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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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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海南  时间:2010-04-30 11:07:02    字体:【大 中 小】 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资产评估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海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海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海南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海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资产评估资质在我省辖区内从事资产评估服务的机构(包括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收费是指资产评估机构为委托方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守信和委托方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合伙企业法》、《拍卖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委托方实施下列经济行为提供的资产评估服务: (一)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企业兼并、合并、分立、出售、清算;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非上市公司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 (九)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十)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或抵债; (十一)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六条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 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无帐面原值按评估价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八条 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九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见附件2)。 资产评估机构可在规定的基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评估收费标准,并报省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后执行。 第十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由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收费。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 (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一条 资产评估机构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规定。 资产评估机构异地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或者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所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协议)后,因一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委托关系终止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时,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 第十五条 资产评估机构为委托方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 第十六条 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收取评估费用,应当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资产评估业务质量,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收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评估服务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乱收费的; (五)不按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评估机构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抄送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资产评估机构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海南省价格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十一条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受委托方要求,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开展资产评估服务的费用,通过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物价局会同海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试行。 附件: 海南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一、计件收费标准 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无帐面原值按评估价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计件收费基准价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基准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10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2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8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 6 100000以上 0.1 注:一项评估收费最低为1500元,根据本表计算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二、 计时收费标准 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10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5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3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200元/人•小时。 三、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标准为中准价,上下浮动幅度为20%。 四、 依照评估资产账面价值或评估值计算评估收费存在争议的,可采取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五、上述收费标准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后重新申报。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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