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以案明纪以纪正行,提升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六项纪律、典型案例)与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两篇文】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以案明纪以纪正行,提升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六项纪律、典型案例)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明确了党的“六项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组织和廉洁的纪律,群众的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六项纪律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廉洁、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划定了纪律红线,是必须无条件遵守的准则。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六项纪律”是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必须加强学习、深入理解、全面掌握。 今天的警示教
2、育专题党课围绕条例对“六项纪律”的具体规定, 结合一些典型案例,从三个方面给大家上一堂党课。 一、学纪知纪,筑牢思想根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就是认真学习条例, 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逐章逐条深学细悟,全面深入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学深学透学到位。 (一
3、)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逻辑。纪律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将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 越是关键时刻,越是需要全党肃风整纪。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首先要弄清楚为什么学的问题,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自觉。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纪学习教育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和坚决贯彻,可以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遵守党的纪
4、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和保持纯洁性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第二个答案。只有加强党纪学习,才能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使党的组织和党员时刻保持共产主义思想的纯洁性,有效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作风的侵蚀。三是应对新的复杂环境和严峻挑战的必然选择。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重视党的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只有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高悬规矩戒尺,才能不断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5、,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四是推动事业发展和强化责任担当的有力保障。党员干部是党的先锋队和骨干力量,其修养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事业的成败。当前,我们正处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强化党纪,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党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二)把握条例修订的历史逻辑。这次修订带有鲜明的问题导向,相关规定更细化,覆盖面更广,对很多问题实行的是靶向治疗,释放治党从严、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从起草到正式颁布实施,历时9 年,于1
6、997年2月27日正式发布试行(13章172条)。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些腐败手段变得更加隐蔽、多样化,腐败所涉及的人员和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迫切需要对试行的条例进行完善、调整、修订。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15章178条),这次修订去除了“试行” 二字,依然采用3编的结构框架,2003年版条例将违纪种类分为十大类。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为了进一步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条例(11章133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一次修订。 2015年版条例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7、矩、组织纪律,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2018年8 月,中央颁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二次修订的条例(11章142 条)。距离2015年版条例仅隔3年时间,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当下施行的条例 是2023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1 章158条),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从总则来看,条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重要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性。2023年版条例将“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
8、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转化为纪律要求,明确指出要长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并且把其作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从分则来看,条例 的内容与时俱进,符合监督执纪的现实需要。关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都有所增加或修改,值得注意的是,条例 在相关内容的语言表达上作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这表明我们党对于条例内容的高度负责以及认真严谨的态度。从附则来看,“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
9、,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这些内容体现了条例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干部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的言行划出了红线,规定了底线,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 (三)把握学纪知纪守纪的现实逻辑。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维系党组织稳定和执政合法性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纪”是基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不仅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还
10、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 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知纪”是前提。知纪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 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条例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通过知纪可以提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争做知纪的表率,对照党章、遵守党纪,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明纪” 是根本。时刻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行业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研判和识别违纪行为,制定预警方案,加大防控力度,把违纪行为遏制
11、在萌芽阶段。也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以纪律守护者和执行者的形象展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树好典型、当好标兵, 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守纪”是关键。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就是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 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用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以过硬的政治本领、严明的政治纪律、高超的业务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新时代赋予党员领导干部的历史使命。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要把纪律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着力提高党
12、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二、以案明纪,汲取深刻教训,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这对我们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警示教育的历史、定位和作用, 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指明了方向。必须廓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认真上好廉洁教育“必修课”,勒紧权力行使“紧箍咒”,筑牢纪律约束“防腐墙”,以高度警惕的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深化、再拓展。深刻剖析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典型案例,不断增
13、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主动对标对表,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治行为偏差,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突出政治性,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新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
14、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论是哪个层级的党组织与党员干部,都应该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并通过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促进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查阅近年来各级纪委监委发布的领导干部被处分消息可以看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都被列在最前面。2013年9月25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的李世镕主持召开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上,李世镕不听取、不采纳参会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擅自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绿能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强行推动国家已经叫停、产能过
15、剩的多晶硅和自备电厂项目,并且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许可、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作为市委书记的李世镕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本应由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违规决策,通过产能置换的方式,不顾草原生态脆弱的客观实际,全然不顾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草原腹地投资建设高精铝及铝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李世镕的种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2017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李世镕案件,对他个人是教训,对广大党员干部则是警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
16、问题更严重。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 (二)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要求,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提供纪律和制度的双重保障。当前,少部分党员干部在守规矩与敢担当之间“徘徊”,首要原因是思想上将二者对立了。有的认为守规矩是墨守成规,遇难“退”字当先,该主动不主动,该作为不作为,该亮剑不亮剑;有的认为敢担当是独断专行,不知戒惧、无所顾忌,最后突破了纪律底线、闯了法律红线。比如,某街道办事处在依法开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遇到相关群众不理解甚至个别村民为谋取非法利益煽动群众聚集的情况。时任街道党工委书记不但不冲锋在前、 给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反而
17、担心自己的职位和安全,拒不前往现场处置调度,等待上级介入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条例针对此类现象,在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并非彼此对立。守规矩是敢担当的底气, 以遵规守纪为前提的敢作敢为,即使出现探索性失误、无意的过失,也可以在可容“边线”内得到宽容和保护;守规矩为敢担当营造氛围,只有时刻保持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和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才有敢担当的内生
18、动力和干事创业的和谐氛围。 (三)克服脱离群众危险,进一步充实完善群众纪律要求, 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慢作为、 假作为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表现,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凡天下事,成于真,兴于实,败于虚,毁于假。老百姓的事是天大的事,马虎不得,是真办还是假办,是快办还是慢办,办到什么程度, 这些是立场问题,更是党员干部使命感和责任感的直接体现。 慢作为、假作为就是属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表现,中国共产党问贵条例将“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规定为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比如某县委书记对于依法处置违规建设商品房问题不重视、不积极,没有按
19、照上级要求前往现场督导处置,仅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但却向上级报告已经前往现场处理并妥善解决,最终导致部分基层人员使用虚假材料层层上报,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造成不良影响。条例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衔接问责条例规定,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初心使命,不断增进群众感情,真抓实干,担当作为,认真解决好群众的事,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三、遵规守纪,保持自励自警,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 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既是这一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
20、求,也是检验学习成效的具体体现, 更是衡量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坚持好、拓展好、提升好学习成效,带头真学真悟、带头严明纪律、带头管党从严, 努力在学懂弄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坚定理想信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松一寸, 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要勤掸信念不坚之尘。党员干部要从党的创新理论、光辉历史和伟大精神中汲取力量,坚定理想信念, 砥砺初心使命,心无旁骛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严明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忠于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
21、持高度一致。忠于组织,始终做到听党指挥、步调一致。要忠于事业, 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攻坚克难的奋斗者,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自觉珍惜组织给予的平台、珍惜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每一天,拓宽眼界,提升能力,保持恒心和韧劲,用实际行动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二)加强廉洁自律。“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算明人生大账,想清利益得失,把握行为底线,真正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
22、老实实做人。做到自身净,任何时候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到自身正,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到自身硬,敢于向特权思想、贪污腐败、低级趣味作斗争,在思想上画出红线, 在行动上明确界限。必须把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实现和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真心为群众着想,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从那些最容易忽略的小事做起,经常开展自我批评,防止小问题发展成为大问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坚持不义之
23、财莫取,不当之利莫沾,真正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守住小节、防住底线。 (三)践行勤政为民。担当作为、为民造福,是党员干部立身处世的职责所在和使命所系。党员干部要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把好作风带进新征程。要有敢作敢为、敢闯敢试的勇气和激情,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扎实务实踏实工作;要有真本事、真本领,认真学习大胆实践, 学用结合促进工作;要强化自身的作风,凡是要求别人做的, 自己先要带头做好,党员干部要有争当表率的精气神。俯下身子、沉下心来,脚踏实地干事业,真正做到察实情、办实事、 求实效。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党员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多为群众谋一分利、送一分暖,就是在
24、更好践行党的宗旨、厚植党的根基。要弘扬严谨细致的作风。要坚决摒弃想当然、不以为然等错误思想,耐心细致、严谨规范做好每一项在手工作, 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把每一件小事做到极致。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持续在学纪、知纪、 明纪、守纪上下功夫,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同志们: 根据党纪学习教
25、育安排,今天我以“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为题给大家上一次党课,与同志们共同交流。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 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 “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 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
26、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一)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所以,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 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一点,
27、就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再严重的,就直接被开除党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能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追根溯源, 根本上是政治信仰出了问题,因此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必然要求。 比如,第66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 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
28、开除党籍处分。 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有的直接针对的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第56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第57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还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典型案例分析【典型案例】 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某,在某网站论坛上转发了一篇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并在论坛上发表评论,对党的“一国两制” 政策进行不负
29、责任的批评和议论。该评论被网友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不良政治影响,同年5月,周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立案审查。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第五十一条: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 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
30、人、 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案例警示】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把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保持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自觉维护党中央大政方针。上述案例行为无视党的纪律,毫无政治敏感性和组织纪律观念,公开对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妄加评价,不负责地进行批评和指摘,引发社会上思想认识混乱,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和权威,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 (二)关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着眼于党员和党组织之问的关系,规范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一个人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
31、念,就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毛泽东在组织问题部分特意强调党的纪律,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四个服从”的要求,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1945年,党的七大将四个服从”写入党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作出深刻阐述,强调组织纪律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 明确组织纪律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强调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我们党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党的理论、路线
32、、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虽然只有17条,但多条规定还作了补充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解,因而文字量并不少。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征程上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确保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好、运用好这一制度。条例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处分的第一条,规定了四种行为要给予处分,一是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是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三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是借集体
33、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典型案例点评【典型案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同时,李春生还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春生开除党籍处分。【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 第七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
34、,隐瞒不报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对应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5、。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三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案例警示】 作为一名党员,要严守纪律,做事要讲规矩、讲原则,在组织内部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执行组织决定。上
36、述案例行为目无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强化底线意识, 增强执行组织纪律的严肃性;要把组织纪律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三)关于廉洁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 之中,为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分别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了规定,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自律”
37、的要求。如果说准则规定的内容是倡导的,是该做的,那么条例对廉洁纪律的规定就是禁止的,是不能做的。 党员干部从政,不仅自身要干净,还要管好身边的人。条例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列举的身边人主要有: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的时候,对“等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 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前三条, 即第94条、第95条、第96条,都是与身边人有关的条款,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38、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这些行为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第104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9条等也都直接和身边人有关。 党员干部遵守廉洁纪律,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收;也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送: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 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送;还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借:对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 借也不行。违
39、反党的廉洁纪律典型案例点评【典型案例】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启凡在任职期间,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公款旅游。同时,李启凡还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启凡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 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
40、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
41、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对应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撒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 (二)拥有
42、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撒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
43、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警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拒腐蚀、永不沾。上述案例行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 执法犯法,把法律赋予的司法监督权异化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以权谋私、滥权妄为,侵吞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严
44、重损害党的事业,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性质严重,严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广大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 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关于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群众纪律体现党的性质宗旨,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脱离了群众、忘记了初心, 很
45、重要一点就是看他能不能做到严守群众纪律。 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这个分量既体现在条文中,更应该放在党员干部的心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群众利益面前,党员干部个人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名义,都不能侵害群众的利益、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都不能欺压群众、剥削群众、侵犯群众。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保护和维护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已经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却一个都没有摘。毛主席说:“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2022年初秋,习近平总书记赴辽宁考察,第一站
46、就来到辽沈战役纪念馆。面对这段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说: “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 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该做的工作有很多,而不该做、不能做的就是条例第九章纳入的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呢?概括起来讲,一是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三是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的行为;四是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五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六是遇到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行为;七是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等。 违反党的群
47、众纪律典型案例评析【典型案例】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街道槐树店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万宁在工作期间,随意将群众王顺(化名)老人提交的房屋租赁补贴申请表等个人材料放置在社区服务大厅,王顺因家庭困难急需该笔钱,于是到社区服务中心询问,万宁在处理时未能及时向老人解释清楚,而且态度强硬,称以上材料为会议材料不予归还,在社区服务中心大厅与其发生口角,言辞激烈进而引发肢体冲突,万宁甚至将老人所骑的共享单车丢至河中,扬言让老人“回不了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成华区纪委监委决定,因万宁在做群众工作时办法简单、作风粗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万宁党内警告处分。 【纪法解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
48、)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案例警示】 作为党员、干部,遇到问题应该耐心与群众沟通交流,做好人民的勤务员。上述案例行为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是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不作为、乱作为,漠视、损害群众利益,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会引发人民群众不满, 影响党群、干部关系。 党员干部要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立足岗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 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 真正关心群众疾苦,决不允许任何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五)关于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