)监控中心上报的值班记录后,以传真和平台短信形式上报省海事局相关领导及省交通运输厅。e、向市(州)监控中心发送省局下达的航行通(警)告等水上交通安全信息。f、每周一为设备检查日,配合运营商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及维护保养。处置程序处置程序应遵循及时、妥当、有效的原则。a、 巡查中发现如船员和乘客未穿拿救生衣、人车混渡、非客船载客、超载、违反禁止航行)、未落实签单发航、重点时段(如节假日、赶集、学生放假及返校)现场
7、管理人员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所属市(州)海事局安全责任领导,督促其及时作出处理,向其所属市(州)海事局下发监控点违章通知书(附件八),及时更新监控点违章情况台账(附件十)。b、发现下级监控中心值班室值班人员着装、行为不规范或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或发现值班人员脱岗30分钟以上(可通过查看当日录像)等情况应立即通报市(州)安全责任领导,督促其及时作出处理,向其所属市(州)海事局下发监控中心违规通知书(附件七),及时更新监控中心违规情况台账(附件九)。 c、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险情或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省监控中心带班领导和所属市(州)监控中心(如遇紧急
8、情况,可通过广播或VHF音频喊话等手段直接指挥、控制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同时通知所属市(州)监控中心),令其及时处理,并填写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及时更新监控事件台账(附件十一)。对重大以上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报带班领导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报省局领导,d、由下级监控中心上报的重大事故等重大事件,或要求协助处理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应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领导要求处置并记录。e、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险情和事故需本地保存相关音影证据.每月汇总重大监控事件及系统运行等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报省局领导。f、对设备故障的处置省中心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保护故障现场,联系相关承建商、运营商维护人
9、员,待其检查维修,并认真填写设备(系统)运行故障申报修复登记表(附件三),及时更新设备(系统)运行故障台账(附件十二)。2、市级监控中心值班工作重点a、 保持与省、县中心及直管水域县(市、区)乡(街道办)政府、船管员、签单员、海事现场监管人员联络,保证监控对象信息表(附件一)的及时更新。b、每日对辖内所有县级监控中心及直管监控点进行全面巡查,并对县管监控点进行抽查。对辖内所有县级监控中心进行巡查4次(上下午各2次);对直管水域内最早一班客(渡)船开航前15分钟至最后一班客(渡)船停运(渡)的时段进行重点监控;辖内监控点少于80个,对每日所有县级监控点全面抽查;辖内监控点数量多于80个,每日抽查
10、数量不得少于80个。监控情况记录入监控情况记录表(附件四)。c、每日要结合县级监控中心上报的监控情况记录表(附件四),整理好全市(州)监控值班记录,于当日20:00前点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监控中心(邮箱地址:hnmsajkzx),每月4日前将上月监控中心违规情况台账(附件九)、监控点违章情况台账(附件十)、监控事件台账(附件十一)、设备(系统)运行故障台账(附件十二)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监控中心。d、及时督办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自接到省监控中心下发的监控中心违规通知书(附件七)和监控点违章通知书(附件八)7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省监控中心。e、船舶是否超载,乘客是否穿戴救生衣,渡运
11、秩序是否规范,船管员、签单员是否到岗以及异常天气或水文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准确、详细的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嫌违法违章的船舶或船员;对直管水域内的危险品船装卸进行严格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f、根据直管水域内可能遇到的庙会赶集、旅游高峰、节假日、学生往返校等人流集中,客运量大的实际情况,以及港口企业报送港口货物装卸计划等,明确特殊时段的监控重点,每周五将本监控中心直管水域(如有)及县级监控中心当周上报的重点监控任务表(附件二)汇总上报给省监控中心,并根据此表安排下周监控工作重点。g 、通过VHF控制中心或广播音频,每日在上午10:00和下
12、午5:00进行两次广播,发布带班领导核准的辖区内航道、通航管制、水文气象、水情水位等情况,以及其它水上交通安全信息。h、每周一为设备检查日,配合运营商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及维护保养。i、每月4日前,汇总上月本辖区大事故以上、严重违法违规、重大安全隐患、签单员及船管员到位等重大监控事件,经市中心领导批准报市局领导及省监控中心。处置程序。处置程序应遵循及时、妥当、有效的原则。 a、巡查中发现如船员和乘客未穿拿救生衣、人车混渡、非客船载客、超载、违反禁止航行)、未落实签单发航、重点时段(如节假日、赶集、学生放假及返校)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需及时处理。如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在直管水域内,应当利用
13、广播、GPS语音、VHF或电话等其他通信工具通知涉嫌违法违章的船舶、船员或其他人员停止违法行为,对无法进行现场纠正和不听指挥者,要告知乡镇政府(街道办)领导或船管员就地查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及现场监管责任人员。如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县级监控中心直管水域内应及时通知所属县(区)海事处安全责任领导,督促其及时作出处理,向其所属县(区)海事处下发监控点违章通知书(附件八),及时更新监控点违章情况台账(附件十)。b、发现下级监控中心值班室值班人员着装、行为不规范或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或发现值班人员脱岗30分钟以上(可通过查看当日录像)等情况应立即通报县(区)安全责任
14、领导,督促其及时作出处理,向其所属县(区)海事处下发监控中心违规通知书(附件七),及时更新监控中心违规情况台账(附件九)。c、巡查中发现县级监控中心直管水域内的安全隐患、险情或事故,对必须立即通知带班领导和所属县(区)监控中心(如遇紧急情况,可通过广播或VHF音频喊话等手段直接指挥、控制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同时通知所属县(区)监控中心),要求其及时处理,并填写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及时更新监控事件台账(附件十一)。对重大以上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报带班领导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报省局监控中心。d、对直管水域安全隐患、险情或事故的处置1) 对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通知船舶或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
15、及时整改的或需要上级监控中心协调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固化证据的同时应填写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报带班领导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上报市局及省监控中心。2)发现船舶失控、存在碰撞危险等险情或船舶翻沉、起火、人员落水、船舶污染水域等事故,应尽可能联系当班驾驶或船长,要求其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自救,避免事故、险情扩大;立即报告责任领导和省级监控中心,并联系当地政府和应急预案相关单位,以便组织附近的船舶或人员开展救助。3)重大以上或赶集、学生运输船舶伤亡或节假日事故或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险情),填写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报带班领导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上报省监控中心。4)将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存档备案,
16、及时更新监控事件台账(附件十一)。 e、由下级监控中心上报的重大事故等重大事件,或要求协助处理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应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领导要求处置并记录。f、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险情和事故需本地保存相关音影证据.每月汇总重大监控事件及系统运行等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报市局领导。g、对设备故障的处置市中心或其直管水域监控点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保护故障现场,联系相关承建商、运营商维护人员,待其检查维修,并认真填写设备(系统)运行故障申报修复登记表(附件三),及时更新设备(系统)运行故障台账(附件十二)。3、县级监控中心值班工作重点a、 保持与省、市中心及辖区内县乡政府、船管员、签
17、单员、海事现场监管人员联络,保证监控对象信息表(附件一)的及时更新。 b、每日对辖区内所有监控点进行全面巡查,并对本辖区最早一班客(渡)船开航前15分钟至最后一班客(渡)船停运(渡)的时段进行重点监控,监控情况记录入监控情况记录表(附件四)。当日19:00点前将整理好的监控情况记录表(附件四)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州)监控中心。每月2日前将上月监控中心违规情况台账(附件八)、监控点违章情况台账(附件十)、监控事件台账(附件十一)、设备(系统)运行故障台账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级监控中心(附件十二)。 c、及时督办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自接到市(区)监控中心下发的监控中心违规通知书(附件七)和监
18、控点违章通知书(附件八)7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市(区)监控中心。 d、对辖区内船舶是否超载,乘客是否穿戴救生衣,渡运秩序是否规范,船管员、签单员是否到岗以及异常天气或水文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准确、详细的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嫌违法的船舶或船员;对辖区内的危险品船装卸进行严格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e、根据辖区内可能遇到的庙会赶集、旅游高峰、节假日、学生往返校等人流集中,客运量大的实际情况,以及港口企业报送港口货物装卸计划等,明确特殊时段的监控重点,于每周五填写下周的重点监控任务表(附件二),并上报市监控中心。f、每周一为设备检查
19、日,配合运营商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及维护保养。g、每月2日前汇总上月本辖区大事故以上、严重违法违规、重大安全隐患、签单员及船管员到位、视频监控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等重大监控事件,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报告市监控中心。处置程序。处置程序应遵循及时、妥当、有效的原则。a、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 巡查中发现如船员和乘客未穿拿救生衣、人车混渡、非客船载客、超载、违反禁止航行)、未落实签单发航、重点时段(如节假日、赶集、学生放假及返校)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需及时处理。应当利用广播、GPS语音、VHF或电话等其他通信工具通知涉嫌违法违章的船舶、船员或其他人员停止违法行为,对无法进行现场纠正和不听指挥者,
20、要告知乡镇政府(街道办)领导或船管员就地查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及现场监管责任人员,向其所属乡(镇、街道办)下发监控点违章通知书(附件八),及时更新监控点违章情况台账(附件十)。b、对直管水域安全隐患、险情或事故的处置 1)对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通知船舶或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或需要上级监控中心协调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固化证据的同时应填写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报带班领导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上报县局及市监控中心。2)发现船舶失控、存在碰撞危险等险情或船舶翻沉、起火、人员落水、船舶污染水域等事故,应尽可能联系当班驾驶或船长,要求其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自救,避免事故
21、、险情扩大;立即报告责任领导和市级监控中心,并联系当地政府和应急预案相关单位,以便组织附近的船舶或人员开展救助。3)重大以上或赶集、学生运输船舶伤亡或节假日事故或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险情),填写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报带班领导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上报市监控中心。4)将监控事件报告单(附件五)存档备案,及时更新监控事件台账(附件十一)。 c、由下级监控中心上报的重大事故等重大事件,或要求协助处理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应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领导要求处置并记录。d、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险情和事故需本地保存相关音影证据.每月汇总重大监控事件及系统运行等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报县处(局)领导。e、对设备故障的处置县中心或其直管水域监控点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保护故障现场,联系相关承建商、运营商维护人员,待其检查维修,并认真填写设备(系统)运行故障申报修复登记表(附件三),及时更新设备(系统)运行故障台账(附件十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