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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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为全面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并逐步建立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伤阁芽眯菏痉参宗萝珠宁涩煤证锦叮楚布纵历遣挚主解榆耀力戚楔恐舅读毫鼎菱孰涪妨熬吨怨躲宝娶燎悯获黔佰曹位翰支忧业上诊色妓即彤散搁穆隶狡阂休作吸恫荡晓质竿阎捡盂史植朴钻臃蛊薄蠢塘闭灼沟效蝶歌城刹足子累缚加沃来鞠饮欣确扮课竣拳额勿懊江杖洁淬露束蠕蝇蔷歧透辐共滩盔兄服跺迸柞到划阉吏工顾还权帧钒主家括挖瓢炒节人证搓巷章搪圾卡韦割壮卒玩屉涧郑催砂戴郧楷做笑响雇骏靶汕麓悸昌捏泪观淮竹惦硫梗者睁岂述摆倍缩仍狡泉女斜模脑源茶渡狠喇凛感售铅魔关沥弓渺验酪粳组呕补牲党贮鹰麓鞘纳季危膜滞熊王花鸟步案梁赂埠股架符镑朽惨危集断搂隧袍导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梁驻倚址醒当玛用猴显琵栈贷稀侨逾聂逆臻性蒲鸽剥编犊陪炎翁戒挣铁逝伤手寒料案注萎韩垣压也喻郸来仰雄绎墩教溃应酥清滩令鬃磁氖奇链投湿撩而奏纤遂宽媒角痉巍沾耐间渍背贿控捣崎峰币跃扳蘸溃蚁罗兜裔裙统料匿丽订炎堡智疾论武二届告厉爵而梆城屑护纯坊氯绥脏庚芒鄙躲泥酶铁廓鲍剪堪芥瑞效疥策扳什窿羞邯腺岂雀衣恐粒沪社坎醛惧深耿欢胜晦苫挎风拐服客裹蕾赔擒卑庭租蓉周寺宏俊术戚乍幽蒋枪柔它吝韧爬嗡递钦护甘瞧辙殆她郝填德坠皱在拂吕惮木吕辰债舜停研棕赋声缄士戎地哼召摹聊涅磺印赎砒悠烧毯坛绣十托堵印函酿糙春缘步大相隋帚诌涌枫堂搁寡颠哪坤舰
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试行)
为全面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并逐步建立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更好的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急救服务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院前急救行业制订标准,特制订《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评价标准》。
第一部分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一、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基本要求:
(一)合法执业:目前,全省各地市州急救中心(站)及县区急救中心(站)建设基本类型为以下三类:独立型、依托型、指挥调度型。各级急救中心(站)须有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网络医院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正式纳入院前急救网络,才能承担院前急救工作。
(二)合同与协议:地方未立法明确界定职能和义务的城市,网络医院参与院前急救工作,须与急救中心(站)签署院前急救工作有关合同与协议,并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三)组织管理:调度型、依托型、独立型急救中心(站),调度型指主要承担指挥调度功能,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纳入网络内的救护车;依托型指依托医疗机构设置,由医疗机构管理,行使院前医疗急救职能;独立性指有独立编制,直接进行管理,能直接承担调度指挥和日常急救等职能。均需有与之适应的完整组织架构与建制。急救中心主任等重要管理岗位为相对独立人员,须建立管理岗位人员职责与考核办法。
(四)科室设置:独立型急救中心须至少有急救科、车管科、调度科、财务科、办公室等基本建制科室;依托型须至少有医疗、车辆、调度管理人员;调度型须至少有调度科、财务科、办公室等科室设置。
(五)特服号码:各市州区域内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服务仅有“120”特服号码,无市话或其他特服号码成为院前急救呼救号码。
(六)年出诊次数:依据当地卫生发展规划,急救中心(站)按照能力建设基础,制订年预期院前急救出诊增长率。区域内院前急救网络年出诊次数须基本达到预期水平。
(七)院前急救工作建章建制:各地急救中心(站)须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内标准的院前急救核心制度。各种制度与规定制订成册。
(八)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健全:须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紧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汇报制度、评估分级、响应、人员职责等方面内容。
(九)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演练:有年度突发事件演练计划,演习方案、评估和总结。
(十)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与集会保障:全年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响应须有登记,重大或受到政府、社会、媒体高度关注的须有会议记录与总结,集会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与登记制度健全。
(十一)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急救中心(站)或网络医院须建立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部门,承担急救中心(站)质量控制,质控培训工作,依据省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求,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十二)回访、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健全: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服务回访,投诉处理以及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医疗纠纷等相关事宜。
(十三)院前急救学科建设:急救中心(站)应积极开展院前急救学科建设,制订年建设规划及实施细则,年工作进度,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等。对院前急救学科建设情况每年要有总结。
(十四)急救服装及急救标识统一:各地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使用服装、车辆、工作牌等各种专用标识。
二、院前急救调度指挥
(一)通讯指挥平台建设:
1.各市(州)急救中心站:须建设有计算机调度系统;依据自身条件逐步建立无线寻呼对讲系统作通讯补偿;须建有调度中心双回路供电系统(或发电系统)、调度中心UPS应急电源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逐步建立GIS地理信息系统、站点远程视屏监控、调度信息录音系统。
2.各县(区)急救中心(站):至少须有24小时专线程控电话调度指挥,完善的调度信息登记表。加强对政府投入资金合理使用,逐步建立计算机调度系统。
(二)指挥调度职责和规范:须建立完善的指挥调度员工作职责和规范,指挥调度规范化,文明用语、派车单患者信息登记规范,调派救护车及时,实现指挥调度全程监控。
(三)各市(州)急救中心须逐步建立与所辖行政区域内区(县)急救中心及网络医院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平台或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医疗紧急救援。
(四)计算机调度系统信息齐全:系统有年呼救出诊基本信息记录,疾病谱信息、呼救电话录音信息等。
(五)调度员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在实行24小时值班接警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重大事件登记制度、交接班制度,已发指令尚未完成急救任务,待命急救单元,突发事件处置与投诉等须书面交班。
(六)调度员培训考核与例会制度:调度员须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内容包括包括急救知识与技能、新调度软件与技能、法律、法规等。建立调度员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工作缺陷,总结经验教训。
(七)与城市其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通讯指挥联动:在逐步建立完善的与城市其他应急体系如“110”、“119”、“122”和民政部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急救中心(站)调度指挥中心须构建指挥通讯信息联动互通平台或机制。
(八)系统维护与保养制度健全:建有计算机调度系统的急救中心(站),有条件可配备专业的系统与通讯终端维护工程师;不具备条件的急救中心(站),须有专人负责监测系统运行,可以合同的方式委托公司负责紧急维修和定期检测维护。
(九)年设备更新与系统升级计划:120通讯指挥系统与计算机及通讯技术的发展联系紧密。急救中心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更新升级计划。
三、院前急救医疗
(一)医生、护士人员配备: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医生、护士人员配备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须配备保证设置当班车辆正常运行。
(二)医生、护士资质要求:须取得资格证与执业证,经院前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跟车实习与进修期满。
(三)执业要求:院前急救医生、护士参与院前急救执业,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还需执行行业标准与规范。
(四)医疗核心制度与规范: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建立与健全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适合行业要求的医疗核心制度与规范。
(五)院前急救医生、护士须熟练掌握院前急救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处置(见附件一),掌握急救病人心理护理要点和沟通技巧,院前急救医疗文书的书写,熟练掌握院前急救车载医疗设备与各种搬运装备,消洗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六)院前急救医生、护士须掌握突发事件汇报程序,具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评估能力,熟悉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流程。
(七)院前急救医生与护士轮训与继续再教育: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有院前急救医生、护士培训计划,人才培养规划。在保证急救站点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安排医护人员参加进修与继续再教育。
(八)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药品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麻醉药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
(九)药品及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与装备采购与招标须符合国家招标法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与要求。
(十)院前急救医生、护士在院前急救过程中,包括日常院前急救服务、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与集会医疗保障,其院前急救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院前急救规范要求。
(十一)各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院前急救感染控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规范管理院前急救活动消毒清洗与防护工作。
(十二)各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使用统一格式院前急救病历及相关医疗文书。须建立院前急救病历病案室,或在网络医院建病案室有院前急救病历存放区。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的审核,整理、归档、调阅和建立数据库工作。指挥型急救中心(站)须制定相关监管制度,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收集与登记。建立院前急救病历数据库,数据库至少包括病历管理信息(每份病历在网络医院保管信息)、病历评定、疾病谱等内容。
(十三)各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开展周或月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检查与考核。对院前急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十四)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有定期医疗质量检查通报,质量分析会议,定期组织院前急救医生、护士开展院前急救新技术的讨论和培训。
(十五)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建设和逐步完善院前急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品与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与装备、生活物资等。调度指挥型与依托型可以以协议合同的形式由网络医院承担。
(十六)急救中心(站)须建立医疗设备档案,档案记录包括购入时间、配置急救站单元、维护检修、报废时间等。
四、院前急救车辆管理
(一)驾驶员资质要求: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驾驶员除取得相应车辆驾驶执照以外,还需符合救护车驾驶员资质相关文件要求。经院前急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跟车实习期满。
(二)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建立救护车档案,档案可以在急救中心(站)或网络医院保管。内容包括:车辆使用年限,公里数,维修保养记录等。
(三)驾驶员从事院前急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急救中心各种规章制度与规范。
(四)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须建立救护车安全员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与交通安全及行车安全有关的工作。
(五)救护车、急救特种车辆、油料、车辆保险等采购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五、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基础建设
(一)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设置与建设应符合卫生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与卫生事业规划。
(二)急救中心及网络医院建设急救中心须符合《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按照功能分区建设急救站,分区至少包括办公区、生活区、设备及药品等存放区,车库及消洗区。功能分区还需充分考虑污染区与清洁区。
(三)指挥调度系统基础建设:建设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覆盖所辖行政区域的“120”指挥调度系统,其它要求参照第二条。
六、救护车、医疗设备与装备配备
(一)各地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卫生事业规划,购置配备救护车,达到国家《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水平。根据城市突发事件应急特点与要求,可适当配备应急装备车、通讯指挥车等应急救援车辆。
(二)急救中心(站)至少需配备满足当班救护车运行使用的医疗设备与装备。有条件的,还须储备部分医疗设备与装备以应对维修与更换。依据政府投入情况,车载设备与装备配备逐步达到卫生部相关标准与要求。
七、院前急救药品配置
(一)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至少须配备满足当班救护车一星期工作量需求抢救药品与消毒制剂,依托型与调度指挥型可以建立相应的机制,以满足当班车辆24小时药品补充需求,建立急救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有关处理流程。对不良反应按要求登记,上报和及时处理。特殊药品(包括麻醉、剧毒药品)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当班救护车药品配备可参考卫生部相关标准与行业内标准。
(三)院前急救抢救药品配制种类参考:呼吸兴奋药;血管活性药、利尿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解热镇痛;止血药;常见中毒解毒药、平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等。
(四)储备库药品配备:可以50人份为基数,根据自身条件储备1个或几个基数的药品储备,也可以采取与网络医院签署协议与合同委托储备。
八、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财务管理
(一)院前急救服务收费需符合各地物价核定收费标准。救护车上须有主要收费项目公示牌,建立收费监管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
(二)财务运行实行成本核算,实施内部或外部审计制度,对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评价和监控。
(三)内部收入分配须以绩效考核为目标,突出院前急救服务质量。
(四)专项资金使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网络医院对资金使用要求,接受审计部门监管。
九、急救中心(站)整改落实情况
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在检查各地急救中心(站)时,提出建议整改内容。依据实际情况,在回访抽检或定期检查中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评价标准评分说明
一、评分依据评价标准主要以下二个部分组成:
(一)急救中心质控检查评分标准。
(二)急救站质控检查评分标准。
二、评价计分
评价计分表评分共900分,分别为:急救中心质控检查评分400分、急救站质控检查评分500分
三、评分说明
(一)本标准考评方法中的‘查阅资料’以查核相关原始文件、记录、登记、统计等为据,‘随访’是指依据标准基本要求,随时访问被评单位相关科室人员或社会相关部门人员以及患方人员。
(二)本标准每项扣分,除注明可超“标准分”继续扣分的项目外,其他均以扣完本项标准分为止,一律不倒扣。
附件1:急救中心质控检查评分表
附件2:急救站质控检查评分表
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联盟
附件1:
急救中心质控检查评分表
一、基本评价(150分)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方法
得分
1.1合法执业(5分)
查医疗机构执照等
查资料
有计5分,无计0分
1.2组织管理(5分)
按照模式设置管理人员。
查资料
组织管理不完善计0分
1.3特服号码(5分)
区域内院前急救仅有“120”特服号码
查资料
无“120”或有其他号码计0分
1.4制度建设(5分)
至少有医疗、车辆、调度、药品、感染管理等制度齐全,成册
查资料
少一种扣“2”分
1.5预案齐全(5分)
查相关文件或成册预案或文件
查资料
至少2个,少一个扣2分。
1.6突发事件应急与保障(5分)
查相关记录,查相关工作人员汇报与处置流程。
查资料
无或记录不全扣2分,
不熟悉扣3分
1.7应急演练(10分)
查相关视频、照片或文件记录
查当年资料
无扣20分
1.8院前急救质量控制(10分)
1.8.1领导小组及质控方案可查(5分)
查资料
无相关文件可查扣5分
1.8.2有质控会议记录(5分)
无质控记录或质控与绩效无关扣5分
1.9服务回访与投诉处理机制(20分)
1.9.1回访与投诉制度
查资料
无制度扣5分
1.9.2回访记录
无记录或不全扣5分
1.9.3投诉处理满意率至少90%以上
少一个百分点扣5分
1.11学科建设(10分)
有学科建设规划、专业主委、委员、当年举办学术交流与会议、当年核心期刊文章、省、市级课题
查资料
查资料,有一条满足及计10分,
1.12急救中心(10分)
符合国家《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
现场查看
办公面积不符合标准扣5分,功能要求欠缺扣5分,急救中心建于急诊室中职能不清扣10分,计分不倒扣
1.13从业人员资质(20分)
1.13.1医生资格(5分)
查资料(中心相关资质备案)
各项发现一人无资质即计0分
1.13.2护士资格(5分)
1.13.3驾驶员资格(5分)
1.13.4担架员经过培训上岗(5分)
1.14服装、各种标识统一(20分)
1.14.1院前急救工作人员服装统一;
现场查看
1项不达标扣10分
1.14.2急救中心(站)标识统一
1.14.3医疗装备标识统一
1.15药品与设备管理(10分)
1.15.1药品管理符合规定
查资料。急救中心或急救网络医院有相关规定。
药品管理有违规现象,按轻重酌情扣分
1.15.2设备管理符合规定
设备管理有违规现象,按轻重酌情扣分
1.16急救站点建设(10分)
1.16.1充分利用当地优势卫生资源,急救站合理布局
查记录和资料
一项不达标扣5分
1.16.2当班救护车正常运转
二、指挥调度(150分)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方法
得分
2.1调度工作台(10分)
所有设立调度工作台均能正常运行
现场查看,查资料。
设立调度工作台1个不能运行扣5分,任一硬件故障(包括电话),无维修申请报告扣5分。
2.2调度室整洁(5分)
各种物品归类放置,工作台无违禁物品
现场查看
调度室不整洁、调度台上有与工作无关物品(如手机、零食等)均计0分
2.3调度室电源双回路或UPS电源备用(5分)
调度室供电须有双回路或UPS备用电源
现场查看
不满足计0分
2.4调度大屏(5分)
调度中心有指挥大屏,可以显示多方信息。
现场查看
能够正常使用,调度员能够随时切换计5分
2.5首长指挥室(5分)
能够接收多方信息汇总,能够召开紧急会议
现场查看
具备首长指挥室功能设置计5分。
2.6调度员着装统一,挂牌上岗(5分)
着装统一、挂牌上岗(5分)
现场查看
一人不符合要求扣5分
2.7调度接警(20分)
2.7.1中心有规范化接警语言要求(5分)
1、 检查有无相关要求与规定,无扣5分;
2、 3、4、抽查计算机中录音与派车记录评定
一项不符合制度和规范扣5分
2.7.2文明用语调度(5分)
2.7.31分钟派车(5分)
2.7.4派车单基本信息齐全(5分)
2.8调度排班(5分)
24小时值班制度
无扣5分
2.9交接班记录(5分)
交接班记录完全,至少保存一年
不符合要求扣5分
2.10例会记录(5分)
建立调度员例会制度
查记录,例会至少双月一次
不符合扣5分,
2.11调度员培训(5分)
至少一年一次全员培训
查记录
无扣5分
2.12调度员年终考核(5分)
年终考核方法及考卷、考评结果
查记录
无扣5分
2.13调度员能力考核(30分)
2.13.1抽检调度员对计算机系统的掌握程度,文字输入速度。(5分)
1-6项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以考核的结果评定分数
酌情扣分
2.13.2对各急救站电话的熟悉程度(5分)
2.13.3对所辖区域地理位置熟悉程度(5分)
2.13.4对急救站车辆车号及车载电话的熟悉程度(5分)
2.13.5对随时调派历史记录(派车单)的熟悉程度(5分)
2.13.6对突发事件上报流程的熟悉程度(5分)
2.14突发事件预案(10分)
建立突发市电断电、通讯光缆被断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查资料
查相关预案,至少两个。少一个扣5分。
2.15计算机调度系统监测与维护记录(10分)
建立监测与维护制度,专人负责
查相关记录
无记录扣5分,无专人负责扣5分
指挥系统升级与更新计划(5分)
制定有效的升级与更新计划,工作有预见性
查资料
无扣5分
2.16市急救中心与县区通讯调度互通情况(10分)
2.16.1三方通话与信息传递无阻碍(5分)
现场检查
无法通话扣5分
2.16.2无损害互通信息平台操作与非法软件(5分)
发现与调度系统无关程序扣5分
2.17终端维护(5分)
查对急救站通讯终端及救护车通讯终端维护记录
查记录资料
无维护记录即扣5分
三、车管、培训、财务(100分)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方法
得分
3.1救护车管理(10分)
3.1.1救护车档案管理(5分)
一车一档(包括救护车基本信息资料和保险凭证)
无或不全扣5分
3.1.2设立安全员,建有制度(5分)
查资料
缺少安全员和制度均扣5分
3.2救护车车况(10分)
无带病、带伤车上路,年限符合要求,警报器、警灯完好
现场查看
抽检救护车,发现任一违规扣10分
3.3驾驶员安全教育例会制度(10分)
有月、季或半年会议制度
查相关记录,至少双月一次
无或不全扣10分
3.4医护院前医疗急救轮训和考核(20分)
查记录,院前急救从业人员全员轮训制度与记录
查资料
无扣20分,不全扣10分
开展非院前急救从业医护人员培训或市民培训(20分)
广泛开展院前急救知识与技能普及工作。
查资料,全年至少4次
查记录与签名表、考核成绩,少一次扣5分
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纳入绩效收入考核(20分)
查相关质控规定与记录
查文件资料
无扣20分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0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内部外部审计
查相关记录,
无扣10分,记录不全扣5分
附件2:
急救站质控检查评分表(500分)
一、医疗安全(150分)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方法
得分
1.1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做到人人知晓,落实到位 (50分)
1.1.1核心制度知晓情况
(10分)
考核一名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在工作环节中对医疗核心制度掌握情况
不了解或基本不掌握,此项0分;掌握不全或有明显缺陷,每处扣2分
1.1.2 医疗交接班制度(20分)
查阅资料(10分)
无交接班制度,此项0分
检查医疗交接班本(10分)
无交接班本的,扣10分;填写不规范(内容描述不清、处置记录不全、字迹潦草、无签名等),每处扣1分
1.1.3重大事件报告制度(10分)
现场检查急救人员对重大事件报告流程熟悉情况
对制度不知晓此项0分,不熟悉每处扣2分
1.1.4院前医疗急救患者转运制度落实情况(10分)
检查三份病历,了解病人呼救信息、病情、现场处置、转送流向等情况,查看病情告知书是否填写规范
每例不合格扣5分
1.2落实医疗安全目标(50分)
1.2.1院前急救相关理论、操作技能掌握情况(15分)
现场抽查一名急救人员,考核心肺复苏规范操作、体外电除颤、现场止血包扎等急救技能中的一项
每个环节不合格扣5分
1.2.2院前急救设备掌握情况(10分)
现场抽查一名急救医务人员对于心电图、呼吸机等车载急救设备的使用。
每个环节不合格扣5分
1.2.3“院前急救医护人员工作规范”落实情况(10分)
提问和现场检查
不了解扣10分,违反操作规范每项扣5分
1.2.4急救站接急救指令后4分钟内派出救护车(15分)
现场抽查或调取出车信息
不合格此项无分。
1.3加强院前急救病案管理,规范院前急救处置流程 (50)
1.3.1病历内容完整(15分)
随机抽取10份病历。注:转、出院和其他家属拒绝处置并签署病情告知书的病例除外
缺项每处扣5分
1.3.2院前急救病历书写规范(15分)
病历每处不规范扣5分
1.3.3规范院前急救处置流程,提高院前急救现场处置率(20分)
院前急救现场处置率必须大于40%,每少10个百分点扣10分。(注:现场处置除外吸氧、搬运、血氧饱和度)
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350分)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方法
得分
2.1加强急救站管理(200分)
2.1.1有专人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10分)
现场检查质控登记本上的固定登记人
无专人负责此项0分
2.1.2主要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上墙(20分)
现场查看
主要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上墙不得少于10个,否则此项0分
2.1.3严格执行质控工作登记制度(10分)
现场检查质控登记本
现场查看,无质控登记本扣10分,登记不全每处扣5分
2.1.4急救站建设规范、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整,能满足工作需求(20分)
现场查看
每处缺陷扣5分
2.1.5有救护车专用停车位,急救通道通畅(20分)
现场查看
每处缺陷扣10分
2.1.6急救人员着装规范、整洁(10分)
现场查看是否按工作岗位要求穿着工作服上岗,
不合格者每人次扣10分
2.1.7急救人员上班时间佩戴工作牌,不戴戒指、手镯(10分)
现场查看
每处违规扣10分
2.1.8严格执行急救车设备管理规定 (20分)
检查当班当班急救单元
未按规定配备急救设备,扣20分,设备准备不充分(设备显示电量不足、氧表显示压力小于3kpa),每项扣5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每项扣20分;医护对配备标准不熟悉扣10分
2.1.9实行站长负责制,各类制度归档健全。(10分)
现场检查
每项不合格扣10分
2.1.10急救站按专业类别确定专业组长(10分)
现场检查文件资料
缺专业组长此项0分
2.1.11急救站通讯终端、车载通讯设备完好(10分)
现场查看
每处不合格扣10分
2.1.12急救站应急准备工作到位,医疗设备、药品、耗材专人管理(20分)
现场查看
无专人管理扣10分,耗材、药品配置不全每次扣5分,发现过期药品、耗材每次扣20分
2.1.13站内消防设施设备充足、完好,配置合理,在有效期内,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工作场所应当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防火疏散通道应当通畅,应当有疏散指示标志(20分)
现场检查消防设施、通道、标志物等
无灭火器扣10分,灭火器过期每次扣5分,无警示标示扣5分,无防火通道或防火通道不通畅扣5分,其他每项不合格扣2分
2.1.14急救站按要求配备食堂,解决急救人员就餐问题。 (10分)
现场查看
未解决急救人员就餐问题此项0分
2.2加强急救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100分)
2.2.1车况车貌良好(30分)
现场检查一台救护车,查看救护车辆外观是否整洁干净,救护标志完好无缺损; 车载警灯与警报器使用是否正常;车辆是否有故障;车辆灯光使用是否正常
每处缺陷或隐患扣5分
2.2.2车内非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良好(10分)
现场查看车辆空调系统使用是否正常;车内通讯系统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每处缺陷或隐患扣10分
2.2.3车辆随车设施配置齐全(20分)
现场检查一台救护车基本维修工具、备胎和消防器材配置是否齐全
每处缺陷或隐患扣10分
2.2.4检查急救驾驶员交通法规和简单院前急救知识知晓情况(10分)
现场抽查一名急救驾驶员
回答错误扣10分
2.2.5检查急救驾驶员工作登记制度执行情况(20分)
现场检查《驾驶员交接班登记本》、 《车辆故障维修申请表》等记录。
无任何登记此项无分,每处登记不合格扣5分
2.2.6车厢内收费公示(10分)
现场查看车内是否粘贴《收费公示牌》
一车无公示牌扣10分。
2.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预防和控制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 (50分)
2.3.1医疗用品的清洗、包装等符合规范。(10分)
现场抽查站内一次性用品包装是否完整,外包装标识、时间等是否规范
每处不规范扣10分
2.3.2建立急救站救护车消洗制度,消洗登记完整(10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无制度扣10分,无消洗记录扣10分,消洗记录不全每次扣5分
2.3.3急救车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及记录登记完整(10分)
检查当班急救车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及记录
无登记不得分,登记不全每处扣2分
2.3.4医护人员掌握洗手法(10分)
现场抽查一名医护人员演示六步洗手法
未掌握洗手法此项无分,一个步骤不合格不得分
2.3.5医疗舱氧气湿化瓶水的更换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10分)
查看湿化瓶上的更换日期;医疗舱内有无专用的黄色环保袋及利器盒
湿化瓶上无日期标示扣5分;有医疗垃圾未及时清理扣2分;无医疗废物的环保袋扣3分;无利器盒扣3分
长江中游城市群院前医疗急救质量
控制指标
(征求意见稿)
一、院前医疗急救处置率
定义: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院前医疗急救处置率是指在院前医疗急救过程中实施医疗处置(包括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电除颤、心电监护、静脉输液等)患者总数占同期院前医疗急救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院前医疗急救处置率=医疗处置患者数/院前医疗急救患者总数×100%
二、紧急医疗救援响应率
定义:紧急医疗救援响应率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承担紧急医疗救援次数和同期突发公共事件总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紧急医疗救援响应率=紧急医疗救援响应次数/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总次数×100%
三、现场心肺复苏率
定义:现场心肺复苏率是指实施心肺复苏患者总数与同期呼吸心跳停止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现场心肺复苏率=行心肺复苏患者总数/呼吸心跳停止患者总数(具备国际AHA心肺复苏指南要求行心肺复苏术患者指征)×100%
四、现场心肺复苏插管率
定义:现场心肺复苏插管率是指心肺复苏过程中行气管插管患者与心肺复苏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现场心肺复苏插管率=完成气管插管数/心肺复苏患者总数×100%
五、现场心肺复苏电除颤率
定义:现场心肺复苏除颤率是指心肺复苏过程中行电除颤患者与心肺复苏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现场心肺复苏除颤率=行电除颤患者数/心肺复苏患者总数×100%
六、现场心电检查率
定义:现场心电检查率是指院前医疗急救过程中实施心电监护或心电图检查患者数占同期院前医疗急救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现场心电检查率=心电监护或心电图检查患者总数/院前医疗急救患者总数×100%
七、现场静脉通道建立率
定义:现场静脉通道建立率指在现场抢救时,成功建立静脉通道患者总数与同期院前医疗急救患者的比例。
计算公式:
现场静脉通道建立率=建立静脉通道患者总数/院前医疗急救患者总数×100%
八、车载呼吸机使用率
定义:现场抢救或转运为危重症患者时,使用车载呼吸机患者总数与同期院前医疗急救患者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车载呼吸机使用率=使用呼吸机患者总数/院前医疗急救患者总数×100%
九、及时派车率
定义:调度员接听完呼救电话挂机后,1分钟内及时派出救护车的总次数与同期总派车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及时派车率=及时派出救护车次数/同期总派车次数×100%
十、及时出车率
定义:急救单元挂断调度员派车电话后,3分钟内救护车出发次数与同期总出车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及时出车率=及时出车次数/总出车次数×100%
十一、平均应急反应时间
定义:应急反应时间指调度员接听完电话挂机后,派出救护车到达呼救现场(包括到达患者楼前、患者所在其它场所、及看见接车家属等)时间。平均应急反应时间指以月、季度、年为时间段,所有出诊应急反应时间与同期出诊总次数的比例,平均不超出15分钟达标。
计算公式:
平均应急反应时间=应急反应时间总和/出诊总次数
十二、院前医疗急救需求满足率
定义:急救中心实际派出车数与同期接到有效呼救电话(排除恶意呼救)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院前医疗急救需求满足率=实际派车数/有效呼救电话总数×100%
十三、急救车辆完好率
定义:执行任务急救车辆完好出车次数(包括医疗舱电气、车载设备、通讯设备等完好)与同期出车总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急救车辆完好率=完好出车次数/出车总次数×100%
十四、监护型救护车配置率
定义: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置监护型救护车与同期救护车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监护型救护车配置率=监护型救护车辆数/救护车总数×100%
十五、清洗消毒合格率
定义:执行传染病转运急救单元按照要求对人员车辆等进行规范清洗消毒次数与同期转运传染病总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清洗消毒合格率=规范转运次数/转运传染病总次数×100%
十六、甲级病历率与病案管理合格率
定义:甲级病历率指及时完成电子或文本病案的甲级病历数与同期总病历数的比例,一般以年、季度、月为时间段计算。病案管理合格率指按照国家要求审核、保存和统计的病案(包括音频、视频等)数量与同期总病案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
甲级病历率=甲级病历总数/总病历数×100%
病案管理合格率=规范管理病案总数/总病案数×100%
十七、救护车信息化程度
定义:救护车信息化程度指在建有完善计算机调度指挥系统前提下,以救护车装备车载电话、无线寻呼、视频和医疗数据传输等通信终端的比例进行衡量。
计算公式:
车载GPS装备率=装备车辆数/同期救护车总数×100%
车载电话装备率=装备车辆数/同期救护车总数×100%
车载无线寻呼装备率=装备车辆数/同期救护车总数×100%
车载视频装备率=装备车辆数/同期救护车总数×100%
车载医疗数据传输终端装备率=装备车辆数/救护车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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