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docx

上传人:wei****016 文档编号:3656668 上传时间:2024-07-12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3.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同志们: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安排,今天我以“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为题给大家上一次党课,与同志们共同交流。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 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 “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

2、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 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一)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所以,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 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一点,就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再严重的,就直接被开除党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能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追根溯源, 根本上是政治信仰出了问题,因此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必然要求。 比如,第66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

4、织的, 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有的直接针对的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第56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第57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还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典型案例分析【典型案例】 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某,在某

5、网站论坛上转发了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并在论坛上发表评论,对党的“一国两制” 政策进行不负责任的批评和议论。该评论被网友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不良政治影响,同年5月,周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立案审查。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第五十一条: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 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6、(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 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案例警示】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把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保持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自觉维护党中央大政方针。上述案例行为无视党的纪律,毫无政治敏感性和组织纪律观念,公开对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妄加评价,不负责地进行批评和指摘,引发社会上思想认识混乱,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和权威,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 (二)关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着眼于党员和党组织之问的关系,规范

7、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一个人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就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毛泽东在组织问题部分特意强调党的纪律,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四个服从”的要求,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1945年,党的七大将四个服从”写入党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作出深刻阐述,强调组织纪律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 明确组织纪律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强调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

8、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我们党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虽然只有17条,但多条规定还作了补充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解,因而文字量并不少。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征程上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确保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好、运用好这一制度。条例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处分的第一条,规定了四种行为要给予处分,一是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是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

9、大问题;三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是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典型案例点评【典型案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同时,李春生还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春生开除党籍处分。【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 第

10、七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对应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11、处理。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三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案例警示】

12、 作为一名党员,要严守纪律,做事要讲规矩、讲原则,在组织内部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执行组织决定。上述案例行为目无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强化底线意识, 增强执行组织纪律的严肃性;要把组织纪律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三)关于廉洁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 之中,为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分别对

13、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了规定,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自律”的要求。如果说准则规定的内容是倡导的,是该做的,那么条例对廉洁纪律的规定就是禁止的,是不能做的。 党员干部从政,不仅自身要干净,还要管好身边的人。条例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列举的身边人主要有: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的时候,对“等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 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前三条, 即第94条、第95条、第96条,都是与身边人有关的条款,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

14、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这些行为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第104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9条等也都直接和身边人有关。 党员干部遵守廉洁纪律,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收;也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送: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 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

15、品等财务,不能送;还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借:对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 借也不行。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典型案例点评【典型案例】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启凡在任职期间,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公款旅游。同时,李启凡还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启凡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 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

16、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

17、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对应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18、 给予撒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

19、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撒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警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拒腐蚀、永不沾。上述案例行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 执法犯法,把法律赋予的司法监督权异化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以权谋

20、私、滥权妄为,侵吞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性质严重,严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广大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 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关于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群众纪律体现党的性质宗

21、旨,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脱离了群众、忘记了初心, 很重要一点就是看他能不能做到严守群众纪律。 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这个分量既体现在条文中,更应该放在党员干部的心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群众利益面前,党员干部个人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名义,都不能侵害群众的利益、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都不能欺压群众、剥削群众、侵犯群众。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保护和维护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已经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却一个都没有摘。毛主席说:“不吃是

22、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2022年初秋,习近平总书记赴辽宁考察,第一站就来到辽沈战役纪念馆。面对这段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说: “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 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该做的工作有很多,而不该做、不能做的就是条例第九章纳入的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呢?概括起来讲,一是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三是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的行为;四是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五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

23、行为;六是遇到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行为;七是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等。 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典型案例评析【典型案例】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街道槐树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万宁在工作期间,随意将群众王顺(化名)老人提交的房屋租赁补贴申请表等个人材料放置在社区服务大厅,王顺因家庭困难急需该笔钱,于是到社区服务中心询问,万宁在处理时未能及时向老人解释清楚,而且态度强硬,称以上材料为会议材料不予归还,在社区服务中心大厅与其发生口角,言辞激烈进而引发肢体冲突,万宁甚至将老人所骑的共享单车丢至河中,扬言让老人“回不了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成华区纪委监委决定,因万宁在做群众工作时办法简单、作风粗

24、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万宁党内警告处分。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案例警示】 作为党

25、员、干部,遇到问题应该耐心与群众沟通交流,做好人民的勤务员。上述案例行为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是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不作为、乱作为,漠视、损害群众利益,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会引发人民群众不满, 影响党群、干部关系。 党员干部要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立足岗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 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 真正关心群众疾苦,决不允许任何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五)关于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各级党

26、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确保我们党的各项工作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六大纪律”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科学的纪律体系,各部分之间不是截然分开、各自独立的。就工作纪律而言,和政治纪律有紧密的联系,我们要正确把握各项纪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中,专列了“纪律”一章,其中规定,各地党组织“不得自定政策”,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单独发表意见”。这项规定表明,从违反工作纪律到违反政治纪律,仅有一步之遥。 政治工作是第一位的工作,政治纪律是首要纪律,也是总的纪律,从一定意义上讲,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纪律,都是违反了政治纪

27、律。 条例第十章从130条到149条共20条,具体指出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概括起来有5个方面:一是工作失职行为。 比如,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敢斗争、不愿担当,新官不理旧账等。 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比如,热衷于舆论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检查考核中搞层层加码等。三是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比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等。四是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比如,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在考试、录

28、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五是违规出国(境)和国(境)外违纪行为。比如,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 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等。 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典型案例评析【典型案例】 陕西省榆林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润前违反工作纪律,安排下属单位榆林路桥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帮助其叔父马某某承揽该公司城建项目的附属工程,还将其堂弟马某某的装载机安排在下属公司城建项目中参与施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马润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 马润前被“双开”。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第一百二十六条: 党员

29、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 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案例警示】 工作纪律事关兴

30、衰成败,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党员、干部应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履行好各项应尽职责。上述案例中马润前利用职务便利, 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该案例也反映出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说明了腐败问题的顽固性、 反复性。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 增强纪法敬畏,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始终做到守底线、讲原则、重操守。 (六)关于生活纪律对党员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而制定的行为规则, 就是党的生活纪律。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相比, 生活纪律所规范的行为

31、,具有一定的私人性和隐秘性,党员干部在生活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极易在新媒体条件下被放大,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划定生活纪律红线是非常必要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纪律的重要论述十分丰富,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他强调,全党同志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 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仅从条文看,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有5条, 是“六大纪律”中最

32、少的,但党员干部绝不能忽视。综合起来看, 内容主要涉及四个向度,一是生活情趣,二是两性关系,三是家风家教,四是公序良俗。 生活纪律不是小节,失节就是大事。面对诱惑,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就要不断加强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不断增强定力,涵养正气。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典型案例评析【典型案例】 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宗文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家风建设缺失,亲情关系异化。宗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委批准,决定给予宗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33、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第一百三十五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 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警示】 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广大党员既要在工作和学习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也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 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上述案例行为信仰蒙尘、丧失初心使命, 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降低党员干部的声誉和威信, 党员干部失德失范一旦盛行起来,更是会在整体上侵蚀党的队伍、毁坏党的事业。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生活纪律,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严以修身、正心明道, 在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先进性和纯洁性。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演讲/致辞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