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华安县城区防洪工程(华电闸坝上游左岸)
施工监理机构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华安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监督机构: 华安县监察局、华安县发改局
2023年11月2日
编制说明
一、本比选文献中的空格部分的是由比选人填写,无填写内容的,用“/”在空格处标示。
二、比选人按照比选文献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比选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比选公告编入比选文献中,作为比选邀请。
三、本次比选活动只比选一个监理机构,即施工监理。
四、本比选文献中标注有“盖章”、“签字(名)”、“书写”、“复印件”等字样处,在备案的文字版本,需严格执行;如需发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系统中的电子版可直接上传;向比选人递交的比选文献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目 录
比选文献
1、比选申请人报名表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第一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1、比选文献
2、比选报价
3、比选申请书
4、资格审查
5、中选
6、中选公示
7、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8、委托监理协议备案
第二章 比选申请书
1、比选申请书封面
2、报价单格式
3、被比选人之资格审查部分
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⑵授权委托书
⑶公司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⑷公司非挂靠承诺函
⑸监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⑹监理机构简介
⑺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监理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⑻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监理专职人员简历表
⑼监理方案
⑽监理机构监理业绩
⑾拟在本项目中任职的总监业绩
⑿拟在本监理项目中任职的其他监理人员业绩
第三章 比选办法
低价中选法
第四章 监理协议格式
3.比选申请人报名表
公司法人名称
具体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资格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公司电话(含手机)
公司传真
公司类型
注册号码
营业期限
邮政编码
福建省外监理机构在闽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必须填写以下内容
外省监理机构在闽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信息
在闽机构名称
营业场合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注册号码
邮政编码
致:华安县水利局
本公司拟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比选申请人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4.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我公司非常乐意参与华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比选。作为比选申请人,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对我单位报名参与比选的所有华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视为我单位批准并接受比选文献,以及严格遵守《华安县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对比选所提供的文献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你方或授权代表在此被授权可对我单位进行查询或调查。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或有应回避的情形而不回避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涉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补偿损失、取消比选及中选资格等)。
三、我公司完全理解比选人因法律和政策因素取消比选、以及拒绝所有的比选申请人而重新比选,并对此类任何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单位理解和遵守有关部门按照《华安县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的规定,对项目所作出的解决。由此给我单位导致影响的(如取消中选资格、或比选无效,即使已签订协议),有关部门对此类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不管中选与否,因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文并理解,也深知上述承诺也许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比选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署名)
委托监理人: (署名)
二〇〇 年 月 日
第一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比选人
名称:华安县水利局
地址:华安县城关大同路21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
项目名称
华安县城区防洪工程(华电闸坝上游左岸)施工监理工程
3
建设地点
华电闸坝上游左岸
4
比选范围和内容
比选范围:华安县城区防洪工程(华电闸坝上游左岸约1480米防洪工程,含防汛道路、人行道、雨污排水管道、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试运营、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5
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
6
比选申请人
合格条件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公司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9
比选申请书份数
一份正本, 2 份副本。
14
比选申请书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吴先生 电话:
比选文献递交地点: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县财政局一楼)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5日下午15:00点
15
启动比选文献
时间: 2023年11月5日下午15:00点
地点: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县财政局一楼)
16
比选方法及标准
详见比选文献第三章。
1、 比选文献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献,按比选文献的规定和本比选文献第二章规定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书。
2、比选报价
2.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等文献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拟定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20230 元。比选申请人应在此规定的报价区间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解决。
2.2监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建设单位)支付。具体费用支付方式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在监理委托协议中约定,按照中选人报价据实支付。
2.3本次报价只报监理服务费具体收费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比选申请书
3.1、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3.1.1比选申请书的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本比选文献规定的证明文献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献没有规定的证明文献,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3.1.2比选申请书应所有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涉及证明文献)。
3.1.3比选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 2 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1.4比选申请书的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具体装订规定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
3.1.5其中比选申请书的“监理方案”,应单独装订,并与比选申请书一起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3.2比选申请书的签署
3.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3.2.2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记: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3.2.3未按以上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3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当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受。
3.4比选申请书分为“申请书”和“报价单”两部分。其中申请书部分应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监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监理机构简介、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监理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监理专职人员简历表、监理方案、监理机构业绩、拟在本监理项目中任职的总监及专职监理人员监理业绩等内容。
4、资格审查
4.1审查小组
资历审查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小组由比选人代表和有关监督部门的人员组成,依照《华安县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第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4.2 比选活动应当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4.3 比选程序
比选人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献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竞争性比选申请文献进行审查,剔除无效申请文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文献,除此以外,审查小组不得再以不符合比选文献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规定来鉴定无效申请文献:
1、报价超过2.1条规定幅度的;
2、未按3.2.1条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3、不符合3.3条,迟到的;
4、营业执照和监理资格不符合公告规定的;
5、未按3.2.1条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6、发现在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二)启封报价单,公开报价。
(三)根据报价情况,按照报价高低拟定中选人顺序。
5、中选
5.1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拟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
5.2最低报价者如超过一个,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拟定中选人,即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比选申请人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比选人抽取中选号,并同时拟定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
6、中选公示
比选人将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发布比选中选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告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规定,比选公示应注明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7、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7.1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执法机构提交竞争性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并备案。
7.2书面情况报告应由比选人加盖公章,应涉及项目概况、比选过程、比选结果,比选结果应有比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署名。
7.3作为备案资料的比选书面情况报告,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7.3.1领取比选文献的监理机构名单;
7.3.2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监理机构名单;
7.3.3比选审查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7.3.4比选申请书符合性审查情况;
8、委托监理协议备案
8.1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协议》。
8.2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比选人将《委托监理协议》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3 在委托协议履行中,出现超过比选内容,且相对协议额度较小时,经报原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可以不再组织比选,在中选人中直接选择委托监理机构。
第二章 比选申请书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规定;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规定。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规定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一、比选申请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华安县城区防洪工程(华电闸坝上游左岸)
施工监理机构
比
选
申
请
书
比选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二、报价单格式
监理服务收费报价
致:(比选人)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比选文献和委托监理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报价为: 元(大写: )。
监理机构:(全称并加盖监理、监理机构公章)
监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三.被比选人之资格审查部分
施工监理比选人申请资料
工程名称:
被比选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被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
被比选人: (公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与 工程施工监理比选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签署投标文献、参与开标会议、与代理人协商、签订工程协议等与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比选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公司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致: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公司无不良记录,若被查出有不良记录,应向比选人补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比选人有权终止协议。
被比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4、公司非挂靠承诺函
: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项目由本公司直接经营,若被查出有挂靠记录,应向比选人补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比选人有权终止协议。
被比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5、监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监理机构公司登记信息
公司法人名称
具体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资格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机构电话(含手机)
机构传真
公司类型
注册号码
邮政编码
营业期限
住所在福建省外的监理监理机构在福建设立分公司或者办事处的必须填写以下内容
省外监理监理机构在福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信息
在闽机构名称
营业场合
负责人
电话(含手机)
经营范围
注册号码
邮政编码
传真
注:在本页后应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6、监理机构简介
7、拟投入本监理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姓名
拟任职务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1
总监理工程师
2
3
4
5
6
7
8
9
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8、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监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职 称
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执业资格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时间(年月)
工作简历和重要监理业绩
姓 名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职 称
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执业资格
时间(年月)
工作简历和重要监理业绩
姓 名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职 称
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执业资格
时间(年月)
近三年工作简历和重要监理业绩
注:本简历表后应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与比选申请人名称相符)、职称证、毕业证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简历表必须按照项目组顺序填写,不得少于3人(不涉及项目组负责人)。将对前两人重点评审。
9、监理方案
注:1、监理方案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实事求是、具体、科学地编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不得空口许诺。
2、监理方案应涉及:监理工作计划;项目各个重要内容(重要标段)拟开展监理的顺序和时间安排;拟从事此项目监理的相关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
10、监理机构业绩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已监理同类项目的具体清单
起止时间
监理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工程额
11、拟在本项目中任职的总监业绩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协议任职
毕业学校
已监理同类项目的具体清单
起止时间
监理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工程额
目前正在监理尚未完毕的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时间
监理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拟完毕时间
12、拟在本监理项目中任职的其他专职监理人员业绩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协议任职
毕业学校
已监理同类项目的具体清单
起止时间
监理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工程额
目前正在监理尚未完毕的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时间
监理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拟完毕时间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协议任职
毕业学校
已监理同类项目的具体清单
起止时间
监理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工程额
目前正在监理尚未完毕的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时间
监理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拟完毕时间
第三章 比选办法
1、低价中选法
由具有参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文献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密封完整的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内容应涉及本比选文献第二章的各项内容。中介服务费按具体收费金额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拟定的最高限价,比选人按照比选申请人报价由低到高拟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
2、最低报价者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拟定中选人,即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比选申请人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比选人抽取中选号,并同时拟定第一、第候补中选人。
第四章 监理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协议示范文本》(GF-2023-021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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