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聘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目标
为满足企业连续、快速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来规范职员招聘步骤和健全人才选择机制。
第二条 标准
企业以 “人才是企业之本”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标准,使企业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部门经理及一般职员(含临时职员)招聘管理。
二 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企业全部岗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行政分管总裁指导下开展工作,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二、对企业部门经理以下职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招聘形式及步骤
第五条 招聘形式
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选择,标准上采取“先内后外”次序,同时依据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原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1、 鉴于内部职员比较了解企业情况,对企业忠诚度高,内部招聘能够改善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提升职员主动性,企业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2、 内部招聘形式
在取得应聘职员及其现在所在部门意见前提下,进行内部招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机会。
(1)内部招聘关键方法有推荐法(企业内部推荐)、公告法(使全体职员了解职务空缺,经过竞聘选拔)等。
(2)中层管理以上职位可试行竞聘方法。经用人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3、 内部招聘步骤
(1)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拟订内部招聘公告。
(2)内部报名
全部职员取得直接上级同意后,全部有资格向办公室报名申请。
(3)筛选
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内部评审,企业一般职位、通常管理职位评审结果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企业办公会经过后生效,中层以上岗位可参考企业相关竞聘方案。
(4)录用
经评审合格职员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在要求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1、 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招聘方法。
2、 外部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必需时企业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与。
3、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依据职系和岗位不一样采取有效招聘渠道组织。具体招聘渠道以下:
(1)内部职员推荐
企业激励内部职员推荐优异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标准按程序考评录用。
(2)媒体、招聘会招聘
经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公布招聘信息,或经过人才招聘会招聘。
4、 招聘步骤
(1)面试
人力资源部向初选合格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通常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二、人力资源部人员;三、资深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必需有资深专业人士参与。面试结束后,小组组员讨论对各应聘者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约谈统计单》(附件一)上,报企业行政总裁决定是否聘用。当小组组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行政总裁进行讨论决定。
(2)录用
经过面试应聘人员应提供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体检结果。
(3)报到
被录用职员必需在要求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企业报到,并填写《职员记录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
应聘职员必需确保向企业提供个人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觉虚报或伪造,企业有权立即将其解聘。
5、 试用
(1)试用目标在于补救甄选中偏差。
(2)试用职员上岗,须参与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企业新进职员试用期通常为2个月。特殊人才经总经理同意可免于或缩短试用期。
(4)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部门应在《聘用职员评定表》(附件三)上具体列出考评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办公室审核:
① 胜任现职,同意聘用。
② 不能胜任,给予解聘。
③ 无法判定,望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3 个月)。
(5)试用期间,新职员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能力显著不足者,试用部门书面陈说理由报办公室,经审核后人力资源部办理解聘手续。
(6)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聘用。提前聘用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间个人工作小结,试用部门责任人和部门分管副总在《聘用职员评定表》上详述考评意见并附上工作业绩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提前聘用必需含有以下条件:
① 试用期满1月以上;
② 试用期间无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1天以上统计;
③ 工作主动主动,工作量饱满,工作实绩显著。
6、 最终聘用
(1)对试用合格者由总经理和其签署聘用协议。从正式聘用之日起人力资源部依据《薪酬管理制度》,对试用合格者定级定岗。
第六条 特殊人才招聘
(1)对于企业急需特殊人才(如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市场教授),由总经理等直接进行进面试,综合评定。
(2)人力资源部需不停跟踪专业人才市场情况,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保持和部分特殊人才联络,在企业需要时,能够经过临时聘用来满足企业业务需要。
(3)对于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参考职位说明书,和应聘者约定具体数额,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4)特殊人才无需经试用期考评,直接由总经理和其签定聘用协议。
第七条 临时用工招聘
一、 临时用工是指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用工。
二、 临时用工由用人部门依据工作需要报计划至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临时工招聘。
三、 临时工应聘时需提供给聘工作岗位所需资格证实、三甲医院近3个月以内体检结果、工作介绍人担确保明,并填写《职员记录表》。
四、 临时工薪酬依据工作岗位性质签订。
五、 工作不满3个月临时工因违反劳动纪律或贪污、偷窃、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追究临时工个人责任外,担保人应按企业受损金额10%给予赔偿。
四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拟订和修改由企业办公室负责,报企业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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