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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办发4号文件(三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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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孙办发20114号孙武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办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第三条 村集体全体成员是村集体“三资”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村集体“三资”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集体全体成员依法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

2、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二)制定本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报告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四)指导、监督所属经营单位对本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五)负责本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六)接受街道办农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村集体资金、账目的代理工作。第五条 农村“三资”代理中心是本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贯彻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

3、和规章:(二)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四)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三资”台账、资产评估、财务管理、确权发证、统计、考核、审计等管理工作;(五)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第六条 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哄抢、侵占、损坏、挪用、私分、平调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用。第二章 村集体资金的管理第七条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村集体原有积累资金、承包费收入、租赁收入、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国家及上级拨入的资金收入、借入资金收入及其它收入等。第

4、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组织收入,必须使用县农经局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将取得的村集体收入在当日内由村报账员交街道办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代管,及时记入本村账簿。严禁坐收坐支、瞒收不报、公款私存、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九条 严格执行账、款分管,村报账员负责管理本村(含村民小组)的备用金,处理财务事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律不准管钱、管账,不准兼任报账会计。第十条建立报账制度。村报账员于每月(25日30日)将收支原始凭证交代理会计进行当月的财务核算工作,代理会计核算、记账后打印当月的收支情况,并于下月的

5、5日前在村公开栏中公开。第十一条 开支原始凭证合法、合理、规范。开支原始凭证必须做到“四章”齐全,即:经办人(章)、村负责人(章)、民主理财小组长(章)、民主理财(章)。村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必须说明原因)并注明开支事由。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管理中心会计有权拒绝进账,对怀疑或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有权调查清楚事实和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1、以白条支付现金。2、开支项目不当的单据。3、超越权限审批的单据。4、用途不明、与事实不符合的支出单据。5、签字、印章手续不完备、不齐全的单据。6、数字不清、不符的单据。7、未经审批的单据及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单据。第

6、十二条 建立村级费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手续。1、日常开支:村发生的日常业务开支,由村主要负责人直接审批,月底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2、大额开支:村发生的大额开支,须经村 “两委”、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3、大宗建设项目支出:必须由村 “两委”集体研究提出方案,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街道办会计管理中心审核后执行。工程项目,必须有合同(协议书)、预决算表、验收表、会议记录等相关手续。第十三条 支取资金审批制度。各村一次性提取超过3000元的大额资金,须有村“两委” 及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的“用款申请”,并说明事由、用途和数额,经街道办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提款, 3000

7、元10000元由街道办会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10000元-30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3万元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借款制度。集体不宜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借款,确因兴办公益事业需要借款的,须经村 “两委”及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同时编制借款筹集和使用计划(包括借款方式、借款对象、借款条件、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办法和偿还期限等),报所属社区及街道办“三资”管理中心审查。凡违犯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谁决定借款,谁负责还债的原则处理,不再由集体偿还。第十五条 民主理财与监督。各村财务管理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各村街都要依法选举成立57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村“两委”干部

8、及其近亲不得进入,民主理财小组名单报管理中心备案,各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第三章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拥有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电力设施、交通通讯工具、各项农田水利等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硬化道路、村办企业、集体牲畜、村集体接受捐赠、资助、奖励等形成的资产,以及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第十七条 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备案。第十八条 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

9、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实物保管账,对无故出现的实物亏损,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严禁私自外借和私自占有。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第十九条 村集体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必须达到账物相符。第二十条 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方案在招投标前7天进行公告,招投标结果要及进向村民公布,并签订施工合同,严禁暗箱操作。在建工程项目在有专人监管,工程完工

10、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工程主管、监管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依照合同严格进行施工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将有关资料交街道办“三资”管理中心进行账务处理。第二十一条 村集体固定资产实行租赁、非统一承包经营或者出售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采取招投标、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公并签订合同,确定村集休与资产承包经营者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禁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集体资产。第二十二条 村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承包、租赁集体资产的;(二)以集体资产进行参股、联营、合资和合作经营的;(三)以拍卖、转让、出售等方式变更集体资产产权的;(四

11、)其它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第二十三条 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时,必须通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派人到场监督指导。第四章 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沟、路、渠、滩涂、水面、闲散宅基等自然性资源。第二十五条 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按人均承包经营;机动地的发包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其承包经营方式。第二十六条 村集体所有的林木、果园、荒地、荒滩、水面、沟渠、生产路等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形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的,要提前7天公布方案。严禁任

12、何人利用职务压价发包村集体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垄断承包或者依仗权势压低承包标的。第二十七条 在不改变资源使用权属关系、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承包方可以进行经营权的流转。第二十八条 村集体发包资源时,报“三资”管理中心审批并根据农村招投标和集中采购制度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期限较长,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要按计划逐年度列支,不得寅吃卯粮。第二十九条 村集体资源经营方式确定后,要及时与经营者签订由县统一监制的农业资源承包合同,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三十条 对各村“三资”情况,街道办“三资”管理中心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对出现或审计出的违纪违法现象,由街道“三

13、资”管理中心据其违纪额度进行经济处罚,违法行为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街道办农村“三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1、农村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职责 2、农村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制度 孙武街道办事处 2011年3月21日农村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职责1、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2、审核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方案和民主决策会议纪要,审查投标单位资格;3、组织、参与、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负责招投标活动场所的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4、监督项目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5、调解招投标活动纠纷;6、管

14、理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7、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8、对村级采购计划申请进行审核把关;9、对村级采购交易进行全程监督指导;10、建立村级集中采购文件档案;11、负责归集、统计、上报村级集中采购信息;12、履行街道办规定的其他职责。农村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制度一、招标范围及规定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5000元以上):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等公用事业项目;农田、水利改造;土地整理等。2、村集体固定资产经营处置项目。3、村集体林木、土地、荒山、荒地、坑塘水面等承包经营。4、凡是投资额在5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到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投资在5000元

15、以下1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街道办“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再确定招标形式。5、实施招投标的项目,其项目经营方式、经营目标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形成具有参会人员签字的书面会议纪要,报街道办“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批。二、招投标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三、采购范围1、办公家具及办公消耗用品;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需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等;3、街道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所需的设施资料;4、房屋构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工程材料;5、定点文印、车辆维修;6、其它。四、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单一来源采购;4、询价;5、竞争性

16、谈判。五、归档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和流转必须签定规范的书面合同,并经街道办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鉴证后,由街道办、村两级存档,街道办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要定期监督和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

17、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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