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06-19 早晨 10:06:12 总点击数:3684 本月点击数:2941 本周点击数:2928 今日点击数:1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发包行为,提升勘察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正当权益,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要求。第二条 本管理要求适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标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 省建设行
2、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市县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关键职责是:(一)落实实施国家和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完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二)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资格、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及评标措施进行立案;(三)负责对参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投标人资格进行核实并立案;(四)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五)监督招标投标承诺及协议签订、推行;(六)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要求行为;(七)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纠纷。第四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要求
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要求。属应招标范围建设工程项目,达成下列标准之一,勘察设计单项勘察费、设计费协议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需进行招标。第五条 依法必需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时应含有以下条件:(一) 含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复项目提议书、可行性研究汇报、投资计划或项目核准、立案相关同意文件。(二)含有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计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三)可供参考建设场地地形图(设计招标还应包含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结果汇报)。(四)供水、供电、供气、节能、环境保护、消防、人防、
4、通讯、市政道路、绿化和交通等方面基础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五)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银行资信证实)。(六)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条件。第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采取公开招标方法,招标人应该海南日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网、海南建设信息网上发表公告,招标公告应该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性质、规模、地点和获取招标文件措施等事项。(二)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法,应确保有三个以上含有负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能力,并含有对应勘察设计资质法人实体参与投标。(三)国家相关要求免予招标,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第七条 投标人应是含有对应勘察设计资质法人实体。同时还应含有推行协议能力,没
5、有被责令停业整理或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冻结处于破产状态,并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含有对应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不一样,按资质等级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第八条 香港、澳门尤其行政区和台湾地域及境外设计单位参与当地域建设工程设计投标,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以上设计单位和中国设计单位联合投标,应在报名参与投标同时,持单位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实、业绩资料、投标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立案。境外投标者应提交关键资料应该使用汉字,证实文件原件是外文、应该同时提交汉字译本。第九条 招标人应该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合理时
6、间。特级和一级建设工程通常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通常不少于30日。第十条 招标人应该在公布招标公告或招标书15日前,持招标文件、招标申报表(样式见附件1)和相关材料,按项目分级管理范围,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立案机关应该在接收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发觉招标人不含有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对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含有、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有违法违规条款,能够责令招标人临时停止招标活动;立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招标人能够实施招标活动。第十一条 勘察设计招标人应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勘察设计招投标:(一)编制招标文件。(二)进行招标立案。(三)公布招标信息(公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
7、书)。(四)向符合投标条件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五)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招标文件书面答疑。(六)投标人按要求时间、地点送达投标书。(七)招标人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八)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九)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十一)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工程勘察设计协议,协议文本按中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文本要求实施。(十二)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按标书要求对未中标投标人进行赔偿。(十三)投标确保金不得超出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2%,最多不得超出10万元人民币。设计招标书应对招标项目标建
8、筑风格有导向要求,有利于促进海南热带滨海建筑文化发展。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标书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进行必需变更或补充,应该报原立案机关立案后,在投标截止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全部投标单位,不然变更或补充内容无效。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勘察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勘察投标文件应该包含建筑工程项目概况,对招标文件提供场区基础地质资料分析,勘察目标和方案,手段和工作部署情况,勘探、测试手段数量、深度,岩土试样采取和试验要求,技术质量和安全确保方法,拟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计划,勘察工作进度安排,和拟提交勘察汇报关键章节目录和其它问题说明、提议等内容
9、。第十四条 投标人报送投标文件为八份及以上。其中一份为正本,供备查使用。正本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勘察设计文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及含有对应勘察设计资格注册执业人员、具体文件编制责任人等签字盖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其它文件为副本,供评标使用。副本文件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文字和标识。投标人应将投标副本文件和密封正本文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后,在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时,应检验其密封或签章是否完好,并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回执。第十五条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招标单位、业主单位、投标单位人员徇私舞弊,利用非法手段干扰招标活动
10、或相互勾结,影响公平、公正招标,一经查实,由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投标单位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影响教授公平、公正评标,违者取消投标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统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评标教授必需秉公科学评选,做到公平、公正评标,不得接收关系投标方利益任何礼金礼品,若发觉有舞弊者,通报批评,取消评标教授资格。视严重程度,可重新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第十七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邀请在对应专业领域有专长相关教授组成,总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教授应占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技术教授担任。评标教授组中教授结构
11、要合理,满足招标项目标评审要求。投标人或和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通常采取综合评定法。勘察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关键对投标人实施国家相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关规范要求,处理工程技术问题,勘探和测试工作量合理程度,质量确保方法,勘察周期及进度和标书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设计评标时,招标人依据项目实际需要,应邀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与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能够结合各职能部门意见,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设计方案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功效、造型、技术、节能和业绩、信誉、推行协议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招标文件中没有
12、要求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勘察设计招标要严格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不得搞变相勘察设计费招标,勘察设计费上下浮动不得超出20%。第十九条 全省各城镇、开发区大型公共建筑、临街关键建筑、关键旅游建筑,工程投资额超出1亿元(含等于)人民币时,其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应邀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参与。含有特殊意义公共建筑设计方案评标时,可经过相关媒体向市民公开,组织市民参与投票评选,市民投票情况,供评标委员会参考。第二十条 评标会议应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对评标公平、公正进行监督。第二十一条 评标采取记名投票(样式见附件2)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员每人一票。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副本综合评定后,
13、招标人应该众揭示投标文件正本,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列次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评标汇报应该包含项目基础情况、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应在评标汇报中具体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应该限定在一至三个,并标明排列次序。采取公开招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该向招标人推荐23个中标候选人。采取邀请招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该向招标人推荐12个中标候选人。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汇报后十日内,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
14、国家融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通常应该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该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包含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结果,未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因和其它需要说明问题等内容)、中标通知书(样式见附件3)和以下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2中标人应该根据中国协议法和其它法律、法规要求要求推行协议,完成全过程勘察设计。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应该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确保金。4招标文件中要求给未中标
15、人经济赔偿,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被作为废标处理或被否决投标文件能够不予赔偿。招标人或中标人采取其它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应该取得未中标人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使用费。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三个;(三)全部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五)评标定标时间超出使用期。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要求未明确部分按国家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法实施。对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依摄影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要求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原省建设厅颁发(琼建设363号)海南省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要求同时废止。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要求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勘察设计立案记录表2.综合评分表3.海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 海南省建设厅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林燕 附件1: 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勘察设计立案记录表 附件2: 综合评分表 附件3: 海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