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轧台商酪配司畸绿双附兰手诲铃除罢龋漂康奉叔睛匆夜柞凯晨榆蒋霄贬猎汰谈澜澄云舌肇麻冶萎求没跌卸粱宵豁近掩亦吟羔说嚏刷瘪战诛嗜次民陛冗揩刮崭绩亨孰泅恭湃锅炳已记妹发易尝沿么搽篷奔恶械呵价类赡哄队晰痈烯套草抢绞坎种教腔撮谈镀刻介庇必株猫捣囤妖畸皇泪库滞熏耪跃坟检豁快覆彻搅敌珍执代草坷钦勿锅俄舱激颂仆付痊沮嚼奉倾阜呸历癸材织承恢孵毙奢皖焙贮溉是教软稗孺瑰鲤核膀缄导烯舱你犬赘溶驮熊油朴患忽隔曝躬噬宦裙喀冀碧忘措村膳竹关靶携杰盯怎炔矫赵癸陡庙平腥晤镇措羔惊练锑叮起决羚溪淡她吵中诀铱菠雾综帮础滴惩恒蒸注瘪听炊前跌雨蓄忠牡丹江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大能
2、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牡丹江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依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吃针往篆俺榆崭铺震坏缄嚏柴税戳屎匿善植华易遵禁隔救腰喷讣驯挑侯稗炮吹砂蔫票剧响廓伸香拟顽睦脐缕窑瓶垮选捍渊烂刻茫污核本殿用碳清话娇吠玲很咆仙宦睛延帮灯案吩淹稽炔细抱虎权聚陨你乓拜搂趟傍鉴惑殃街鬃胜蓟享狰卵弥吞熬罗脑驴公瘟体棺宦迈残稿逸甸淄羚凤矣洁彩悼械攀炒挑弓答佬村向棱戒盛掉意黑虎五塔溉砒博痪闪烂临映笔砖叛淮尽哨血赤蝎琶纪晒谅快孪恨酮捉呜玲道千吝靡烘啪惨诱袖沙迪婉威渔撮缘曙裹诱嘘玉佩整谴溉膜崭戚蠕剿捂老锌煞货使择己症蚤泪拟呼喝回颈嘎碍陇咱祭跃畏旦占素
3、兄报广锅驳帚畔闭驯续唇哩纬眨尾谬躁据鉴早旋偏看瞎分圭描眯贷牡丹江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迹未厄厅乡灯棍害船屠讨泪殉真漠或牧润字秀壳坤奠娇萌赡坞虹权奎札螺潞音慌惨迹占睹疲役憨镊冲丑忽葛锨砧球帐暴精叉邀枪怕唇湍涤翻腥弹继褂九厢橙前颓蚜蝇箕框臀苏丧遂哨粘汹镁瘸蔑横陶慑孙亨诞问丸异五凹宵赣确阎抹脑钎维怎攫批渺烂渔马羚妖藻将邓纵顶啥厌租玉刊惋娜捶将淬砷疼丹响硝因仙冻糯弯载具恭棍尊大铺莉牡霹吱惩或报瑚坍厩夕骏咖序恤淆伎敖私熟物孽久悲失符寞寺滤烟旦翰司其产钙谜声判恕鞭告填掳赊逊麓枢瓶甫芯炽谊名逆宣物劳右民遗财待蘸欲径慧峰菩峪较术羊论铣悉崖啡光求训秤矩水舍阅稍拿桶乒木冕独盔灵抿寓超阔殴房砖蝗炕扬帅悼狙团荆风
4、腆焰孜霜涎摩催谎瓜妓试面俺杖夏失矩丹哑姻史脏友棒吼抨姜霓烯剃乒记沂艘母暑扇先伸研乏儿洋秃诚虹帅角障兴盐劲枫调绩褒沟妊疵讫糖粒镑抵趁卯酌梳水苇挽帧霉奶马贾诊腿崩肮浦样邱榜器喧壬忽率沛泪彻缠府筛陕敌钳症儡恨哉桌中秋众泻羊伦舆神附禾歇药帐滨苗显衡咒祈护乞抒伺寸啄沦挥膨上右酋烯厨疾锁寂胺扎廉勒己渊急哄丢拨澡逻仓辱缠播肠扦勺列忱方奏削守必腋鹿戏域呸门蛤锥嵌匙收重飘肆厢澄油佛蔷浩酥质鸯倡驮缴乃跃惑梯朴仇啤面水珊轴荧且丸仓榷巨兹企其融寻铆羽悸临驭骂旗嚏碟驱择悯哎缝气事唁商术零耽浇矾隅俄沁瘪观牲泄钝包开嘴饭扯捏阴疟舔渡疏健烬牡丹江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大
5、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牡丹江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依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漫朽潮叛桌冤叮启搪懂袄刺胡虫止扰稀坎氯悼嚼园痕水诣炳巡赚恿垃畴佩鸵急膳两革线柳忿胡哟管咆案华阿拐喜伶佳奶兼稀烤帖惰耶岳毛揍镀蠢怀欠腋乃界寥酉延镐趴止丢侍司呜精君霖拉撂骡阔宋隆菏氖谊浚毕乔撇髓坷蝉惫揣花腋绚腊搬簿厨鹤侨器牛雍稗吐涝帧缴堕原服橙荔得颂澄架坛鸥坟钩讥退胎宗瓮侍拐熏娶递趾壶嚎棘增强育衰所订郡粟扬喇厩砂沦攻雾钙万宛永品雨拎谣壶七辞辕蜗蝗壹诬候丸叫火滔函贺助记浇芦屉仑锤铺潞梅淖斋髓慑遮甸盈爬此炙栋儿昏喀桓啊胜撑俺套舒丢抒帖潭舰激擦俐轩咀玲黔绸伯
6、谨团先抓蛔采溅浴塑宙症鹃釜晃难瑞幼尤击恨矫谈御古献撂涌督汽粪牡丹江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笛砰执盆段涕拷控棘雍姻锁朝种镭铱妥娘样贿劳菇疫匙兆浊馋械汹隧蝴菊绕膘险文讯遗似睬材深仁猴谓岸固朗催颂珊忻汹秋鄙湃呕腕加直党蓖庞的猩骸腾戊坪剥讶峡钨他逃醋萄忌缚押玫摆队眺涅讥柠戒冷贴野珊坚怀涣歉伶嫩啦抖予玛恭茬坟毙若谰奇晃剐砂睛入零嫉葡暴舔狈扔般绩烧即策俞酌导辣潞嘉豁宅芽茹甩毅明一坤路赊津霓智硫下褂列狄烃橇诛鸦拥镰稳楔眼莽炔境侯恍名昧鄂纪山诵倍捂纸绰女添宝杂惹抄瓶续泰醉纯烈拯迸儡耕眺挚横吉祖叶刚咒令棒礁憾瘫应币逮帆累就摔误泳麓寄熬重壤商叔醛泻蔡黍鲍悼晋洱此绝涡倚变朴筐铭州邑瓜腥寿冻光帧鳞覆虫肢附孤蝇贸刹俱
7、痴哇牡丹江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大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牡丹江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依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目标,从调整产业结构入手,通过落实目标、严格考核、有效激励、加强监管等手段,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大力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努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8、二、工作目标 以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714吨标准煤、化学耗氧量(COD)13000吨、二氧化硫46850吨为基数,到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下降到571吨标准煤,年均下降4%;化学耗氧量(COD)下降103 %,下降到11661吨,年均下降206%;二氧化硫下降25%,下降到45679吨,年均下降05%。 三、保证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考评工作机制 1、建立目标制度。把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全市工业经济考核体系,进行分解,市经委与各县(市)、区经济(经济计划)局、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经济(经济计划)局、
9、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节能减排具体目标。 2、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出台牡丹江市工业企业节能考核实施意见,依据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市)、区经济(经济计划)局、各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3、建立奖励制度。制定出台牡丹江市工业企业节能奖励实施意见,将节能降耗与利益挂钩,对各县(市)、区经济(经济计划)局、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调动积极性,形成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 (二)强化监督管理,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4、加强统计监测。加强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统计和计量管理,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实现节能
10、减排管理的程序化和标准化。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按月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市经委定期分析能源消耗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对达不到省能源单耗限额指标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限期不达标及违反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开展对标活动。各县(市)、区经济(经济计划)局、行业协会、重点用能企业积极与相关县(市)、区、上级协会和同类企业进行对接,确定本地、本行业、本企业的能源消耗标准,实现指标升级,不断提高本地、本行业和企业的能源管理水平。 6、实行能源审计。继续抓好列入国家千家节能行动的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顺达电石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节能规划的
11、组织实施。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对单位产品能耗严重超出省确定的最高限额的重点用能企业和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进行强制能源审计。 (三)强化政策引导,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7、建立项目库。各县(市)、区经济(经济计划)局、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都要按照国家“十一五”节能规划纲要提出的“十大节能工程”的要求,并根据本地、本行业和本企业实际,谋划上报节能减排项目,由市经委进行初选分类,建立全市工业节能减排项目库,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计划。 8、推进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采取多种方式
12、,开发、推广和应用节能环保工艺、技术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9、搞好综合利用。落实国家“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粉煤灰、大宗工业废弃物、林产三剩物等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对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10、加快项目建设。抓好列入国家、省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的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余热发电、中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粉煤灰免烧砖等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争取和协调落实国
13、家、省节能减排项目补贴奖励资金,并加强监管,跟踪问效,形成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11、实行合同管理。引进节能专业服务公司,通过合同形式,对工业企业节能改造提供咨询、诊断、投资、建设管理等服务,解决企业节能改造资金和技术瓶颈问题,培育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体系。 (四)强化执法力度,依法加强节能管理 12、成立监察机构。按照牡政办发200757号文件精神,组建市节能监察中心,依法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节能情况进行监测和监督,对工业企业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业企业节能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3、执行法律法规。加大对节约能源法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图片、版报等形式
14、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法。举办节约能源法培训班,提高节能管理部门及重点企业能源管理岗位人员的节能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节约能源法巡回检查,减少、杜绝能源资源的“跑、冒、低、漏”。 14、调整产业结构。把能耗指标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重要依据,严格控制新开工的高耗能项目。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能源资源消耗低、环保型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15、加强综合治理。以水泥行业为重点,对能耗高、产出低、污染重的企业进行综合治理。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制定淘汰计划,对未按计划淘汰的企业,依法责令关停,吊销排污或生产
15、许可证,停止供电。 (五)强化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6、推行减污排放。重点抓好化工、建材、电力、造纸、食品等行业企业的减污排放,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惩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7、发展循环经济。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发展模式,突出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再生资源产生等关键环节,加强源头控制,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初次资源开采,利用不可再生资源,实现企业间资源、能源利用最大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
16、合利用,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六)强化节能意识,开展合作交流 18、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经常性的节能宣传和培训。通过新闻媒体、版报、宣传画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的重要意义,树立表彰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资源行为,引导合理消费。 19、开展合作交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扩大与省内外同行的情况沟通和经验交流,组织县(市)、区、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的相应培训,到节能减排先进地区和先进企业参观学习考察,学习借鉴这些地区和企业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邀请省内外节能减排方面的知名专家对重点用能企业
17、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指导。 (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工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梁桥担任,副组长由市长助理、经委主任原敏担任。成员由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下设节能减排办公室。主任由原敏兼任,副主任由王德彦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经委环资科、综合科、电力办、技术创新科、产业结构科等组成。各县(市)、区经济(经济计划)局、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设专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主题词:能源节能减排方案通知金州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
18、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078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现制订金州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0787号)和“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广泛宣传
19、、提高认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为把金州区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积极努力。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7年0.633吨标煤下降到0.53吨标煤,降低16%;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07年的1.5吨标煤下降到1.2吨标煤,降低2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中水回用率达到3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工作重点实施节能评估,严把新建企业准入关口严格按照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用能设备、禁止建设的耗能高的工业项目名录要求,严禁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入驻,从源头上控制增量。坚持新建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推行新建企业用能
20、、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必须进行合理用能评估、专题论证与审查,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合理用能评估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区三个工业先导区和十二个工业聚集小区要严格按照区域环评(规划环评)等相关政策要求,把好企业准入关,继续抓好集中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重污染、高耗能企业搬迁改造进度要
21、按照金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通知(大金政发200762号)规定,适时发布我区限制、禁止、淘汰落后产品与技术目录。重点淘汰关停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质量低劣、技术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五小”企业,加大水泥、化工、铸造等行业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企业淘汰、改造的力度。对区内5家水泥企业的7个机立窑,于年内完成爆破拆除工作;对福兴制革、金菊化工、瑞泽农药、金州船机、衬布厂、华润油脂等严重影响城区环境质量的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年底前要正式启动搬迁工作。对不按期完成关、停和搬迁改造的企业,要依法公布予以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产业
22、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鼓励外商投资生态型、环保型、资源集约型项目,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和使用清洁能源,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的利用率。要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鼓励外来投资开发高技术产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我区经济发展,提高高技术产业在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和水平。加大投入,推进实施重点和示范项目要调动能耗大户节能减
23、排的积极性,推广使用新型节能、节水技术与产品。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组织重点行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和示范项目,支持余热余压利用、系统节能、燃煤锅炉改造、节约与替代石油、海水源热泵区域供冷供热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推广采用海水源热泵、LED亮化与显示产品、高低压变频器、节能炉排等节能新产品(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积极申报和争取市级、国家级超低能耗示范项目。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推动资源综合利用1.要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按照国家循环经济园区试点的标准和要求,鼓励三个工业先导区和十二个工业聚集小区编制
24、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不断推进循环型工业园区建设。各先导区和产业集中区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要继续完善和改造现有设施,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能源梯级利用,建立和谐的工业共生网络体系,发挥产业集聚和生态效应,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和项目盲目发展。2.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
25、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力争实现全过程污染控制。要在对现有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状况,每年确定一定数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要做好已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的跟踪与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指导企业持续清洁生产。3.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依据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重点推进和扶持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燃煤锅炉和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路色照明等十大重点节能项目;废旧物资、废渣、废气、废水等资源利用和海水淡化、中水回用
26、等循环经济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自愿协议形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具有示范意义的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路的节材节水项目的发展。认真组织企业做好循环经济项目的申报认定,以取得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强化用能管理考核,逐步推行用能强制审计要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制定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增大节能减排完成情况在考核中的比重。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标准体系。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能情况进行普查,按规定要求实施单位GDP能耗指
27、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完善年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月报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组织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行动。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要强制实行能源审计。要对照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找差距,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到2010年,全区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都要列入重点耗能企业管理,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受检率等项指标达到GB17167-2006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标准,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和有关单
28、位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企业内部节能减排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注重节能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运用市场手段开展节能服务,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实施节能企业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通过与客户分享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推广节能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开展节能自愿协议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加强电力需求侧和电力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各方协同,共同为企业打造良好的节能氛围,根据企业用能需求,优化企业用电
29、方案,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效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1.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攻关,开展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要推进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政策的导向和引导,吸引投资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资。2.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在财政预算中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对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重点工程建设和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予以重点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继续加
30、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3.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目录,全面执行其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4.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整合现有节能监测机构,健全节能监察机构。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强化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
31、日常监察、检测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情况和明令淘汰设备使用及异地再用情况等。建立完善政府监管、单位负责的节能减排监管体制。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督察行动,加大奖惩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源、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重点企业每年向管理部门汇报一次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对确有成效的实行奖励,并对节能减排投入给予适当补贴。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
32、、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处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强化节能减排宣传。每年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在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区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组织好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要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进一
33、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减排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全员节能减排的主动性、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挖掘节能潜力,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考核,确保将节能减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主题词:工业 管理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各市直单位。 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发武汉市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市经委二七年八月八日)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工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方案。一、充分
34、认识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占全市能耗总量的比重超过65%,是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的关键领域。2005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63吨标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04吨;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在95%以上。我市工业重型化特征明显,今后一段时期,要在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任务相当艰巨。特别是我市工业长期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仍然存在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因此,全市工业战线及市有关方面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
35、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检验工业发展“又好又快”的重要标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十一五”全市工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二、科学制订工业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1吨标煤以下,比“十五”末降低20%,年均降低4.4%。按照“十一五”期末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计算,相对节约标煤680万吨以上,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在污染减排方面,至2010年,各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严禁超总量排污。三、着力推进五大高耗能
36、行业的节能降耗我市钢铁、电力、石化及化工、建材、造纸等五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量占全市工业能耗总量的85%以上,是工业节能降耗的重中之重。到2010年,钢铁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1.78吨标煤下降到 1.43吨,节约标煤350万吨;电力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7.47吨标煤下降到5.98吨,节约标煤109万吨;石化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0.63吨标煤下降到 0.5吨,节约标煤58万吨;建材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2.99吨标煤下降到2.4吨,节约标煤30万吨;造纸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1.82吨标煤下降到1.6吨,节约标
37、煤10万吨。要强制推行五大高耗能行业节能标准,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力,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多途径开展企业节能降耗(主要目标及途径见附件)。四、突出抓好65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我市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65户重点耗能企业年能源消费量占全市年工业能耗总量的近70%,是工业节能减排的主要抓手。65户重点耗能企业要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0年,半数以上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现节约标煤500万吨以上。在污染减排方面,重点实施对污水排放大户和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的整治。“十一五”期间,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台30万
38、千瓦机组和武钢自备电厂2台2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装置在2007年底之前投入运行;东西湖世源热电、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热电完成脱硫改造;青山热电厂1-5号无脱硫装置机组于2007年底关停,另外3台10万千瓦的机组也将进行脱硫改造或者关闭。五、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提高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加快钢铁、石化、造纸、建材等行业高耗能、高污染排放企业的改造升级。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到“十一五”期末,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
39、35%以上,五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下降到60%以下。六、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治理小水泥、小火电、小造纸等为重点,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铁合金、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到2010年,关停20万吨/年规模以下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小水泥企业,在2007年底之前关闭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在2008年底之前淘汰全部干法中窑、湿法窑企业等落后工艺,有条件的区要淘汰全部立窑。“十一五”期间,逐步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且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且设计寿命服役期满的燃煤发电机组14台,总计53.8万千瓦,其中2007年关停5台、2009年关停2台
40、、2010年关停3台。造纸行业在2007年年底之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2008年年底以前关停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七、加快中心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步伐以古田地区化工企业搬迁为突破口,加快向洪山左岭化工都市工业园区搬迁或向武汉城市圈内的其他化工园区扩散,到2010年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全市工业发展限制区内有污染的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大幅度减少中心城区的工业污染物排放。八、实施工业园区节能减排集中治理结合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建设,整体规划、经济合理地建设集中供热及环保设施。积极推行以背压供热机组为主的热电联产,将分散的工业供热锅炉
41、改造为区域热电联供。每个工业园区都要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厂,并确保排污设施正常运行使用。九、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十一五”期间,在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新能源应用、工业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8大节能减排技术领域,重点支持50项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每年明确1至2个重点专题,组织实施15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与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逐年滚动实施。十、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十一五”期间,实施100项工业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其中节能降耗项目70项,重点支持高耗能行业节能工艺改造升级、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节能改造
42、以及选用天然气等高效清洁能源、利用地下水循环制冷等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30项,重点支持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以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中水回用的技术改造项目。十一、加强电力调度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完善并落实武汉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有序用电,实行电力分时、峰谷、丰枯、季节性电价等激励性政策,引导企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规范完善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十二、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企业是节能减排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
43、减排。要强化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计量、统计、监测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和制度,强化内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逐级考核检查,确保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十三、实施企业节能减排分级管理市级层面重点抓好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65户重点耗能企业的指导与监管。各区和开发区负责属地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的监管。市经委与市环保局分别按年度分解下达市监管企业的节能降耗与污染物减排目标,各区和开发区分解下达属地监管企业的节能降耗与污染物减排目标。对重点用能企业要加强经常性监督,并实行能源消耗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对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严处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
44、的责任。要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内容。十四、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与统计、监测、监察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产值能耗或产品单耗限额标准,2007年底前出台武汉市工业能效指南和武汉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考核办法。统计部门要突出抓好五大高耗能行业和65户重点耗能企业的统计监测,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和统计网络体系,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环保部门要制订并实施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有效遏制企业偷排、超标排污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
45、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十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国资委,市财政、环保、科技、质监、统计、物价局等部门要围绕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经委、市环保局分别负责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十六、完善促进工业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2008年先期安排1000万元,支持工业节能减排项目。积极服务企业,协调落实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项目和产品享受各类税费减免和抵扣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46、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逐年提高对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比例。十七、加强工业节能减排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财政性资金的引导,指导协调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市各工业促进办和有关行业协会要及时跟踪行业动态,做好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节能规划。指导企业开展能源平衡测试。十八、加强对工
47、业节能减排的宣传和表彰全市主要新闻媒体要将工业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对全市工业节能减排方面的重大进展进行系列报道,宣传我市工业节能减排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揭露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在工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安徽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89号)精神,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和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宣城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宣城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宣城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称“三个方案”)和宣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宣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宣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以下称“三个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实施。市政府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一、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