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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某集团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读书班研讨3篇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学习,按照要求逐章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认真聆听了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对《条例》的解读辅导。下面,结合读书班期间的学习收获,联系具体工作,汇报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对党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通过学习对照,更加深入理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防止"七个有之"。我要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忠诚。
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到"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通过学习对照,更加深入理解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我要加强党性淬炼,坚持党性原则,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效。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如坚持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更加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要求。
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到拒腐防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廉洁纪律"红线",分为八个方面39条负面清单。通过学习对照,更加深入理解廉洁纪律是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我要始终牢记党员宗旨和权力来源,摆正位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时刻敬畏权力,谨慎用权、廉洁用权、秉公用权。要加强自身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涵养好的家风家教。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锤炼扎实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化作自觉行动。要以案为鉴、深刻内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始终做到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一体推进"三不腐"。
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做到心中有民。群众纪律体现党的性质宗旨,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对照,更加深入理解群众纪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有效解决基层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要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凝聚起团结奋斗、推动发展的思想共识。
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做到担当有为。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通过学习对照,更加深入理解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XX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要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不断锤炼务实作风,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行为自觉,勇于担当作为,做到管住身边的人、做好份内的事,确保工作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六是严守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党的生活纪律是对党员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而制定的行为规则。通过学习对照,更加深入理解生活纪律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我要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的关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要锤炼道德品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自己的健康生活情趣和良好生活习惯,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观念,真正形成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的好家风。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
通过读书班学习,更加清楚了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更加明白了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解决了以前对纪律规矩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下一步,将按照集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集团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集团党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研讨发言
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安排,我结合研讨主题,联系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认识。
一、务必高度重视,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以严明的纪律完成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集团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任务安排,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深刻理解为什么学。有目标才有方向,有方向才有动力。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要求。
二是准确把握学什么。紧密结合"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这一实际问题,重点学习党内规章制度,时刻提示廉政风险责任,深刻剖析警示教育案例,以法为纲、以责为本、以案为鉴,在学习中找准问题、理顺症结、整改不足、提高修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深刻内涵,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
三是精心部署怎么学。党纪学习非一日之功,也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将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全方面。始终坚持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统一,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振精气神、彰显新作为,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学深悟透,深刻理解主旨要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用党纪规范自身言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是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通过系统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红线"在哪里,"底线"是什么,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保持思想纯洁性,不断增强判断力和决断力,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坚守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时刻保持警惕,不为任何形式的诱惑和压力所动,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和对理想信念的坚定。
三是促进党员干部全面对标对表、做守党纪的践行者。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对标对表、严格自律、严守党纪,在遵规守纪上做标杆、做表率,带头践行党规党纪,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等违纪行为,自觉净化"朋友圈",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好党纪"戒尺"。
三、做到学以致用,不断强化使命担当,用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好开展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必须在党纪的深化内化转化上铆足实功夫、下足真功夫、做足细功夫,自觉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一是上好党性教育这堂必修课,以淬炼党性固本培元。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夯实党性根基、强化政治忠诚,把纪律要求转化成内在追求,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二是牢记党规党纪这把戒尺,以常态教育常抓常新。学纪、知纪才能明纪、守纪,把纪律教育做在经常、抓在平常、融入日常,始终坚持系统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分清主次,明确学习重点。通过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强意识、提素养,把《条例》学扎实、把基础打牢固,一步一个脚印地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到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
三是心存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以严的基调清风正气。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严格执纪本身就是最有力的纪律教育。深刻认识《条例》精神实质,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让党员干部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在干事上甩得开膀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集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集团纪委书记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发言
我发言的题目是《严明纪律规矩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执行》。为什么选这个题?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学习《条例》。省纪委也发文,要求纪检组在驻在单位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集团宣传部发了4本书,就包括新修订的《条例》。我从学习的重要意义、把准变化重要内容以及抓好贯彻执行三个方面,结合学习感悟,谈理解认识。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内生动力
去年12月,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修订印发,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5年、2018年之后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从党章总源头出发,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释放我们党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也彰显出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条例》印发后,1月份,纪检组就开始深入党支部开展宣讲。
二、准确把握修订内容,自觉远离红线底线高压线
关于这次《条例》修订,怎么看、怎么学?我认为,分四步。
第一步,看数字
修订后的《条例》共3篇11章158条,和2018年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变化较大。其中,总则部分新增5条,修改28条;分则也就是六大纪律部分新增11条,修改48条。
第二步,看总则
对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
第三步,看六大纪律
这部分是我今天发言的重点,主要从六个方面,从19点,把握哪些事不能做。
政治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四项变化:一是不能"乱听乱看"。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二是远离"政治骗子"。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被政治骗子利用,以及充当政治骗子的,都要受处分。三是不能搞"保护主义"。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受处分。四是不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党员领导干部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这一点,由以前的群众纪律,调整到了政治纪律。此外,在具体条款中增写了"政治攀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个人搞迷信活动"等内容,这些都是不能做的。
组织纪律方面。重点掌握三项变化:一是不能拒绝作证、作伪证。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如果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要受处分。二是不能搞"好人主义"。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受处分。三是不能超批准范围出国境。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虽然经过了批准,但是如果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要受处分。此外,具体条款中规定,在"职级晋升""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的,要受处分。
廉洁纪律方面。重点掌握三项变化:一是不能变相送礼。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要受处分。二是离退休后不能利用影响力谋利。离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最高可以开除党籍。三是离退休后不能违规从业。离退休后,违反规定接受原任职地区、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聘用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营利活动的,最高可以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这一点涉及的范围,以前是"党员领导干部",现在扩展到了全体党员。此外,在具体的条款中,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充实了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特点关系人"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的处分;充实了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滥发福利"、"违反接待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内容。
群众纪律方面。这方面变动不多,在具体条款中把"扶贫领域"的表述,修改为了"乡村振兴领域";把"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纳入了处分范围。
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掌握七项变化:一是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的,且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视具体情节,最高可以开除党籍。二是不能"不斗争不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受处分。三是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实际,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的;搞文山会海的;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要受处分。四是不能餐饮浪费。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受处分。五是不能信访工作不作为。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对规模性集体访处理不力、导致事态扩大,对信访部门提出的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受处分。六是不能"乱动"干部。在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擅自批准出差、出国境、辞职,或者对外交流、提拔职务、晋升职级、进一步使用、奖励,或者办理退休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受处分。七是滥用问责、统计造假,以及不按规定登记和报告干预和插手行为的,要受处分。
生活纪律方面。这部分变化不大,在具体条款中,把"铺张浪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纳入了处分范围。
这些是"六大纪律"变动的部分重点,还不全。《条例》里面规定"不能做""禁止做"的事项还有很多,需要认真学。
第四步,看纪法运用贯通
这次《条例》修订,更加注重纪法运用贯通。
纪法运用方面。重点掌握两项变化:一是严的要求落得更细。以前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这次,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了这期间不得"进一步使用"的规定。另外,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要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不能给了处分,就不给处理。二是更加体现严管厚爱。在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当中,增加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四种方式。新增了两种不给处分的情形:第一种,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不给处分。第二种,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给处分。
纪法贯通方面。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重点掌握三项变化:一是不能违反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二是不能吸毒嫖娼。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是不能违法。党员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三、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既是政治任务,也是集团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从驻集团纪检监察组(集团纪委)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看,一些党员干部职工,在党纪党规知识掌握上还有空白,不知道哪些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亟需提高认识、深化学习。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条例》学习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召开会议、组织讨论、开展测评等多种方式,督促大家认真学、深入学、反复学、逐条逐项学,切实增强纪法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强化纪律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对照《条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言行,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纪律学习、纪律执行情况,经常督促,经常检查,对苗头倾向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凝心聚力推动集团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我的发言完毕,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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