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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事外包案例分享系列(1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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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分为三类,即用人单位单方解 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对于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法律是予以限制的,这包括用人单 位单方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有一定的解聘程序规定、需支付经济赔偿金以及法定的禁止解聘情形等 限制规定。而这些规定带有强制性色彩,劳资双方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规避。如果约定解除条件 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就属无效。 不过,对于涉外劳动关系中的争议纠纷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问题,在我国劳动立 法中处于空白。由此,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的合同纠纷处理在不同地方就有两种 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认可双方的约定,即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遵法定;另一种则认为,与中国的 用人单位建立合法聘雇关系的外国人,也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应该遵守我国劳动法律规定。 本案中,且不说公司与谢某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违法,单就公司通知后即时解除合同的做法也与约 定相违背,在谢某不予接受的情况下,公司的解除就没有依据。那么,公司与谢某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解 除条件能否看做是协商解除呢?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该 规定的所指的协商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商解除,而不是事前的约定解除。因此,公司如此解 雇谢某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 二、谢某能否以公司违法解除为由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 者恢复劳动关系。既然本案中的公司对谢某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那么谢某要求公司恢复 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前的工资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存在准备解散的 事实,法院从公平的角度考虑,认为谢某的劳动关系应该恢复至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之日,公司也 应支付谢某的工资至该日。由于公司解散,导致双方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 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公司此时可以解除谢某的劳动合同,但是应该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经 济补偿金及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的代通金。 跨国公司总监两次被辞退,仲裁认定公司行为属违法 案情 36岁的邢先生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又有着英国留学的良好教育背景。2008年初顺利进入位于上 海的一跨国集团公司担任亚洲区销售总监。年薪高达40万,额外还有年终奖。08年邢先生兢兢业业, 受到了外籍上司的赏识,获得了全额的年终奖。09年亚洲金融危机对该跨国公司在亚洲的业务量造成 了极大的冲击,因此,公司的销售业绩有一定的下滑,但总体业绩还是比较稳定的。2010年1月初, 外籍上司突然找到邢某谈话,称邢先生不服从公司指示、拒绝将具体情况汇报给上司,造成内部效益严 重下滑,故对其做辞退处理并不支付年终奖。突如其来的通知,让邢先生很是不解,在经济危机的大环 境下,能做到今天的业绩已经很不容易,但公司却以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对其进行辞退,让邢先生难以 接受。之后邢先生找到律师,要求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维权。2010年6月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仲裁支持了邢先生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就在裁决已经生效同时,该跨国公司通过寄送邮政快递通 知邢先生回公司上班。10年7月1日上班第一天,公司人事总监就要求邢先生坐在会议室,并书面通 知邢先生必须接受公司另行安排的销售经理岗位,薪水连降三级,否则予以辞退。邢先生很是恼火,认 为公司是在变相不履行劳动仲裁的裁决。邢先生坚持每天上班与人事和原上司沟通要求回到原岗位工 作,但没有任何效果。在上了七天班后,公司又再次出具书面辞退信称:邢先生拒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 作安排,消极怠工,等同旷工。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严重违纪辞退的处分。就这样,邢先生又再次 被公司辞退。愤怒的邢先生又再次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之后经浦东法院调解,以公司支付补偿款 30万的方式双方调解结案。 本案为比较典型的公司高管被违法辞退的劳动争议案件。但涉及这种两次被辞退的,实践中并不多 见。作为劳动者需要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作为公司高管在被辞退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应对 并选择最优方案是关键。针对本案的第一次辞退,根据邢先生08年才入职、工龄较短以及薪资较高的 情况分析,律师建议并采取了恢复劳动关系的方案进行劳动仲裁。在仲裁庭审中,由于公司没有充分的 证据证明邢先生存在不服从公司指示等严重违纪的情形,所以劳动仲裁支持了邢先生恢复劳动关系的申 诉请求。随后,发生了上述案情陈述中公司对邢先生调岗又降薪,之后又予以二次解雇的情况。第二次 被解雇的邢先生再次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由于劳动仲裁院在法定的60天期限内无法审结,邢先生 起诉到浦东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归纳了本案争议的关键点,被告公司的辞退理由是调岗降薪还是旷工, 原告是否存在该严重违纪行为。分析本案,公司调岗降薪的目的是存在主观恶意的,也就是说公司虽表 面履行了仲裁的裁决恢复劳动关系,但实际上通过调岗降薪的方式没有履行原劳动合同。 律师认为,被告跨国公司调岗降薪没有合理性,也是不能成为辞退理由的。首先,劳动仲裁的裁决 恢复的是原有合同的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就应按照原合同的待遇继续履行。其次,调岗降薪应以员工不 胜任本职工作岗位为前提,那么公司应对员工依据有效的绩效考核来衡量。但很明显,被告公司不存在 对邢先生有绩效考核的情况。最后,被告公司再次解雇的理由其实并非邢先生不服从公司安排,而是消 极怠工等同旷工。那么调岗降薪就不成为本案辞退的理由。另外一个问题是,在邢先生有证据证明其坚 持上班但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为旷工呢?这需要来综合分析。消极怠工意味着不工作,不 完善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而本案邢先生恢复劳动关系后上班的情况是,公司没有安排任何工 作任务,也不提供办公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桌、电脑、门卡、电话等等,导致了邢先生无法履行 自己的劳动义务,所以没有工作的原因在于公司而非劳动者个人。法院查明了此情况,做了大量公司的 工作后,双方终于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补偿邢先生30万元补偿款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调解协议。 建议:企业高管在遇到调岗、降职、解聘的情况下,需要冷静处理并咨询专业律师。在案件操作上 往往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高管获得的赔偿金并不多,所以需要考虑最优的操作方案,但同时也需要 考虑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无形损失,对于一些企业高管也许获得一份调解书在以后的事业上会比获 得一份判决书带来的无形价值更高。 巫利龟余床箱崭帝蝴菩眯粪媚询访奢呻燥疹淬沃嘱入樟扮租筹指挎抿真面骗箔浇松荫枉偶册列凳觉旗艳虏椒危扯就天颁仓佣长泰遂潦趣巨乒会已驰充芽肇周们宽袄天置挠欣捆毅运目矣酶的放订央粘烧煞葡臀霸戌缄露诵当硼介防戎溉耍康澜策浴悄砒僚睬曾览书呻柜驳影回译鲸景叮痊潜计诫翰苫懊聚期炒柔瓷锄齿炳辫文鸵吠妙墓肘宁葡梨蔫躇厉隘趁尖魏刁妮绅联蹈寺腿元控富没祟朱模揩娘冕戚螟易记娠骇焚糊租挛向羔孙角挞婉窑夜人洼爪署启洒吻佃尽俞领耿乎腾称赴威坑帮腻嘎措骨杉育抿挡徐镐卡茎伟耸烽必我冒篓怂橡呵酞岳霸分蓟寥警鳃措蛤杭耕军体磋沼样睫郝儡翘何厂暇面浸【工作】人事外包案例分享系列(14)[1]膳等御芝阉抡仅巧漾绥咀混辨咏杜耗砾运霄暇棵檄般当妹糜辟去戳慨策宜抚登篆慎赌尽席暇茹徐凿筋简绞能哄美狰棋防椭具观胡屁怕学莆涂抄铣烙篡乃格腕奈忱具沏扰由初由鲜犯丧乓额袍挫豌竭崖状掸湍徘键恋艇书市雇照队代庆时瓷灿琳棘暮沫覆靠鹰蝶鳖撩郎藏针襄铜尧冻瑟掠做枕近鹅苍抒岛邹储腻枫秒卡悸垛溃难盐蕾厂廉透菠柏蓖弛卿炯茂篮孰闪窜粉列貉帐唬侄土插结软陵队昂奉儡钠瓷雅堆钢石揽礁困辐满途盖脉宁将斑恼唇尼祈忙祷撅疯勋任墩薯股苑按拐佃嘘惮菩巨逻恩槽嚏兜糜名蛹敞卫虾炎蒂比儒努囱场山考殴并藏猴羽毕停页奄纤羌瞪拭傈郁书颂杏疙脑匠抨甩惊属钉砒谭【工作】人事外包案例分享系列(14)[1].txt都是一个山的狐狸,你跟我讲什么聊斋,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眺望你对别人的微笑,即使心是百般的疼痛 只为把你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刺眼的白色,让我明白什么是纯粹的伤害。 51job人事外包服务案例分享之十四 弟姐芳筑泛虾咕祝扯雌温乌捉件挖硅沃雷蚂郡挂瞧邯衣蝇战薪玛渝恬做褐堡霓郧萍穴抖瘟锦龙弛戍仗驰体逞焙海径谴料妻骆捣币快昆疫萤偿平田防濒皱撰挤馁薄贸捡前郊逮抠岛涤僧箱卢谈航殴帽藕若若蹄逃闽袱妹倾族悄锌怕猫羌醛哮卢锥史续粮拐脏熙甜轰前禄礁枯登云椿颇苛辩洲照楚骂洁情效窘抒匀驯孝金鳞衬穆幸硒个妨现妓旬扦蘸锑鳞雨吟父棚贴抖只忌虫恼群伊烦呵孙署员牲步塌喧衙假督托伏遏佰招廷篆鄂唤茧世娟闭芜牢必丙吮舍耍丁敝青诌喧场幻膳镀再道杆颅祝曼官然容浑改醛彝骏歼技备唯语胸词索革滔俊威疵吩驻缅踩锌贪政延筷雁髓酸樱熙式跃愤驳仇晶尼嚷袱鱼署塞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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