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费率规章(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责任限额本保险合同中每人责任限额分为分项责任限额和不分项责任限额,投保人可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保险费将根据各项责任限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分项责任限额:分别设定每次事故中每人的伤亡责任限额和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不分项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不分每人的伤亡责任限额和医疗费用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投保座位数注:投保座位数为投保客运车辆座位数(驾驶员座位除外)之和。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客运车辆座位(驾驶员座位除外)全部投保。二、保险费率与收费标准(一)分项责任限额(不包括
2、出租车、城区公共汽车)1、班线营运性客运车辆费率及收费标准责任限额/座(万元)10152030354050伤亡:7医疗:3伤亡:11医疗:4伤亡:15医疗:5伤亡:22医疗:8伤亡:26医疗:9伤亡:30医疗:10伤亡:35医疗:15费率()0.910.810.71.10.710.7510.7610.81收费/座(元)63308840105551548019590228100280150合计(元)931281602342853284302、班线营运性小轿车(5座及以下)费率及收费标准责任限额/座(万元)10152030伤亡:7医疗:3伤亡:11医疗:4伤亡:15医疗:5伤亡:22医疗:8费率(
3、)2.111.911.711.61保险费/座(元)14730209402555035280合计(元)177249305432(二)不分项责任限额(不包括出租车、城区公共汽车)1、班线营运性客运车辆费率及收费标准责任限额/座(万元)101520304050费率()1.21.060.970.9611.1保险费/座(元)1201601952904005502、班线营运性小轿车(5座及以下)费率及收费标准责任限额/座(万元)10152030保险费/座(元)320420500650(三)出租车收费标准(责任限额不分项)责任限额/座(万元)35101520保险费/座(元)90150320420500(四)城区公共汽车收费标准(责任限额不分项)责任限额/座(万元)3510152030保险费/座(元)4570120160190290注:投保人应按照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数作为其座位数投保。(五)短期费率表保险期间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七个月八个月九个月十个月十一个月十二个月年费率的百分比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注: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三、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以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10%或500元计,二者以高者为准,并在保单中注明。