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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管理规定1.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675579 上传时间:2024-07-13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40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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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起重吊装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管理规定.doc目 录1.0 编制说明32.0适用范围33.0术语34.0应遵循的法律、标准和规定35.0 规范性引用说明46.0起重吊装等级及方案编制要求46.1起重吊装等级46.2方案编制要求47.0承包商职责58.0业主职责69.0起重机具使用和检验的有关规定69.1设备和工具的使用69.2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和试验910.0吊装执行前的重要事项1110.1吊装人员1110.2吊装人员职责划分1110.3吊耳设计1210.4特殊情况下的吊装1210.5法律和合同的要求1210.6吊装前的布置会12附件1 起重吊装等级表14附件2 大型吊装方案15附件3 设备吊装记录

2、卡17附件4 起重机具进场申请单18附件5 起重机具退场申请单19附件6 主要起重人员和资格20附件7 起重机入场检查清单 21附件 8 起重机入场检查合格证23附件9 吊装前检查清单241.0 编制说明本规定对-炼油项目起重吊装作业的管理提出了基本的要求,以大型设备起重吊装为侧重点,一般和小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可参照本规定、SH/T3536-2003和SH/T3515-2003的要求执行。对于具体的起重吊装工程,承包商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技术装备、队伍素质、现场环境等各方面的条件,参照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起重吊装工艺和管理模式,确保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稳妥、有序地进行。2.0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炼油

3、项目所有起重吊装工作的管理。3.0术语SH/T3536-2003、SH/T3515-20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定。a)大型设备起重吊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大型设备起重吊装:工件重量80吨以上;卧式安装长度大于70m;立式安装大于60m;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新工艺或多台吊车抬吊同一工件;其它承包商建议并经业主批准的特殊设备。b)起重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相关设计和制造标准的任何固定的或可移动的起重设备。c)起重机托排:起重机下(包括车轮、履带、支腿等的下部)用于分散或均布载荷,提高地面承载能力的设施。一般指经核准的、能重复安全使用的枕木或较厚较大面积的钢板及其组合体

4、。d)起重吊装作业:指设备或结构的装卸运输(现场或短途倒运)、吊装作业。e)设计型吊装:需缜密考虑装卸运输、吊装工艺、作业过程及其细节的吊装工程。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属设计型吊装。f)吊索具指计划用于装卸运输、吊装作业的具有柔韧性的绳索。除非另有说明,在本文件中,吊索具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钢丝绳、钢链、天然纤维绳、人造纤维绳等。4.0应遵循的法律、标准和规定所有的运输和吊装工作须遵循本规定和以下(不限于)法律、标准、规定的要求,除非设计图纸或文件内有另外的注释。本规定与这些文件以及这些文件之间冲突之处按要求较严格的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SH/T3515-2003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

5、工工艺标准SH/T3536-2002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技术规范GB50825-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SH3505-1999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4560-93150吨以上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GB11567-2001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GB7258-1997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ZBJ80003-87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GB5905-86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HGJ201-83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中国海油-炼油项目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海油-炼油项目特殊设备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海油-炼油

6、项目施工现场道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定5.0 规范性引用说明上述法律、标准和规定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起强调作用或使本规定在逻辑上更具完整性。6.0起重吊装等级及方案编制要求6.1起重吊装等级起重吊装等级参见附件1 。6.2方案编制要求承包商应首先结合设备到货的时间,编制吊装作业总体方案,确定整个吊装工程的作业顺序,分析吊装影响因素;小型吊装不必编制单台设备的吊装方案;一般型吊装应针对每台设备制定吊装方案,方案编制按SH/T3536-2002执行;大型吊装属设计型吊装,必须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方案编制按本规定附件-2和SH/T3515-2003执行;25吨及以上设备在吊装前须填

7、写附件-3所示设备吊装记录卡。7.0承包商职责7.1大型设备吊装至少先于设备吊装日60天(日历日),提交设备吊装方案,方案的编制、承包商内部校核、审核、审批要求参见本规定附件1、附件2和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一般型设备的吊装至少先于设备吊装日20天提交设备吊装方案,方案的编制、承包商内部校核、审核、审批要求参见本规定附件-1和SH/T3536-200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所有吊装记录卡由承包商内部审查并保存,但随时接受业主的抽查。7.2至少先于起重机具进场日30天(日历日),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起重机具技术文件复印件和进场申请单。申请单见附件4。主要起重

8、机具的技术文件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使用说明书、性能表;性能试验合格证;年检合格证;起重机档案。桅杆式起重机的技术文件参见9.2.1。7.3起重机具按批准的进场路线、时间进场,并停放在预定的位置。起重机进场的运输作业不得损坏沿途的道路、桥梁、通讯等设施。7.4至少先于起重吊装人员进场日30天(日历日),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起重吊装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吊装责任工程师;-吊装工程师;-起重工(含信号工);-起重机操作员。资历证明文件的内容见附件6。7.5承包商必须根据审批的吊装方案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的区域实施地基处理,由承包商的相关工程师确认。7.6吊装机具现场组装按

9、计划的时间进行组车作业;组车前,应确定地基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铺设托排;吊车的组车必须与制造说明书一致;桅杆的组装按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7.7吊装机具退场对于桅杆式起重机和大型履带式起重机,承包商应至少先于拆机日5天(日历日)提出拆机和退场申请,申请单见附件5。在完成既定的吊装任务后 ,承包商应按批准的日期和路线拆机和退场;对于汽车吊和小型履带式起重机,承包商可根据需要灵活退场,如业主另有要求,应按业主的要求退场。起重机进退场的运输作业不得损坏沿途的道路、桥梁、通讯等设施。7.8确保起重吊装人员的资历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7.9确保起

10、重吊装机具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7.10确保起重吊装作业的准备、实施、退场等过程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7.11保持按本规定形成的任何文件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大型吊装文件必须归档长期保存。8.0业主职责8.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设备吊装方案,从承包商提交方案的次日算起,C类大型吊装30个日历日内审完,B类和A类大型吊装20个日历日内审完,一般型吊装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随时抽查承包商的设备吊装记录卡。8.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起重机具进场申请单及主要起重机具的相关资料,从承包商提交申请单和资料的次日算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8.3审查承包商提交

11、的拟进场的主要起重吊装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从承包商提交文件的次日算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8.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主要起重机具拆机退场的申请,从承包商提交文件的次日算起,48小时内完成,并将意见反馈给承包商;8.5监督承包商的起重吊装人员的资历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8.6监督承包商的起重吊装机具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8.7监督承包商起重吊装作业的准备、实施、退场等过程符合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8.8保持按本规定形成的任何文件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大型吊装文件必须归档长期保存。9.0起重机具使用和检验的有关规定9.1设备和工具的使用9.1.1一般要求在

12、所有运输和起重作业中,起重设备的布置和运用必须与制造说明书、相关的制造标准和安全标准规定一致,超过规定或标准的严禁使用;装卸运输、吊装所使用的设备如无制造商的书面许可,不允许承包商自行修理;所有的修理必须与制造商的说明书和规定相一致;如果制造商的说明书无对应的说明,制造商指派到现场的工程师必须对缺陷进行确认和指导修理,并形成适当的文件和记录;修理后的设备必须按制造说明书或GB5905-86作相关的试验,除非另有指导文件;所有用于定型设计的起重机的部件,如履带、梁、吊臂和任何其它支持起重承载的部件,其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制造说明书规定的相应标准;所有吊索具必须状况良好,具有可识别其尺寸和性能的永久专

13、用标记,或经核准的印证;注意:业主保留执行监督的权力,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非破坏性的对任何起重机及其部件进行检验或试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支付。9.1.2起重机起重机机载负载显示装置在所有的工作时间为起重机显示所有有关的工作信息,必须完好,使用正常;起重机固定操作或负载移动操作状态下,起重机操作参数的设置应与制造商推荐值一致;起重机的操作半径必须预先进行实际测量,其机载显示装置的读数仅作参考;起重机操作员只能根据信号工的指令对吊臂进行操作;当风速超过起重机制造商的推荐值或在32km/h以上且业主的吊装工程师不在场时,不允许吊装作业;用标志线圈定作业区,警示起重工在起吊期间与起吊工件保持规定的距离

14、;液压汽车式起重机一般不用于负载时移位操作,除非经承包商的吊装责任吊装工程师在下列条件下书面同意时适用:-起重机将碾过的地面是坚固的水平地面或吊臂吊着的工件高度接近地表。-吊臂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作业。-负载能力、吊臂长度、行进速度、轮胎气压应在制造商推荐值的范围内。起吊工件与起重机吊臂或其它部件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起重机负载移动操作状态下:-负载与起重机吊臂或其它部件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起重机负载移动前,起吊工件必须加以约束或采取措施将其摆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9.1.3起重机托排起重机托排或其它能均布荷载的设施必须习惯性地用于所有的吊装作业, 除非通过计算确定

15、地耐力能够满足要求并得到吊装责任工程师的认可。9.1.4起重机副臂副臂一般不用于现场的任何起重作业,除非下列情况下:现场检查其结构完好并得到承包商的责任吊装工程师批准;与起重机制造商的说明书中关于副臂的适用范围一致;与起重机性能表关于副臂的使用范围一致;起重机配重或负载显示装置支持副臂操作;起重机的操作员是经鉴定和有能力胜任副臂装拆和操作的人员。9.1.5起重机的支腿起重机的支腿须充分地伸出和展开在负载等级规定的位置,在任何起重作业前,起重机的自重必须从车轮移至支腿上;必要时,需在支腿下设置托排;支腿下的托排面积至少为支腿支撑块面积的4倍并能抵抗产生的弯曲应力;起重机设置托排时,使用的枕木,最

16、小厚度200mm,并能均布负荷至土壤;在软质土壤条件下,起重机的支腿下可能需铺设多层的枕木以充分分散载荷;其它材质的托排在使用前必须征得承包商责任吊装工程师的同意;不允许使用多层的薄板作为分散载荷的托排;所有的吊装作业必须保证将冲击载荷减至最小的状态;9.1.6吊耳及附件所有起重吊耳的设计,必须符合SH/T3515-2003和SH/T3536-2002的要求;为了避免由吊装引起的局部峰值应力在容器头部或基础环等吊点处造成的损害,吊装方案制定者在方案设计时,必须考虑容器从水平位置到垂直位置的旋转全过程的吊装应力应符合容器设计许用应力的限制要求。吊耳的结构形式必须根据设备的特点及吊装工艺确定,重型

17、反应器顶部单吊点宜选用顶板式吊耳,塔类设备的吊耳宜选用管式吊耳;除非制造商或业主的设备管理工程师有其它的意见,吊耳应尽量与设备一并设计和制造,;手工制作件或廉价随意购买的吊钩和拼接件,或由铸造毛胚、棒料加工而成的作临时替代使用的卸扣,或按这样方式加工的其它部件都不能用于吊装;9.1.7吊索具及附件应根据已审批的吊装方案,选择吊索具及卸扣、吊环、绳卡、导链等附件。露天堆放或无保护的碳钢吊索具和吊装器材不允许与不锈钢或其它非碳钢材质的设备直接连接;化纤吊索不得用于固定或捆绑钢结构或边缘锋利的构件;为避免吊索具直接接触拟吊装设备表面,造成污秽、擦伤、撞伤、应力集中损害,必须习惯性地利用软质材料或其它

18、事先核准的物品保护设备。起重装备(绳索、吊索、卸扣、平衡梁和吊钩等)在吊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允许其上附有与吊装无关的赘物。赘物必须清离现场。9.2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和试验所有要求的检查,承包商必须按照检查的项目,首先进行自检,整改完后,报业主复检。所有要求的试验,承包商在试验前,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9.2.1金属桅杆金属桅杆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制造合格证;-制造图, 使用说明书;-材质合格证( 包括焊条、铆钉、螺栓) ;-制造工艺及质量验收技术记录( 包括焊工考试合格证) ;-载荷试验证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桅杆档案。钢桅杆的制造和安装, 应按设计要求和国标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9、范执行;钢管桅杆应使用低碳无缝钢管, 钢结构桅杆应使用低碳镇静钢或合金钢等焊接性能良好的钢种制造;桅杆的使用应遵守该桅杆性能的有关规定。凡倾斜使用、底排下垫有滚杠或桅杆底部受有较大水平力时, 应在底部加封绳;桅杆的组对应按安装说明书进行, 其直线度偏差不得大于长度的 1 / 1 0 0 0 ,且总偏差不得大于 2 0 毫米;所有连接螺栓必须紧固, 不得有不满扣现象, 严禁使用材质不清、制造质量不合格的螺栓;桅杆应定期进行检修, 刷油及润滑; 着重检查主肢及连接件有无损伤或变形, 节点处的焊缝或铆钉, 连接板是否完好, 以及转动部分的磨损情况。发现缺陷必须消除,并将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档案。9.2

20、.2起重机运抵现场的起重机,必须有最近的由起重机所在地的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证明。如果检查的结果已过期,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所有运抵现场的起重机必须执行入场检查。入场检查在起重机进场后的首次吊装作业之前进行,检查的内容见本规定的附件7 起重机入场检查清单。 9.2.3合格证通过入场检查的起重机由业主颁发“起重机入场检查合格证”,见本规定的附件8; 注意:业主颁发了“起重机入场检查合格证”,并不免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承包商的起重机操作员须在每次执行吊装前检查起重机的安全系统和工作系统,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必须立即报告承包商的吊装责任工程师。9.2.4吊钩起重机吊钩必须是锻造件,并须

21、经淬火和调质处理;起重机吊钩必须有负载能力的验证证明书;吊钩试验载荷按GB6067-85选取,吊钩使用的安全工作负荷按制造商推荐的数据,承包商必须将上述试验证书和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复印件提交给业主 ;在起重机进现场前60天内,每个吊钩须进行完全彻底的检查和必要的修理,其任何组成部分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和修理结果的详细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交给业主;检查包括:-刮开油漆对吊钩的全空间曲面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吊钩是否扭曲变形、挠度、翘曲、撞击伤痕;-有否磨损;-检查吊钩附属的防脱钩保险是否正常;-轻刨表面,用5倍放大镜严格仔细检查有无裂纹;-磁粉和着色渗透检查。吊钩出现下列任何缺陷之一必须报废:

22、-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初始尺寸的10%;-弯曲或扭曲超过吊钩未扭曲的初始平面10 ;-开口度比初始状态增大1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相关标准规定的其它情形。9.2.5吊耳及附件吊装之前,承包商的质量部门必须对吊耳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吊耳的尺寸和数量,所有加强部分,如三角筋、补强圈必须按图制作和焊接;吊耳标高和方位,应与审定的方案一致;吊耳及加强附件的焊接,应与审定的方案一致;焊接检验记录。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详细记录,由承包商的吊装责任工程师督促整改。9.2.6吊索具钢丝绳必须符合GB1102-74圆股钢丝绳标准,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所有吊具必须有试验证书

23、,并在低应力位置打上不易磨灭的尺寸和性能标记;所有吊索具必须按照对应的标准进行有规律的检查,即进行经常性的、周期性的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吊索具应及时判废并清理出现场;10.0吊装执行前的重要事项10.1吊装人员承包商必须依照吊装方案配齐足够的、资质经验相适应的人员。10.2吊装人员职责划分吊装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层次岗位职责决策层正、副总指挥全面负责吊装施工管理层吊装责任工程师方案实施工程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机械责任人员起重机械保养运行的技术指导安全责任人员安全检查及监督质量责任人员吊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监督材料责任人员吊装工程所需原材料的检查确认指挥层起重队长(施工负责人)负责劳动力组织、进度

24、计划、施工安全质量方案编制人吊装方案编制及方案实施中的技术工作专职安全员吊装作业安全质量检查吊装指挥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指挥吊装副指挥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副指挥作业层组长或岗长组织岗位作业起重工(含信号工)岗位作业起重机操作员起重机操作电工、钳工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监测员规定部位监测吊装责任工程师是吊装工作的关键人员,具体职责应包括:-对所有吊装操作的方案、计划编制、准备和安全执行负责;-对所有吊装作业符合本文件和附件负责;-对评估现场起重工和操作工资格和保证他们“是有资格的起重工或操作员”负责;-检查起重机操作员正确的设置起重机和操作半径。方案编制和审批人员职责划分:岗位资格职责编制按本规定附件-1

25、执行现场调查和吊装机具调查和选用;编制吊装方案和吊装计算书;吊装方案交底;吊装方案的实施;提出补充方案。校核按本规定附件-1执行校核吊装工艺;校核吊装计算书。审核按本规定附件-1执行审查吊装工艺;审查吊装机具选择及布置合理性; 审查吊装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进度计划、交叉作业计划;审查劳动力组织;批准按本规定附件-1执行吊装方案的最终确认、批准。10.3吊耳设计由承包商的起重管理部门批准或审核荷载超过40吨的所有吊耳,承包商的所有供货商、卖主、分承包商对40吨以上的吊耳作详细的设计,正式的吊耳图上必须有承包商的审核者对吊耳设计的审核和批准的意见和签名。10.4特殊情况下的吊装特殊情况下,当一个吊装

26、需要提高到一个较高的设计水平时,将由承包商根据情况确定方案,按高一个档次的审核程序进行。10.5法律和合同的要求除上述有关的吊装要求外,承包商按照(坚持)相关法律和合同的要求,编制吊装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吊装工作。10.6吊装前的布置会任何吊装活动之前,承包商必须适时召集所有参与者开会,包括业主适时指派的代表,并完成下列工作:宣贯经审查的吊装方案、吊装必要条件、吊装计划中的详细说明和有关图纸;审查安全条件,例如气候干扰、工厂活动、逃生路线、偶发事故预案、消防区域和人身安全设备;指明关键人员,例如:吊装责任工程师、吊装工程师、起重机操作员、信号工、主导信号工、缆绳疏导人员等;完善和

27、签署所有的检查清单和安全许可证,包括附件9吊装前检查清单;检查工作区域的警示标语、界定风险区域的路障的布置;讨论和确定为确保安全及时地完成吊装任务必须适当增加的操作步骤;强调不允许在悬空的负载下逗留;大型设备吊装时,所有机动车辆和无关人员必须保持在风险区域以外;强调吊索具上的赘物必须清除,以防止损伤索具或影响吊装作业;在任何时间发现不安全的发展中的行为或情形,业主具有命令停止操作的权利,可命令承包商立即停止操作,直到情况得以修正。这种情况将不作为业主给承包商增加任何补偿的依据;强调夜间完成的吊装工作仅限于事先经业主书面同意的部分,夜间吊装作业前,必须备有足够亮度的人造太阳灯。23附件1 起重吊

28、装等级表等级小型一般型大型A类B类C类方案级别简单方案一般方案重要方案重大方案特殊方案范围设备重量为40吨以下设备重量为40-79吨设备重量为80150吨设备重量为151600吨设备重量为600吨以上 卧式安装长度小于40m卧式安装长度小于40m70m卧式安装长度大于70m立式安装高度小于30m立式安装高度30m60m立式安装高度大于60m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新工艺或多台吊车抬吊方案编制承包商吊装工程师承包商吊装工程师承包商吊装工程师承包商吊装工程师承包商吊装工程师校核承包商吊装工程师承包商吊装工程师承包商吊装责任工程师承包商吊装责任工程师承包商吊装责任工程师审核承包商吊装责任工程师承包商

29、吊装责任工程师承包商起重高级工程师承包商起重高级工程师承包商起重高级工程师审核和建议 业主吊装工程师业主吊装工程师业主吊装工程师业主吊装工程师-业主项目经理业主吊装工程师-业主项目经理-业主总工程师审查/承包商项目部总工程师承包商项目部总工程师、第三方顾问批准承包商项目部总工程师承包商项目部总工程师经承包商总工程师授权的项目部总工程师承包商总工程师承包商总工程师附件2 大型吊装方案(基于SH/T3515-2002)2.1基本格式(不限于)吊装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封面 二、目录 三、工程概况 1 . 特点和任务; 2 . 编制指导思想和方法; 3 . 编制依据; 4 . 吊装参数表。 四、

30、工艺设计 1 . 设备吊装工艺要求; 2 . 吊装计算; 3 . 起重机具安装拆除工艺要求; 4 . 设备支吊点位置及其结构图和局部加固结构图; 5 . 吊装布置图; 6 . 地锚施工图; 7 . 设备地面组装深度; 8 . 起重机具汇总表; 9 . 吊装进度计划; 1 0 . 相关专业交叉作业计划。 五、技术管理 1 . 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2 . 安全质量规定; 3 . 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4 . 安全质量检查; 5 . 机具试验。 六、作业说明 1 . 吊装工艺卡, 其内容包括: ( 1 ) 吊装机具安装程序与工艺要点及作业质量标准; ( 2 ) 设备装卸运输施工程序与工艺要点及作业质

31、量标准。 2 . 试吊, 其内容为试吊前准备、检查的项目与要求; 3 . 正式吊装, 其内容为吊装施工程序与工艺要点及作业质量标准。 2.2要求吊装布置图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图中表明的内容要全面和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如下内容:-吊装环境(包括障碍或干涉);-地下工程;-设备运输(包括方法及路线);-设备组装、吊装位置;-吊装过程中机具与设备的典型位置;-桅杆安装( 包括桅杆竖立、移动与拆除、下同) ;-吊车位置及移动路线;-卷扬机、地锚与索具的布置;-吊装指挥的位置;-监测人员的位置;-电源;-吊装警戒区。吊装障碍或干涉:必须显示重件设备吊装后才能施工的地基、地下管线和安装的设备,必须显示

32、需排除的障碍或干涉,并在现场作上标记;设备运输:必须提供运输图,如果是大型平板车倒运,还必须显示承运设备的能力,车轴荷载和车轴间距,平板拖车稳定性计算,明确支座和捆绑约束点;有充分的细节显示吊装提升、溜尾的衔接、所有的卸扣、索具、平衡杆规格长度荷载能力及结构;详细描述起重机的配置、制造商、型号、吊臂长度、类型、辅助的配重、承载部分、副臂类型和移动量;基于工作半径的起重机的能力和配置;详细描述起重机托排的布置、固定、行走路线、地面填充或其它安全执行起重所必须的条件;详细写明吊装图上不能清楚地描述的任何部分。注意:方案细节参阅SH/T3515-2002。附件3 设备吊装记录卡 编号:EPC承包商吊

33、装承包商项目日期设备名称设备工艺编号设备几何尺寸设备重量主要起重设备起重机型号吊臂长度索具和起重机滑轮重量副臂长度垂直方向总的载荷最大作业半径在最大的起重半径时占起重机额定能力的百分比最大作业半径时起重机的性能参数其它起重设备设备名称几何尺寸重量额定负载能力主要操作程序描述(如果需要可在背面继续书写,格式相同)编制人:吊装责任工程师:批准人:附件4 起重机具进场申请单 编号:EPC承包商名称项目名称吊装承包商名称主要起重机具拟进场时间拟进场路线和停放位置描述:拟进场的主要起重机具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最近检验或试验合格的时间当前状态拟进场的主要起重机具技术文件和证明文件清单序号文件名称

34、份数签收人签名日期业主方审核意见:分承包商(章)经办人:日期:EPC承包商(章)审核人:日期:业主方(章)审核人:日期:附件5 起重机具退场申请单 编号:EPC承包商名称项目名称分承包商名称主要起重机具拟拆机时间主要起重机具拟退场时间拟退场路线描述:拟退场的主要起重机具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业主方审核意见:分承包商(章)经办人:日期:EPC承包商(章)审核人:日期:业主方(章)审核人:日期:附件6 主要起重人员和资格 承包商的吊装责任工程师承包商的起重工程师起重工起重机操作员学历大学毕业或以上大学毕业或以上技校或以上技校或以上资格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工程师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必须完

35、成国家授权单位指定的培训受训于承包商的起重管理部门起重专业职业培训和同等的培训经历专业培训或同等经历经验必须证明有足够的经验和知识,10年以上专业经验必须证明有一定的经验和知识,5年以上专业经验由承包商认可的经验由承包商认可的经验测试国家授权单位指定的测试承包商技术管理部门指定的测试地方或行业人事部门授权单位指定的测试必须通过地方或行业人事部门授权单位或起重机制造商的起重机操作熟练程度的考试证明或批准国家授权单位承包商的技术管理部门地方或行业人事部门授权单位地方或行业人事部门授权单位或制造商报业主的资料详细的工作简历专业业绩培训及测试证明详细的工作简历专业业绩培训及测试证明工作业绩培训及测试证

36、明特种作业操作证详细的工作简历工作业绩培训及测试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附件7 起重机入场检查清单 (第1页 共2页) 编号200-年-月-日EPC承包商名称项目名称分承包商名称起重机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好修理不适用处理意见所有的安全装置(不限于以下)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连锁保护装置防止吊臂后倾装置支腿回缩锁定装置回转定位装置精度指示器倒车报警器液压系统液面状况.过滤器软管老化软管接头软管固定漏油电气设备电线老化电气设备的防雨罩故障引擎液位状况空气系统及压力空气过滤器皮带蓄电池驾驶室 整体结构牢固性玻璃信号喇叭挡风玻璃雨刷操作控制台机载负载显示装置和警示灯其它显示仪表照明灯 起重机入场检查清单 (第2页 共2页)好修理不适用处理意见后视镜灭火器制动器和离合器轮胎磨损情况气压 轮毂螺栓履带 履带块磨损、断裂 履带块连接销 连接销止脱螺栓转台 轴承 主动齿轮 从动齿轮 旋转平稳钢丝绳损坏情况连接情况穿绕情况吊钩及滑轮裂纹(金属母材和焊缝)过多的磨损倾斜/扭曲/生锈拴销和吊钩连接防脱钩闭锁保险卷筒自锁装置制动器钢绳尾端固定 筒壁磨损 筒壁裂纹吊臂和副臂裂纹倾斜/扭曲/生锈吊臂限位器防磨损衬垫角度指示器 拴销连接整体清洁度签名(EPC承包商检查员)日期签名(分承包商检查员)日期业主方审查意见: 签名日期附件-8 起重机入场检查合格证起重机入场检查合格证 编号: 承包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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