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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2006-2016相关法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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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相关法律知识第1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下列哪些原则?A、自愿、公平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公开透明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相关法本题答案ABD解析: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因此,A、B、D选项正确。C选项中的公开透明原则属于行政法领域的原则,故为错误选项。第2题: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下列哪些审判制度?A、合议制B、回避制C、公开审判制D、两审终审制相关法本题答案ABCD解析: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应当遵循的基本规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

2、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故A、B、C、D选项全部正确。合议制是指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回避制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的制度;公开审判制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审判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两审终审制则是指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第3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A、该行政机关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C、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D、作出具体

3、行政行为的组织和该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相关法本题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对于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一旦被诉,应当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故A选项正确。第4题: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需要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A、变更注册人的名义B、改变注册商标标志C、变更注册人的地址D、删减指定的商品相关法本题答案B解析: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

4、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据此可知B选项正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可见,A、C、D选项属于可以提出变更申请的情形,不需要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故为错误选项。第5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人身权?A、选举权B、生命健康权C、荣誉权D、婚姻自主权相关法本题答案BCD解析:人身权是指与人身要素密切相关的民事权利,可进一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专门对人身权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人身权具体包

5、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婚姻自主权等。因此,B、C、D选项正确。而A选项中的选举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不属于民法规定的人身权范畴。故A选项错误。第6题:胡某将自己收藏的著名画家齐某的20幅绘画作品整理成齐某画册,署名齐某送出版社出版,取得10万元稿酬。胡某的行为侵犯了齐某的下列哪些权利?A、齐某对画的财产所有权B、齐某对其作品的发行权C、齐某对其作品的展览权D、齐某对其作品的复制权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和发行权。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

6、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本题中,胡某擅自出版齐某的二十幅绘画作品,侵犯了齐某的发行权和复制权。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胡某对这些绘画作品原件享有财产所有权,同时享有这些绘画作品原件的展览权,所以胡某的行为没有侵犯齐某对画的财产所有权和展览权。综上,A、C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第7题: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成员必须利用专利制度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B、成员可以利用专利制度以外的有效的专门制度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C、成员可以将

7、专利制度和其他有效的专门制度相结合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D、成员必须利用不同于专利制度的有效的专门制度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相关法本题答案BC解析:TRIPS协议第二部分共包括八节,分别是:版权与有关权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的保护和对协议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因此,从TRIPS协议本身结构来讲,并没有将植物新品种列为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但是,TRIPS协议第27条可享专利的主题中规定:成员应当以专利或者一种有效的专门制度,或者两者的结合对植物品种给予保护。可见,TRIPS协议只是要求各成员应当保护植物品种,但对于采取何种方式予以保护,并没有强

8、制性规定,而是由各成员自行选择,选择的范围包括:专利制度、有效的专门制度或者专利制度与专门制度的结合。本题中,A、D选项的表述均属于片面极端,故为错误选项,B、C选项的表述符合TRIPS协议第27条的规定,故为正确选项。第8题: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A、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B、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C、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D、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相关法本题答案A解析: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仅不得超越代理权的权限范

9、围,而且不能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并造成一定损害的,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其中包括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形。对此,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A选项正确。第9题: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B、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C、我国公民不论定居在国内还是国外,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适用我国法律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

10、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法本题答案ABD解析:凡是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者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或者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民事关系,均属于涉外民事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涉外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因此,A、B选项正确。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涉外合同的

11、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选项也正确。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故C选项错误。第10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数码相机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的商业秘密被甲公司获悉。甲公司将该商业秘密泄漏给乙公司的竞争对手,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C、甲应当承担违约责任D、甲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

12、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故A错误,B正确。另外,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13、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D选项正确。由于本题中并没有明确双方是否签订合同以及双方是否约定保密义务条款等事实,因此不能判定甲行为构成违约,故C选项错误。如果合同已经成立,则也有可能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11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相关法本题答案BCD解析: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对方接受要约,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

14、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因此A选项错误。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B、C选项属于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D选项属于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故B、C、D选项正确。本题需要注意的是A选项。根据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便不能被撤回,但却可以被撤销。这里需要明确要约撤回和撤销之间的区别:要

15、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尚未生效的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销则是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该要约而使之归于消灭的行为。第12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B、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C、异议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D、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相关法本题答案AB解析: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故A选项正确。同时,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

16、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根据该规定可知,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有关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故D选项中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的说法错误。第13题:关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

17、为的证据B、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C、原告应当提供被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D、原告应当提供被告有过错的证据相关法本题答案AB解析: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将承担主张不成立的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通常由原告承担,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是由被告承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A、B选项正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

18、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以及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据此可知,C、D选项所述情形不属于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的范围,故为错误选项。第14题:湖南A工厂向四川B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约定,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并且按照合

19、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湖南A工厂付款给四川B公司应在湖南履行B、湖南A工厂付款给四川B公司应在四川履行C、四川B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湖南A工厂,A工厂不得有异议D、四川B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湖南A工厂,但是应当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实践中,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可能会忽略一些重要内容,例如价款、履行地点、交货期限等,这些缺陷会给合同的履行带来问题。为此,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同时,

20、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有关内容的,则适用下列规定,即(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

21、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本题所述事实属于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不明确的情形。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则本题中付款应在接受方所在地(四川)履行;交货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四川B公司)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故B、D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第15题: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办理哪些手续?A、提交申请书B、提交相关证明文件C、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D、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

22、的担保相关法本题答案ABCD解析: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故A、B、C选项正确。另外,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故D选项正确。第16题: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商标的首次注册期限至少为7年B、商标的首次注册期限至多为10年C、注册商标的续展期限每次至少为10

23、年D、注册商标的续展期限每次至多为20年相关法本题答案A解析:TRIPS协议第18条规定:商标的首次注册和每一次续展注册的保护期限不得短于七年。故本题只有A选项正确。需要注意的是,B、C、D选项将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中有关期限的规定与TRIPS协议相关规定加以混淆,故为错误选项。第17题:甲向乙借款2万元,并约定一年后由甲的儿子丙向乙偿还借款。一年后丙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据此,谁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A、甲B、丙C、甲或丙D、甲和丙相关法本题答案A解析:合同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合同具有相对

24、性,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因而,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对此,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合同当事人为甲和乙,丙是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在丙未能代替甲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应当由甲承担违约责任。故A选项正确。第18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技术转让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B、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C

2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任意约定D、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关于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法分则第十八章第三节作出了专门规定。其中,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故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

26、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故D选项正确。第19题:某公司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将于2005年6月1日届满,该公司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某公司可以在2005年6月1日前的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续展注册B、对于某公司在2005年6月1日之后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注销其注册商标C、商标局收到续展注册申请后即予以公告D、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相关法本题答案AD解析: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以延长其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27、,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可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前的六个月内提出,也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且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故A、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另外,商标续展申请需要经过商标局核准,经核准后才予以公告,故C选项错误。第20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下列哪些原则进行调解?A、自愿B、公开C、准确D、合法相关法本题答案AD解析: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调解是指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

28、由人民法院主持,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劝说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活动。调解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故A、D选项正确。第21题: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与申请人和解或者请求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B、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不得要求撤回其行政复议申请C、行政复议的第三人不得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D、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

29、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相关法本题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是否可以进行和解,以及是否可以请求调解未作明确规定。但由于行政复议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的法律制度,不同于解决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制度,特别是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因此,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无权与申请人和解或者请求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故A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

30、止。据此,B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故C选项错误。另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故D选项正确。第22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鲜活商品B、抽奖式有奖销售商品,最高奖的金额为1万元C、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回扣以销售商品D、因清偿债务而降价销售商品相关法本题答案BC解析:反不正当竞争

31、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范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做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由于B选项所述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千元,因而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为正确选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

32、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据此,C选项所述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以及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商品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A、D选项为错误选项。第23题: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超过举证期限而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组织质证B、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组织质证C、一律不组织质证D、是否质证由人民法院决定相关法本题答案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

33、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就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者过程。根据前述规定,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只有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才可以组织质证。因此,本题B选项正确。第24题: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关于专利的强制许可,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成员国不

34、得以不实施专利为由颁发强制许可B、强制许可是非独占性的C、强制许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转让D、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根据巴黎公约第5条A款(2)项的规定,各缔约国有权立法规定专利强制许可措施,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独占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因此,防止滥用专利权是巴黎公约规定强制许可制度的目的所在,而以不实施专利为由颁发强制许可正是巴黎公约所列举的一种情形。因此,本题A选项错误。巴黎公约第5条A款(4)项明确规定,强制许可是非独占性的,而且除与利用该许可的部分企业或者商誉一起转让外,不得转让,包括授予分许可的形式在内。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

35、错误。就D选项而言,尽管巴黎公约没有明确规定取得强制许可的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但也没有明确规定取得强制许可的人可以不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由于强制许可不是对专利权的没收和撤销,且强制许可依然是许可的一种类型,只不过颁发许可的人是国家有关部门而不是专利权人,因此,获得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这一点在我国专利法及TRIPS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故D选项正确。第25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如何处理?A、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B、要求原审人民法院改判C、裁定撤销原判决D、依法改判相关法本题答案D解析

36、: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据此,D选项正确。第26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已经在我国生产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B、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具有法定的经营主体资格C、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没有经

37、常居所的外国人D、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相关法本题答案CD解析: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因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故D选项正确。同时,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可见,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仍然可以依据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通过对等原则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故C选项正确。特别需要注意的是,A、B选项的内

38、容是商标法2001年修改之前的规定,现行商标法中已经没有这样的限制,故为错误选项。第27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且不向其支付报酬?A、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B、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费用C、将已发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文字作品出版D、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相关法本题答案ABD解析: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著作权法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他人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而对其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的使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若干情形,其中包括: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

39、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据此,A、B、D选项正确,而C选项所述的将已发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文字作品出版与前述有关规定不符,故为错误选项。第28题: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C、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

40、否合法进行审查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据此,并不是所有行政诉讼都必须先行经过行政复议,因而A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

41、九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故B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包括: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同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包括: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对象除具体

42、行政行为外,还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并且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也进行审查。故C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故D选项正确。第29题:演出公司甲举行演唱会,聘请歌手乙演出节目,乙演唱了丙创作且已发表的歌曲。对此,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乙应当取得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B、甲应当取得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C、可以不经丙许可,但是应当由乙向丙支付报酬D、可以不经丙许可,但是应当由甲向丙支付报酬相关法本题答案B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

43、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本题中B选项正确。在此值得注意的是,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无论他人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均应当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这一点与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情况不同(见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后者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第30题: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如何处理?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

44、议B、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诉C、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复审D、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本题答案C解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驳回其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C选项正确。第31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

45、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B、海关处理的案件C、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D、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相关法本题答案ABC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可见,A、B、C、D选项均为正确选项。第32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自然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8岁的儿童B、12岁的中学生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

46、、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相关法本题答案BD解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分为三类,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分别从年龄和智力精神因素角度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

47、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故B、D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由于精神病人在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上存在差异,民法通则对其民事行为能力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33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已经没有意义C、对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相关法本题答案ABCD解析: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效力,从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协议(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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