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制度很多国家对企业雇员实施退休、退职制度,以确保雇员在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取得一定物质帮助。建国以后,中国一直在城镇企业职员中实施退休养老制度,并经过立法形式给确保。退休制度包含以下关键内容:(一)退休条件雇员退休通常是因为年纪条件和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工作而退出劳动岗位,享受养老金等退休待遇。为确保雇员基础退休权益和退休制度严厉性,各国对法定退休年纪全部有严格要求,身体条件则由企业和相关部门掌握。法定退休年纪在各国不甚统一,最低为50岁,最高为67岁,通常在6065岁之间,且男女雇员退休年纪有差异,女性通常小于男性5岁左右。依据中国劳动法对企业雇员退休、退职条件要求,下列雇员能
2、够享受退休待遇:1、男职员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尤其繁重体力劳动或其它有害工作,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3、男职员年满50周岁,女职员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由医院证实,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因公致残,由医院证实,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患职业病,属于乙、丙两类离职修养职员,本人自愿,也能够退休。对不含有退休条件,由医院办证实,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员,亦能够办理退职。(二)退休待遇国外企业雇员分为退休和退职两种,中国分为退休、离休和退职三种
3、,待遇有所不一样。退休待遇包含:从退休第二个月起按要求标准发放退休金,直至逝世为止;享受和现职雇员等同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和部分企业雇员福利等。退职人员退职金低于退休金,医疗待遇和退休相同,但通常不再享受企业雇员福利。离休人员待遇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其待遇高于前两种。(三)退休金确实定和给付退休金是退休人员依法领取生活费用,是养老保险待遇主体部分。退休金确实定通常以雇员在职时收入水平为基础,辅之以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或工龄)退休年纪。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条约精神,退休金确定时必需考虑满足退休雇员基础生活要求,而且还应表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结果。中国在立法中,对退休金标正确实定要求以下标准:其一,退
4、休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用,不得超出在职时正常工资收入;其二,退休金工资替换率以在职实得工资为基础,因连续工龄、工伤和职业病、特殊贡献等原因有所不一样;其三,考虑物价上涨原因,对在职人员进行工资调整时,也要兼顾退休金调整。(四)工龄及其计算工龄是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关键生活起源,按日历年计算工作时间,也称工作年限。工龄分为通常工龄和连续工龄两种。工龄长短和劳动者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待遇关系亲密,所以国家对工龄计算有严格要求。通常工龄又称为总工龄,是指劳动者以工资为关键生活起源,按日历年计算全部工作时间。通常工龄计算是把劳动者全部工作时间,不分企业按年累计起来。连续工龄又称本企业工龄
5、,是指劳动者在一个企业内连续不间断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计算以劳动者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时间为准,如曾离职,应从最终一次回本单位工作之日计算,离职前后通常不连续计算,特殊情况另作处理。对部分特殊工种工龄能够进行折算,比如:从事低温或高温工作职员,十二个月按十二个月零三个月计算;部分化学、兵工即有毒作业工作,十二个月按十二个月零六个月计算;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寒地域工作职务,十二个月按十二个月零六个月计算;流动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寒地域职员,十二个月按十二个月零三个月计算。职员退休福利基金措施(一)本企业为提倡职员储蓄及寻求职员福利,并安定职员退休后生活,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13章及第14章要
6、求,特订职员退休福利基金措施(以下简称本措施)。(二)凡本企业正式任雇用并按月领有固定薪津职员始得适用本措施。(三)适用本措施职员,每个月应提存职员储存金,其储存金额按该职员每个月固定薪津(不包含特勤津贴、外勤津贴及其它临时津贴)总额2%提存,并以10元为单位,其尾数舍去不计。对前项部分职员储存金本企业配合另按月提存其相等金额储存金,作为该职员退休福利储存金。(四)本企业以第三条所提存储存金额总额作为职员退休福利基金,并以本企业为委托人委托投资股份(以下简称受托人)为受托人,依本企业和受托人签署团体职员退休福利基金信托契约要求进行管理。(五)职员停职期间可免提存,但保留其领受退休福利金资格,复
7、职时即恢复提存。对该职员已提存退休福利金收益,由受托人按月复利计算滚入本金。但停职期间经本企业认为必需者得继续提存,其停职期间固定薪津总额以停当月份固定薪津额为准。(六)凡职员自加入本措施之日起至依下列要求奉准退休之日止继续提存放存金者,悉依本措施本条及第八条要求,计算给付退休福利金。1.任职满26年以上者。2.任职满以上现龄已达下列要求年纪者。(1)办事员、助理员、雇员及工友、司机年满46岁。(2)专员及科员年满51岁者。(3)专门委员及高级专员年满56岁者。但前列职员依人事管理规则第117条、第118条、第129条、第130条、第131条、第132条、第133条、第135条要求同时享受领取
8、退职(休)金权益,仅能享受退职(休)金领取权,唯企业为该职员提存退休福利储存金本金应予扣除,但收益全归该职员领受。七、第6条所称职员任职年数,自正式任雇用之日起算,而其最终任职期间奇零数逾6个月者以1年计算,未满6个月者不予计算。八、职员退休福利金额以第3条要求实际所储存累计金额为本金及依团体职员退休福利基金信托契约所定收益金累计额计算。九、职员如有违反法令或本企业规章或其它一切情弊,致本企业蒙受损失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职员退休福利金应悉数充为赔偿金。十、职员符合第6条申领退休福利金给付要求者,须离职3个月后始得向企业办理申请,经审查并无不清事项时,由本企业向受托人办理申请给付手续,将其所应得
9、金额一次给和退休职员。十一、职员中途退职者退还其本人已提存储存金本金及其收益金,企业为该职员提存退休福利储存金本金,依下列要求办理,但其收益金全归该职员领受。1.任职满7年以上以下者给付100%。2.任职满4年以上给付60%。3.任职满2年以上给付40%。前列职员如因挪用公款受免职处分,企业为该员所提存退休福利储存金本金及其收益金概不予给付。十二、职员继续缴存第3条要求储存金而因公(在职)死亡或企业因业务需要裁遣者,企业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134、第136条、第137条、第138条要求,办理抚恤金或裁遣费给付事宜,企业为该职员所提存退休福利储存金本应予扣除,但收益金归该职员享受。十三、本措施经董
10、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职员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第一条机械工业股份(以下简称企业)订定本计划定名为:机械工业股份职员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以下简称本划)。第二条本计划宗意在对于参与本计划职员及其家庭在参与本计划职员退休、离职、残废或死亡时提供各项福利给付。第三条凡企业正式职员均得参与本计划。参与本计划职员(以下简称参与职员)有推行本计划所定各条款义务,并享本计划所定一切权利。第四条参与职员按月以其薪给3%拨缴参与基金(以下简称参与基金)。上述薪给款额以企业统计为准。参与职员应在参与本计划书(格式另定)中授权企业按月自薪给中扣取参与基金款额。第五条企业自承以相等于各参与基金款额按月拨付基
11、金(以下简称相对基金)。参与职员因停薪留职暂停其缴款时,企业亦不作相对拨款。第六条企业除按月拨付相对基金外,随时拨赠基金(以下简称拨赠基金)。其拨赠基金由企业指定分配在特定参与职员帐户。但不得以受配参与职员须作等额或相正确缴款为条件。第七条参与基金、相对基金及拨赠基金均须专用在参与职员及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福利方法。企业拨付本基金款项及其收益均不发还企业。参与职员非在实际离职时不得要求提取其参与基金及其所配得净收益,亦不得要求提取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任何一部分。第八条为本基金管理及经营,由企业就参与职员任命基金管理委员7人,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企业总经理为当然主任委员
12、。委员会聘用顾问帮助,并设实施秘书综合其事务。委员会管理及经营本基金应按本计划各项要求。委员会为管理及经营本基金,制订各项规则及措施。第九条委员会应设置下列帐户:1.基金帐户:基金帐户应分别表示相对基金、拨赠基金总额和参与基金总额。2.参与职员帐户:每一参与职员设置部分帐户,分别表示该职员名下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参与基金数额。3.必需时设:尤其资产帐户及尤其损益帐户。委员会如将本基金参与信托企业信托基金时,委请信托企业代为设置本条要求帐户。委员会设置本条要求帐户费用由企业负担。第十条企业应于每个月10日以前,将上月份企业拨款及全体参与职员缴款总额,以现金连同清单一式二份,分别列于各参与职员名下
13、,职员本人缴款额及企业拨款额一并送交委员会。第十一条委员会负责本基金管理和经营并全权决定基金利用和投资方法。其权限包含政府相关法令具体条款尤其授权。本基金利用及投资不限于本国境内以基金存放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购置政府或任何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投资在不动产或对企业行号、个人或参与职员部分信用或质押货款。第十二条委员会经营本基金应收年收益率不低于当地六家关键银行,收受6个月期定时存款所付平均利率为标准。在利率变动情形下,该项平均利率以十二个月总日数除以实际利率和其通行日数乘积总和计算。基金收益,属参与基金部分收益,应按上年度各参与职员帐户为参与基金,及其收益平均贷方余额比率分配和各参与职员帐户;属
14、相对基金及拨赠基金部分收益,应按上年度各参与职员帐户内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其收益平均贷方余额比率分配和各参与职员帐户。第十三条委员会因管理及经营本基金所发生一切成本、费用(除设帐费用外)及税捐增多由本基金负担。上项成本费用及税捐应按当初参与职员帐户内贷方总余额百分比分摊。但参与职员或其受益人领取福利给付应扣缴所得税,依法就该给付金额中扣除。第十四条委员会管理及经营本基金,应在每十二个月年度结束后60日内将上年度各参与职员帐户内相关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参与基金前期余额、本期缴款额、所支付费用、佣金、税捐、分配收益利润、及本期余额等编制年份报表分送各参与职员。各参与职员对年报表如有异议须于30天
15、内随时向委员会查阅相关帐单凭证等资料。第十五条参与职员除偿还对企业及委员会债务外,不得将其帐户内金额出让、出质或以其它方法处分。如有类此出让、出质或其它方法处分,委员会概不予认可。第十六条参与职员因自动辞职、资遣、退休而终止其和企业雇用关系者,其福利给付除领取离职生效日其基金帐户内参与基金及其净收益全部外,凡参与本计划5年以上或服务本企业年资5年以上者并可领取参与职员帐户内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全部金额;参与本计划满4年以上未满5年者可净收益全部金额3/4;参与本计划满3年以上未满4年者可领取参与职员帐户内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全部金额1/2;参与本计划未满3年者概不得领取参与职员
16、帐户内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任何部分。但本计划定有限制及给丧失要求者应从其要求。第十七条参与职员因重大行为不检、舞弊、背信、怠忽职守或其它类似原因被企业解聘者当然丧失其基金帐户内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全部。该参与职员仅得领回其参与基金及其净收益部分。但应扣除企业所受损失以偿还企业。第十八条参与职员因残废或重大疾病致使不能继续为企业工作者,可领取该参与职员帐内累积基金总额。但参与计划或服务年资未满5年因本身重大疏忽,自损或败德行为以致感染疾病者准用本计划第十六条要求。第十九条参与职员殆亡给付额为该参与职员死亡时其基金帐户内累积基金总额。但参与本计划或服务年资未满5年因自杀者,准用本计
17、划第十六条要求。第二十条参与职员有权指定受益人(但不得超出3人)领取本计划要求死亡给付,并随时变更其指定。若参与职员未指定受益人或死亡时无生存受益人或死亡职员未留有遗嘱表示时,其死亡给付即发给死亡职员法定继承人。无法指定继承人者,由委员会代捐赠慈善事业。受益人指定或变更指定应以书面方法交送委员会。第二十一条全部自基金给付参与职员或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给付款项,应于受益请求权发生日起3个月内一次进行。上述受益请求权非经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及证实文书并予认可不视为已发生。第二十二条本计划相对基金和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因本计划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要求未给付款项应另设专户。第二十三条委员会在不逾越本
18、计划各项要求范围内,须按公平一致标准,准许参与职员取得借款权利。参与职员贷款措施由委员会另定。第二十四条本计划所称年资系指本企业正式职员身份提供连续性服务,包含一切经核准支薪给假在内。未经核准及停薪请假或受停职处分期间须予中止计算。第二十五条参与本计划职员不因参与而享受继续受企业雇用权利,亦不可视为对于企业因故或紧缩业务、调整工作或其它原所以解聘职员权力任何限制。第二十六条企业可保留终止本计划权力。企业是项决定时应于6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委员会及各参与职员。本计划一经终止,各参与职员帐户内金额即全部赠予各该职员而不受本计划其它要求限制。而本计划仍应继续实施至基金全部结清时为止。第二十七条本计划生效
19、日起,原订本企业职员退职退休金给付措施即予废止。但生效日前已服务于本企业职员,可保留自本公报之日起至本计划生效日止,依原订退职退休金给付措施可享受一切权利。而服务未满5年者,依其服务年数按服务满5年者权利百分比享受。前项权利在企业依本计划第六条将全数金额拨赠在各享受人名下拨赠基金项内即消减。第二十八条本计划提经企业董事会经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是指达成法定范围老年人,在完全或基础退出工作岗位后,由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满足其基础生活需求一个保险制度。它带有强制性、普遍性、互济性和预防性等社会保险基础特征。国家经过立法强制实施社会养老保险,法定范围内社会组员必需按要求缴
20、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或保险税,承接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必需按要求标准立即间向养老保险对象支付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一个关键险种,也是企业雇员一项基础福利。现在,世界上已经有130多个国家不一样程度实施了各红类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社会养老保险基础上,逐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险起步早,基础雄厚,现在已经较为完善。不过部分发展中国家,包含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只能首先在一部分最需要保护和有条件保护群体中实施,换言之,社会化程度还不很高。中国现在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只限于城镇职员中,养老筹资支付对象基础上是城镇职员。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社会全体
21、组员。社会养老保险历史沿革现代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基础制度,最早在西方部分发达国家产生,已经有一百明年历史。现在由130个国家依据国际准则和本国实际,建立了各具特色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发展过程看,共经历了五种模式:1、救助型模式,该模式产生于资本主义早期。是一个为救助生活无起源者,由政府要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贫困线),并对低于贫困线老年人不管其交费多少,由国家出资,按最低需求和统一标准发放给养老保险金一个养老保险方法。养老金发放是低水平,带有赈济色彩。2、福利型模式,以西方部分老福利国家筹资支付方法为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部分奉行高福利政策国家,将包含社会养老金在内多种税收和基金作为调整
22、个人收入一个手段,经过对高收入者征收累进税收和基金作为调整个人收入一个手段,经过对高收入者征收累进税和对低收入者发放社会保险金,实施高收入者财富向低收入者社会转移,并实施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社会保险政策。国家高投入、高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缩小了社会组员间收入差异,使老年人生活优裕,但也使国家背上了沉重财政包袱,陷入“福利危机”。3、国家保险型模式,以前苏联为代表。关键由国家包办养老保险,国家财政预算计划养老金,按统一标准发放。这种做法把公平混同于平均主义,牺牲了效率,助长了社会养老保险负效应,即依靠性和惰性,影响了经济发展,也使社会养老保险金失去了雄厚经济基础,处于低水平相对贫困状态。改革开
23、放以前,中国也曾实施过这种养老保险模式。4、社会调剂型模式,亦称为传统型,以美国、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它在目标选择上侧重效率,强调个人责任,养老金支付和交费和税率相联络,突出了权利和义务、公平和效率对等关系。对国家依靠性小,落实了互助标准,表现了自立、自主养老保险意识,有内在活力,但也需要以国家财政为依靠。5、储蓄金型模式,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是一个比较原始自助型养老保险方法。该方法侧重于责任和效率,突出自我保护意识,带有强制储蓄保险性质。由劳动者或劳资双方交费,以劳动者个人名义储存,年老时连本带利返还本人。缺点是不存在收入再分配,互济性和低于风险能力差。贫困者养老保险起源没有可靠确保,
24、而且储蓄养老金轻易受通货膨胀影响。中国养老保险实施措施一(一)费用筹集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负担。个人缴费百分比是按不低于工资基数3%起步,每两年提升一个百分点,直抵达成个人账户保险费二分之一;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能够当地上十二个月度职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由个人按20%左右费率缴费,其中4%左右进入社会统筹基金,16%左右进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是按11%百分比扣除个人缴费后部分,和从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中按当地职员月平均工资5%左右划转记入。(二)计发方法凡本措施实施后参与工作职员,达成法定退休年纪退休时,一律按基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按月支付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25、:月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120本措施实施前已经离休人员,仍按原来措施计发养老金,同时享受改革后养老金调整待遇。本措施实施前参与工作、实施后3年内达成法定离退休年纪离退休职员,在按改革前原养老金计发同时,再按缴费期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定百分比增发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础养老金=按改革前原计发措施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增发百分比措施实施前参与工作、实施3年后达成法定离退休年纪离退休职员,其在本措施实施前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以职员个人账户中储存额推算出全部工作年限储存额。计算公式为:月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系数/120中国养老保险实施措施二缴费
26、措施同于第一个方法,计发方法为:缴费年限满以上,社会性养老金按当地职员平均工资2025%计发,具体百分比由当地政府确定;缴费性养老金个人及企业缴费每满十二个月,按缴费工资基数1。0%1。4%计发,具体系数由当地政府确定;两项养老金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按月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记入基础养老金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本金和利息)归个人全部,职员符合离退休条件后,能够由本人选择一次或数次按月领取。职员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节余部分一次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职员未达成要求离退休条件,但碰到很特殊困难时,经过审批,能够在个人账户中提前支取一部分费用。缴费年限不满,社会性养老
27、金和缴费性养老金按缴费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两个月当地职员平均工资养老金,一次付清。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本金和利息)计发,一次付清。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现代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个组成部分,它发展和完善,有利于社会保障功效深入发挥,也对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发展有主动促进意义。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是在传统单一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是国家依据不一样经济保障目标,综合利用多种养老保险形式而组成现代养老保险体系。它基础特点是将多种养老保险方法有机结合在一起,相互补充,以实现国家总体老年经济保障目标。这是在发达国家产生和发展较高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关键包
28、含社会基础养老保险、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保险制度,另外,职员合作式养老保险等形式也包含在该体系之内。独立看,它们是一个特定保险形式,但从体系角度看,她们又是在现代养老保险制度中负担着不一样职能,发挥着不一样作用有机组成部分。现在国际比较流行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进行三层次划分法:第一层次:社会基础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筹资或由雇主、雇员共同缴费,并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经办养老保险。这一层次覆盖面是全部就业者,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关键目标是保障老年退休人员收入能相当于或略高于贫困线水平,基础保持在最低生活需求。国外称这种制度为“政府提供社会安全网”,关键是一个政府行为。第二层次
29、:企业养老金制度,也称职业年金或私人年金。式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由雇主一方缴费或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第二层次覆盖面低于第一层次,关键是有酬就业者。保险金筹集和支付方法因国家和企业而异。建立目标关键是降低第一层次负担,确保能为退休者提供基础养老金以上收入。从性质上看它关键是一个企业行为。第三层次: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向商业性保险机构投保。企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之为补充性保险,是就三层次保险制度之间关系而言。社会基础养老保险是以收入再分配为特征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中基础。它最能表现社会保险中公平和救助标准,为那些无法经过自我积累(企业和个人)实现养老保险目标低收入劳
30、动者提供最低收入保障。同时,它还有利于克服通货膨胀风险和难以估计经济波动风险,保障劳动者实现最低程度退休经济保障目标。纵向平衡积累式所谓积累式,也叫基金制,就是依据纵向平衡标准,将一个人一生受保险期间所需养老保险金经过估计,按一定百分比平均分摊到一生劳动期间,使一个人一生养老保险纵向平衡。这种方法有两种具体形式,一个是社会积累式,由社会统一征集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积累,并记入个人名下;另一个是个人储蓄积累,自给自足,自己养自己,国家不负担。这种积累式优点是有充足贮备金来负担养老保险,能够预防人口老龄化引发养老金不足危机,还可调整消费,使目前消费和长远消费结合更趋合理,并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缺点是
31、开始实施这种方法时,积累率统筹率过高,难以承受。尤其是刚刚实施这种方法时,在为新职员积累养老金同时,还要为已退休老职员支付养老金,双重负担难以负担。另外,积累养老保险金易受通货膨胀冲击,有编制风险。尤其是实施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这种积累式国家,因为这种方法没有社会调剂,缺乏社会性。纵横交叉部分积累式这种方法兼顾了纵横两种平衡方法优点,即在现收现付基础上,增加了一定百分比积累。既处理了目前养老金支付,又为未来人口老龄化积累资金。有两种具体形式:一个是社会统筹,部分积累,由社会统一调剂养老金;另一个是社会统筹和个人积累相结合,建立个人积累账户,资金划归到人头。该方法有较大灵活性,统筹保险金费用可逐年调
32、整,起步时费率和积累率不高,易被接收,积累资金适度,受物价冲击贬值风险相对小些。尤其是计入个人账户积累金,明晰了个人享用份额,有激励和监督作用。从现在发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取式三方缴费标准,即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部分国家使两方缴费标准,即企业和个人负担养老保险费用。比如德国要求,全部工资收入者全部要参与退休保险,个体劳动者和家庭妇女自愿参与。养老金税金额为受保人工资18%,有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二分之一,如从事第二职业且第二职业收入超出要求数额,可能计缴养老税金。横向平衡现收现支式所谓现收现支式,也叫费基金制,即本着以支定收标准,经过对多年内需要支付养老保险金测算,确定养老保险金征收百分比和数额,求得参与养老保险各单位间横向平衡。这种筹资支付方法不作长久平衡积累贮备,表现是目前参保各单位互济互助和代际间转移赔偿。其优点是简单易行,能够避免物价上涨带来基金上负值风险;缺点是没有积累,缺乏长远计划,当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没有足够贮备基金,“代际转移”负担过重,难以承受,使养老保险出现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