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说 明根据高职高专培养“应用型、动手型、复合型”人才目标要求,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课程注重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此,我们根据近几年来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摸索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编写了这册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指导,以期对学生学习婚姻登记技能提供指导和帮助。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指导的内容:一、婚姻和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实训(1学时)二、婚姻登记制度建立与意义实训(2学时),三、婚姻登记条例的适用实训(1学时),四、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员实训(2学时),五、结婚登记制度实训(2学时),六、离婚登记制度实训(2学时),七、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实训(2学时)八
2、、婚姻登记程序专项实训周(24学时)九、婚姻登记档案管理(2学时)十、法律责任(2学时)十一、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学时)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的方式方法:一、案例分析法二、多媒体观摩法三、角色扮演法四、模拟生产性实训法四、社会实践和调查法五、顶岗实习实务作业法课程内容安排包括1个理论教学课程模块和1个综合实训课程模块。 一个理论教学课程模块是:婚姻和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婚姻登记制度建立与意义、婚姻登记条例的适用、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员、结婚登记制度、离婚登记制度、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婚姻登记程序、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理论教学课程模块
3、包含理论讲授和实践训练两个方面内容,共48课时 。 一个综合实训课程模块主要在校内实训室进行角色扮演实训,共一周24课时。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使用的要求:一、根据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教学大纲和实训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和课时安排计划完成实训实习环节。二、授课教师要依据本指导材料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在授课前做好实训实习准备。三、实训实习作业要有登记,期末记入学生考试考核成绩之内。第一章 婚姻与婚姻登记实训(1学时)实训项目一:分小组案例讨论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的感性认识。2掌握结婚登记的婚姻及婚姻登记的概念、特征。实训内容:讨论如下案例1婚姻登记机关有告知义务吗?2虚拟婚姻
4、挑战现实婚姻实训步骤:1、推选小组主持人。2、推选小组纪录人。3、推选小组发言人。4、逐步展开讨论。5、通过发言纪录。6、小组发言人代表小组在全班发言。7、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附案例:案例一据天府早报报道,四川女子周某在9月22日的婚检中艾滋病筛查试验呈阳性,她欲将病情隐瞒,不告知她在香港的未婚夫梁某,并打算在10月1日以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面对申请,医院和婚姻登记机构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要不要将女方的健康状况告知男方?四川省卫生厅认为,医院无权将艾滋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情况告知第三人。四川省人大有关人士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梁
5、二人应暂缓结婚,同时也指出,婚姻登记条例与我国的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存在冲突,为此,四川省人大已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根据最新消息显示,婚检机构已向梁某告知了周某的病情,在经过慎重考虑的情况下,两人领取了结婚证。 案例二近日,全国多家媒体转载了一则题为夫“网婚”“生子”妻怒告重婚的报道:哈尔滨一中年妻子林女士4年前在家里安装了一台电脑,一下班夫妻俩就一起在网上聊天,丈夫从此迷上了上网,有时一聊就聊到半夜,后来,林女士发现丈夫没以前关心这个家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丈夫竟然在网上有了“老婆”,两人还共同抚养了一个“孩子”!两人常为此争吵不停,无奈林女士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但丈夫没同意。林女
6、士最终以丈夫重婚罪把丈夫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得到丈夫的精神赔偿费。法院经审理后,同意了林女士的离婚请求,但认为“网婚”没有重婚之嫌,驳回了林女士要求丈夫支付“过错赔偿”的诉讼要求。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2掌握结婚登记的婚姻及婚姻登记的概念、特征。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网络婚外恋”的法律思考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第二章 婚姻登记制度建立与意义实训(2学时)实训题目:全班课堂讨论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制度的历史发展的感性认识。2掌握结婚登记在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上的新变化
7、。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强制还是自愿?婚检争论的政策分析一文,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否应当取消强制婚检。实训步骤:1、推选小组主持人。2、推选小组纪录人。3、推选小组发言人。4、逐步展开讨论。5、通过发言纪录。6、小组发言人代表小组在全班发言。7、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下次上课交给老师。第三章 婚姻登记条例的适用实训(1学时)实训项目一:分小组案例讨论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适用范围的感性认识。2掌握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适用范围。实训内容:讨论如下案例1我能否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2死刑犯能否结婚? 实训步骤:1、阅读文献。2、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回
8、答问题。3、回答的问题是否应当取消强制婚检。4、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2掌握结婚登记的婚姻及婚姻登记的概念、特征。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我国现行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的缺陷及立法构想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附案例:【案例】死刑犯提出结婚申请 给法律出了一道难题 家住重庆永川市三教镇陡山村的钟帮财,因犯抢劫罪于1999年9月5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同年12月转入重庆监狱改造。在判刑之前,钟在未办理
9、结婚证的情况 下,与人生有二女。目前,女儿已到入学年龄,却因没有户口不能读书。近日,钟帮财向监狱领导递交了一份结婚申请书。因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服刑人员可否结婚的规定,钟的申请不仅令监狱领导犯了难,也给法律出了一道难题!钟帮财告诉记者,早在1992年,他在永川做生意时结识了陈文碧,不久两人便同居,并先后生了两个女儿,当时未办结婚证。钟入狱后,陈文碧对其仍未改初衷,她在给钟的信中写道:“钟三(钟帮财小名),两个女儿希望你能早点回到她们身边来当个好爸爸,你做错了事就要在里面好好改正,我们母女3人等着你!接到陈文碧的信,钟帮财内心充满了希望,在监狱里积极改造。然而,女儿在一天天长大,却因为没有户口读不
10、了书。陈文碧一封又一封的来信让钟帮财焦虑不安,他思前想后决定,要与陈补办一张结婚证。申请触及法律盲点接到钟帮财的结婚报告,管教干部犯了难,服刑犯结婚在重庆还没有先例。然而,看着钟每天心不在焉情绪极不稳定的样子,管教干部焦急万分。“从利于服刑犯改造、解决服刑犯后顾之忧的角度考虑,我们也极想让钟帮财与陈文碧完成结婚手续。但是监狱法及婚姻法对服刑犯这类特殊人群没有作相应规定,我们无法可依!”重庆市监狱副监狱长吴有才说起此事也十分无奈。他还指出,通过调查发现,在他们监狱里,像钟帮财这样有非婚生子的事实婚姻共有49起,的确不是个别问题。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服刑人员到底能不能结婚,在重庆引发了一场热烈讨论。
11、群众普遍认为,钟犯法坐牢是罪有应得,但孩子是无辜的。钟的两个女儿因无户口不能上学令人惋惜。如果让钟与陈办理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不仅不会影响钟的改造,甚至更有利于令钟重新做人,有关部门应准予其结婚,解决其女儿不能上学的难题。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政治处余耀先称,作为服刑犯,其人身自由受限,不能履行家庭义务,尽管新的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以前同居属事实婚姻,不过服刑犯人则应算特例,原则上是不同意服刑犯结婚的。但余最后表示:钟帮财的结婚申请最终能不能得到批复,还需要局领导集体研究后再作决定。视角重庆市民政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表示,婚姻法是国家基本法,涉及特殊人群,应当依据法律精神进行特殊处理。婚姻法中关于
12、结婚的禁止规定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新婚姻法也只是对“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均未涉及服刑犯内容。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些法学专家们也认为,法律并未规定正在服刑的犯人不能结婚,只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要件,就应准予结婚。因为按照法律理论,只要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就应当是允许的。目前,在上海等个别城市已有服刑犯结婚的先例,重庆直辖市也可以进行尝试。一些律师则认为,不能批准钟结婚。他们认为,正在服刑的犯人已被剥夺人身自由,一方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等相关手续的时间,另一方面结了婚也不能履行夫妻义务,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
13、关系不符合我国法律对结婚的客观要求。再有,公安部1982年颁布的监狱劳教队管理工作细则85条规定:“犯人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1986年9月11日,国家民政部办公厅曾对该问题进行明确表示,服刑期间不准结婚。第四章 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员实训(2学时)实训项目一:开一个辩论会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员内涵的感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划分。3了解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的职责。4.了解婚姻登记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礼仪规范。实训内容:辩论如下论题:论题:婚姻登记收费9元是高了还是低了?正方:婚姻登记收费9元是低了。反方:婚姻登记收费9元是高了。实训步骤:1、
14、全班分为四个小组,两个正方小组两个反方小组。2、每个小组推选三个辩手。3、撰写小组辩论提纲。4、两个小组分别进行辩论。5、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小组辩论提纲。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进行辩论。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管辖的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管辖的概念、分类。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澳门的婚姻登记制度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第五章 结婚登记制度实训(2学时)实训项目一:分小组案例讨论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条件的感性认识。2掌握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和禁止条件。实训内容:讨论如下案
15、例1表叔与表侄女可以结婚吗?2夫妻身份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训步骤:1、阅读文献。2、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回答问题。3、回答的问题是否应当取消强制婚检。4、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结婚登记制度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2掌握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和禁止情况。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旅居法国我结婚了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附案例:案例一 表叔与表侄女可以结婚吗? 案情介绍吴某的儿子李某,与吴某大姐的孙女小敏同岁。虽然两家人住在不同的村里,但是李某
16、与小敏经常在一起玩耍,而且在学校里也是同班的同学。虽然李某名义上是小敏的长辈,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有考上大学,于是相约一起到外地打工。过年回家的时候,两人就分别向父母提出要与对方结婚。双方的父母都极力地反对,认为长辈与晚辈之间不能通婚,由于李某与小敏没有到法定婚龄而暂时作罢。达到法定婚龄后两人再次提出结婚,并到村委会开出了婚姻状况证明,随即亲自到乡政府申请结婚登记。问题:1、 民政部门可以给两人登记结婚吗?2、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3、 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二 夫妻身份从什么时候开始? 案情介绍1997年,离异男子韩某经人介绍,与邻县丧偶妇女侯某认识。往来一
17、段时间之后,相互都比较满意。婚期将近,两人抽出时间办理各种相关手续,最后前往镇政府办理结婚登记。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书和婚检合格证书都带上了,结婚申请表也填好了,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认为他们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准予结婚。结婚证书都填好了,才发现没有带照片。工作人员只好遗憾地告诉他们今天办不了,明天把照片带来贴上才可以领结婚证。 因为修房子和筹备婚礼酒席等事情,韩某和侯某忙都忙不过来,又想反正已经去登记了,晚些去领结婚证也没什么,所以就迟迟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补交照片。再后来,房子修好了,婚礼也结束了,两人就把补照片的事情忘记了。一年后韩某去城里进货,遭遇车祸死亡。安葬韩某后,侯某接到
18、通知去领取赔偿金,却被告之韩某的父母已经将5万余元赔偿金领走。回家后发现韩某的父母已经关闭了杂货店,并叫来了韩某家的亲属辱骂侯某是丧门星,克夫的白虎精,勒令侯某当日搬走。韩某家的亲属有人知道他们因为忘带照片而没有领回结婚证的事情,就要求她拿出结婚证。拿不出结婚证的侯某被韩某的亲属赶出了家门。 问题 1、侯某是韩某的合法配偶吗?2、为什么会发生本案的情况?3、当事人在办理登记时违反了结婚登记的哪些条件?第六章 离婚登记制度实训(2学时)实训项目一: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实训目的:1练习离婚协议书的写作方法。2了解离婚协议书在写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实训内容:根据老师提供的资料,撰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完成任务
19、:1每个人撰写一份离婚协议书。2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在课堂上读自己撰写的离婚协议书。3教师讲解撰写离婚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离婚登记制度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2掌握离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第四次离婚高潮(婚姻危机)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第七章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实训(2学时)实训项目一:分小组讨论案例实训目的:1加强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感性认识。2掌握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实训内容:讨论如下案例1如何认定吴某与林某、白某之间的关系?2该案是判决
20、婚姻无效还是判决准予离婚实训步骤:1、推选小组主持人。2、推选小组纪录人。3、推选小组发言人。4、逐步展开讨论。5、通过发言纪录。6、小组发言人代表小组在全班发言。7、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2掌握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浅论无效和可撤销婚姻法律制度的三个程序性问题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附案例:案例一 如何认定吴某与林某、白某之间的关系?早年丧妻的
21、吴文(56岁)与外地来的女工林明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不合,都同意离婚,就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写好离婚协议书,也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各保留一份。协议书的内容中有一项提到:从此两人都不得再嫁娶,死后合葬。林明不久回老家了。1996年3月,吴某又认识了离异妇女白某,互有好感,双方于三个月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996年8月,吴某继承母亲遗产5万元。与白霞共同生活后,吴某心情愉快,就利用自己早年学过的无线电技术为别人修理电器,两年积累了1万元的存款。林明1998年回到吴某住处,得知吴文与白霞已经同居的情况后,认为吴文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把白霞大了一顿。白某答应不再和吴文的同居,但有条件:从她
22、和吴某的共同财产2万元中拿出4000元偿还自己这两年为了给母亲治病欠下的4000元债务,剩下的分给她一半,1997年她与吴某合买的一台价值3000元的空调也有她的一半。林某不答应。 问题:1如何认定吴某与林某、白某之间的关系?为什么?2他们之间的财产关系如何处理? 案例二 该案是判决婚姻无效还是判决准予离婚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05年4月12日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某发现李某神智时好时坏,遂将其送入某精神病医院就诊,经诊断,李某系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且病史已有二年以上。后经近一年来的治疗,被告李某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原告认为,被告故意隐瞒婚前即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且婚后也未治愈
23、,故请求法院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分歧:在处理该案时,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该婚姻系无效婚姻,因被告婚前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精神疾病,并故意隐瞒,且婚后也未治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依法判决该婚姻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婚姻当为有效婚姻,因精神疾病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因被告故意隐瞒婚前即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且婚后也未治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可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问题 你赞成哪一种意
24、见?为什么?第八章 婚姻登记程序专项实训周(24学时)本章实训分两个模块:一是课堂实训二是专项实训周实训项目一:课堂实训题目:画婚姻登记程序图实训目的:1加强对各类婚姻登记程序的感性认识。2掌握结婚登记程序和离婚登记程序。实训内容:1、根据教师讲课内容,画6种(结婚、离婚、复婚、补办、补领、撤销)婚姻登记程序图.2、下课后交老师批改。完成任务:1画出程序图。2课后小组分享。实训项目二:婚姻登记程序专项实训周 实训目的:1加强对各类婚姻登记程序的感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程序的基本流程。3学会婚姻登记工作的基本操作规程。实训内容:在学院实训室完成实训。完成任务:1撰写实训报告。2将实训报告汇总后上
25、交。注:专项实训周安排详见附录实训大纲第九章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 实训(2学时)实训项目一:班级讨论:婚姻状况上网有碍隐私吗? 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档案的感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档案的基本要求。实训步骤:1、阅读本章文献。2、撰写讨论提纲。3、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回答问题。4、回答的问题是:婚姻状况上网有碍隐私吗?。5、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讨论提纲。2将讨论提纲交老师。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2掌握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浅论无效和可撤销婚姻法律制度的三个程序
26、性问题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第十章 法律责任 实训(2学时)实训项目一:分小组讨论案例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中的法律责任增强感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违法行为的表现和处理方式。实训内容:讨论如下案例(1)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提供帮助吗?(2)瑕疵婚姻登记“抹”掉8年婚史实训步骤:1、推选小组主持人。2、推选小组纪录人。3、推选小组发言人。4、逐步展开讨论。5、通过发言纪录。6、小组发言人代表小组在全班发言。7、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中的法
27、律责任增强感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违法行为的表现和处理方式。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论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种类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附案例:案例一 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提供帮助吗? 案情:1989年11月,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年仅19岁的女孩赖向玲因外出打工,在长沙火车站被人拐骗之福建省连江县,被当地人魏某以25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买走。当时,她向魏苦苦哀求,说她不是来嫁人的,只要魏将自己送回湖南老家,一定会将对方花的钱加倍还上,但遭到对方的拒绝。后来,尽管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但赖向玲和魏某的感情却没有任何发展,她一直寻找机会返湘。2001
28、年3月,因实在无法忍受魏的虐待,赖向玲终于带着10岁的女儿寻机逃回湖南老家,结束了13年的噩梦般的生活。后经人介绍,结识了长沙县安沙镇40岁的未婚男子林君,两人建立了感情,并决定结婚。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事,为了得到结婚证书,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困难,使他们多次往返于法院和婚姻登记机关之间。2001年6月,赖向玲向安沙镇民政所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登记人员得知她有两个孩子的情况后,要他去办理自己被拐卖至福建后结婚生子的有关证明。当赖向玲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搞到这些证明后,工作人员人因其情况特殊,没能办理。为能尽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赖向玲和林君到长沙县人民法院星杀法庭进行咨询,看能不能解除
29、与魏某的“婚姻”关系。但法院告知,这种情况法院以前没有遇见过,还要向上级法院汇报,等上面的决定。直到2002年6月,赖向玲再一次向法院去询问时,法庭方面要求赖向玲到福建去打“离婚”官司。赖向玲无奈地说:“我被拐卖被迫与魏某同居,难道是合法婚姻吗?难道这种践踏法律的婚姻反倒受保护?而法律赋予的合法的婚姻权力我却得不到?”分析:1、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都规定,妇女被拐卖,即使事后和对方办理了结婚手续,只要是违背妇女本人意愿,属于协迫婚姻,为可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而该案,赖向玲被强行拐卖给魏某为妻后并没有和其办理结婚证,那么她和魏某的关系只能是一种非法同居
30、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法律是完全不予承认的。只要她取得了有关部门对她系被拐卖至福建后结婚生子的证明,她就有权利寻找真正的爱情和爱人结婚,不会出现重婚问题。2、虽然赖向玲与魏某的婚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还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非法同居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根据1989年的司法解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因此为了保证今后的生活安宁,赖向玲最好做一次性了断。她应该到非法同居发生地、子女和财产所在地即福建省连江县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加以明确。由于赖向玲的子女和财产都在福建,湖南当地法院是不会受理赖向玲的起诉。
31、3、作为婚姻登记机关不仅应履行登记义务,对公民遇到的法律问题应主动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本案的当事人赖向玲解决遇到的登记结婚的障碍,而不能以“情况特殊”为由不予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还应掌握婚姻法、民法、刑法的有关规定,避免发生本案的情况,使赖向玲等就不会“奔波”下去。看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感,也是当务之急。案例二 瑕疵婚姻登记“抹”掉8年婚史喜有情人结良缘9月10日,面带忧虑的刘刚(化名)带着孩子走进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继8月7日将修改6遍的起诉状递交法院后,他几乎每天都会到法院询问进展情况。刘刚是乌鲁木齐县人,1996年9月,26岁的他因工
32、作调动来到深圳。1997年2月,刘刚与公司同事广东女孩小黎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8月中旬,就在刘刚精心经营着自己的爱情时,小黎随家人迁居香港。时间一长,刘刚无法忍受相思之苦,决定和小黎结婚。1999年2月,在广东省海丰县,刘刚和小黎举行了简单而又热闹的婚礼。同年11月,刘刚与小黎在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怒婚姻登记有瑕疵之后,两个女儿相继出生,但由于两地分居,刘刚和小黎甜美的爱情中多了几分苦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香港居民结婚满5年,配偶可到香港定居。”刘刚最大的梦想就是一家人能在香港团聚。到了2004年12月,刘刚和小黎结婚终于满5年了。为了全家能尽快团圆,刘刚开始
33、积极办理定居手续,并很快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就在刘刚回新疆办理相关手续时,令人意外的事情出现了。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人员告诉他:“你的结婚登记有瑕疵。”刘刚大吃一惊,在详细询问后,他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结婚时,需到自治区指定的四个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具备办理这类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属于越权办理。为了早日办好相关手续,刘刚开始四处奔波。时间一晃到了2008年8月,奔波多年的刘刚一怒之下将乌市民政局起诉到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要求乌市民政局纠正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的错误行为,并对此进行补救,确认他当年的结婚登记有效。问“谁还我8年婚
34、史?”“刘刚的确来过多次,可事情并不像他所说得那么简单。”9月10日,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到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调取相关资料时才了解到,“刘刚和小黎出具的结婚证虽然盖的是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的印章,可是结婚证上没有登记证号,水西沟乡民政部门也没有刘刚和小黎结婚的登记档案。”“刘刚和小黎的婚姻应属于无效婚姻。”这位工作人员说,水西沟乡民政部门对涉港婚姻不具有登记权,因此,就算水西沟乡民政部门曾为刘刚和小黎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越权行为。而越权登记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对刘刚的诉讼,该工作人员认为,刘刚起诉的应当是作出婚姻登记的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人民政府
35、,乌市民政局不是作出行政行为的部门,不应成为被告。刘刚对水西沟乡民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提起复议,而不是向乌市民政局。根据以上说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刘刚目前应当起诉水西沟乡人民政府,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然后到具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登记。“明明是民政部门越权登记,却要我来承担后果!”刘刚认为这对他很不公平,“我要求确认婚姻有效,是为了办理到香港定居的手续,和老婆孩子团聚。而办这个手续的前提是我和妻子必须有5年的婚龄。我和妻子都结婚8年多了,如今要重新登记结婚,将意味着我和老婆孩子还要继续忍受5年的一家四口分居两地、无法团圆的日子。而且,我的两个孩子也将成为非婚生子女。”(
36、编辑:志彬)第十一章 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训(2学时)实训项目一:全班辩论赛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感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实训内容:辩论赛:婚姻法规定能否考虑“特例”正方:应该反方:不应该实训步骤:1、全班分为四个小组,两个正方小组两个反方小组。2、每个小组推选三个辩手。3、撰写小组辩论提纲。4、两个小组分别进行辩论。5、教师总结。完成任务:1撰写小组辩论要点。2分小组进行现场辩论。3.教师总结。v 辩论赛素材: 婚姻法规定能否考虑“特例”v 正方:应该v 反方:不应该v 案件回放v “我们不要孩子,就是想合法地生活在
37、一起!”当小刚与小华(均为化名)这对表兄妹手持绝育手术证明再去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登记时,仍遭到拒绝,两人遂以“干涉婚姻自由”为由将民政局诉至法院。今天,记者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驳回了两人的诉讼请求。v 事件:表妹为能登记结婚去做绝育手术v 小刚与小华是表兄妹关系,他们的父母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表哥小刚与表妹小华年龄相差无几,两家又住得很近,小学、中学都是同班同学,上学时总是形影不离。初中毕业以后,两人又一起到南方打工。在打工期间,为节省房租,两人合租了一套房屋。在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中,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偷尝了禁果。v 2007年8月,两人回到家里,向各自的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请求
38、,双方父母受“舅表婚,亲上亲”传统观念的影响,均表示同意。同年9月,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在得知两人是表兄妹关系后,拒绝给他们办理结婚证,并被告知,不给其办理结婚证是因为法律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以保证子孙后代的健康。v “我们结婚不是为了要孩子!”为了顺利结婚,小华当即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并向医院索要了绝育手术证明。2008年1月,两人再次来到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姻登记部门仍然以相同的理由拒绝。v 诉讼:痴情人状告民政局“干涉婚姻自由”v “我们虽然是表兄妹,但做了绝育手术后,已不存在影响后代健康的问题了,为啥还不允许结婚?”小刚与小华对婚姻登记部门的做法
39、感到不理解。v 小刚与小华均认为,婚姻登记部门仍然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干涉了两人的婚姻自由。两人遂申请行政复议,但仍被拒绝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08年5月27日,两人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民政局不作为,并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v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允许随意变通适用。原告小刚与小华是表兄妹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即使原告小华做了绝育手术,仍应当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而不能变通法律。据此,在判决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v 争议:表兄妹做绝育手术后能不能结婚v “一方做绝
40、育手术后,到底能不能结婚?”尽管法院作出了判决,但这对表兄妹内心依然不服。v 请就此谈下你的看法。实训项目二: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实训目的:1加强对婚姻登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感性认识。2掌握婚姻登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实训内容: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婚姻登记行为的可诉性与司法审查标准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完成任务:1撰写读后感。2小组分享。附:专项实训周实训大纲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专项实训周课程实训大纲一、实训对象本实训大纲适用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制为三年的民政管理专业学生。二、 实训目的婚姻登记与管理实训是婚姻登记与管理专业课程的专门的实践练习部分,
41、旨在培养学生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所涉及到的知识点:结婚登记程序及相关要求、离婚登记程序和相关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程序及相关要求。三、实训的形式(一)实训室模拟实操形式 分小组模拟结婚登记程序、离婚登记程序的工作步骤。(二)课外实践的形式1、到三河民政局参观婚姻登记处。2、观看婚姻登记程序实训教学录像,观看模拟实训课的实训录像,并进行点评。3、撰写实训报告。四、实训教学场所、学时安排与所需教学设备(一)场所办公楼六楼婚姻登记实训室,康复楼106,教学楼312教室。(二)学时安排婚姻登记与管理总课时为:68学时。实训学时确定为24个学时在本学期的第十九周进行;具体为:婚姻登记程
42、序模拟实操16学时,参观三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学时,撰写实操心得、参观心得、实训报告共8学时,观看婚姻登记程序实训教学录像、观看模拟实操实训录像,并进行点评4课时。实训学时分配表:序号实训项目学时适用专业1结婚登记模拟实训(包括补领结婚证、补办结婚证)8民政管理2离婚登记模拟实训8民政管理3参观婚姻登记处4民政管理4观看婚姻登记程序实训教学录像、观看模拟实操实训录像4民政管理5撰写实操心得、参观心得、实训报告8民政管理(三)所需教学设备及耗材投影仪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硒鼓一个、打印纸1200张。复印如下材料:1、模拟婚姻登记程序的相关表格,各种需要30份。包括:1)申请结婚登记声
43、明书2)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3)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4)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6)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7)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8)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9)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10)结婚登记询问笔录11)离婚登记询问笔录。2、进行角色扮演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各需要30份。包括:1)工作证;2)号牌;3)户口本;4)身份证;5)照片;6)结婚证;7)离婚证;8)离婚协议书。3、各类表格的填写规范:各10份。 4、课堂实训活动的具体角色分配、观察员计分表、实施步骤、扮演指导。各20份。 5、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课程实训考核表共60份6、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实训课程日志共
44、60份。五、实训课程分组情况与教师安排模拟实训课每组为78人,由王晓玫、屠其雷两位教师负责指导。六、实训课程成绩评定及要求(一)实训成果的表现1、实训过程中要按时填写实训日志,清楚的记录实训内容、实训地点、实训方法等。2、实训完成后,要求以撰写一篇实训报告(字数不少于600字),并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实训考核表,由教研室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审查并填写意见。(二)实训成绩的评定成绩根据现场模拟表现、出勤情况和实训日志、实训报告的完成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其中:现场模拟表现占40%、出勤占20%、实训日志、实训报告占40%)优秀:实训态度认真,积极主动,全勤、并
45、按时、工整、准确地提交一份完整的符合指导要求的实训报告。良好:实训态度良好,全勤、并按时、工整、准确地提交一份完整的符合指导要求的实训报告。中等:实训态度较好,全勤、并按时、准确地提交一份完整的符合指导要求的实训报告。及格:实训态度一般,两节以下缺勤、并按时、准确地提交一份完整的符合指导要求的实训报告。不及格:实训态度一般,未能按时、准确地提交一份完整的符合指导要求的实训报告。实习过程中有8课时未到(包括请假)。(三)要求专业实训课程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必修课,学生必需按时参加,具体要求如下:1、实训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全体或者分组进行完成实训。2、学生在实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的各项规定。3、学生要保证实训的效率。同时做好出考勤记录,对在实训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其情况报院领导,在核实情况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